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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大利的反律法主义 ANTINOMIANISM IN ITALY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 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 5:17)。 |
"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慾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和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犹大书4)。
前几天我收到了一封一位女士写来的信。这位女士帮助把我的宣道文翻译成意大利语。她告诉我,她向一些意大利的 "信徒" 读了我写的一篇道文。但我发现他们其实并非圣经内所讲的 "信徒"。在我看来,"信徒" 一词不但被人滥用,有时候还会令人误解。不错,新约中有两次使用了 "信徒(believers–KJV)" 一词(徒5:14; 提前 4:12),但如今它被人误用了。该词常被人用来称呼那些 "在观念上" 相信了圣经、但却没有通过真正的转变与基督结合的人。此类人常被描述成 "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 3:5)。他们 "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后 3:7)。他们 "敌挡真道。他们的心地坏了,在真道上是可废弃的"(提后 3:8)。这些经文所描述的那些 "信徒", 否认转变会使获得转变之人的生活方向扭转。他们说,人可以长期生活在罪恶之中,同时还能做基督徒,就因为他们相信了圣经中的某节经文。对他们来说,拯救他们的,是对圣经中某些经文的信念;他们无需与主耶稣基督本人结合。我们经文的第一部分这样写道,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5:17)。但他们将其曲解为, "若有人信了圣经中的某些经文, 他便得救了"。这种邪说便是 "三德曼主义(Sandemanianism)"。
除此之外,这些所谓的 "信徒" 认为,一个基督徒时时生活在罪孽中是很正常的。因此,他们 "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慾的机会"(犹大书 4)。这是第二个错误,它在神学中被称作 "反法律法主义(antinomianism)"。我在最近宣讲的一篇关于浪子回头的道文中说,
几年前,一个在洛杉矶开设妓院的妇女说,她是一个 "得到重生的基督徒"。有一位福音派领袖告诫我,"不要论断她"。实在太离谱了!这类容易令人误解的福音派教义,被称作 "反律法主义(antinomianism)"。此教义基于这样一种理论,认为人能生活在罪孽的猪圈里、也能同时作神的儿女(R. L. Hymers, Jr., Th.D., "对浪子的误解," 2013年8月25日)。
因此, 反法律法主义者把 "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慾的机会"(情慾–即 "淫乱、下流、无耻的行为" — W. E. Vine)。翻译成 "情慾" 的希腊原文,也出现于加拉太书,与其他 "情慾的事" 并列出现 ── 我们接下来读到,"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5:21)。整段经文是这样写的,
"情慾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 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凶杀、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加拉太书 5:19-21)。
我不知道有什么能比这更清楚的了!"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然而, 反律法主义者说,他们将会 "承受" 神的国!多么狂妄!在以弗所书4:17-19中,翻译成 "私慾" 的希腊原文,描述的正是未曾得救的人。还有什么能比这更清楚呢?然而,现代福音派反律法主义者将 "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慾的机会"(犹 4)。这种邪说并非仅局限于意大利。完全不是!此邪说在美国也是如此的猖獗,以至于你所遇到的每一个失丧的人都以为自己得救了,即使他们仍然生活在习惯性的罪孽当中。事实上,反律法主义毁掉了美国的基督教!
犹大书说,他们 "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慾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 ── 我们主耶稣基督"。他们不认父神是主,他们不认耶稣是主。他们时常只把基督当作救赎者,而不认他为主。我们的意大利翻译家说,"在意大利有很多福音派人士说,耶稣可以作你的救赎者,但未必是你的主"。投舍博士(Dr. A. W. Tozer)曾对那错误的教义作过强烈的指责。以下是他说的一段有名的话:
一种引人注意的邪说如今正在我们基督教福音派的社区中蔓延 ── 这一广被接受的概念认为,我们人类之所以能选择接受基督,仅因为我们对这位救主的需要,而且我们有权任意推延我们对这位救主服从!…
此乃何等的悲剧,我们如今时常听人把福音的宣召置于这种根基上﹕"来靠耶稣吧!你无需服从任何人。你无需改变生活的任何方面。你无需放弃任何事物 ── 只要你来靠祂,相信祂作你的救主!"
如此,他们便来信靠了救主。之后,在某次礼拜或聚会中,他们听到了另一种号召﹕"你既然已经接受祂来拯救你,你能否愿意把祂当作你的主人呢?"
虽然我们到处听到此类言谈,但那并不证明这种讲法是正确的。督促世间男女去相信一位分化的基督是一种不良的训戒,因我们不可能接受一半基督…当人相信耶稣基督时, 祂必须接受主耶稣基督的整体 ── 毫无任何保留!我的看法是,把耶稣当成一位圣差保姆是错的;我们不能仅在罪孽使我们患病时来求祂,在祂帮助我们之后,便挥手说声「再见」── 一走了之…
我们不能像挑选家具的顾客那样宣称说﹕"我要买这张桌子,但不想要这椅子" ── 分开选购!绝对不能!你或者要基督的全部,或者一丝不要!
我认为,我们需要再一次向世人宣讲基督的全部── 一位无需我们为其道歉的基督,一位不能分开选购的基督, 一位要做你整体的主,不然便根本不愿做你的主!
我警告你 ── 你无法如此从主那里获得帮助, 因主不会拯救那些祂无从指使的人!祂绝不会分派自己的职责。你不能仅信基督的一半。我们接受祂原本的整体 ─ 受膏的救赎主、那位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如果当祂拯救、召唤并拣选我们的时候,祂并不知道祂是否能去引导、掌管我们的人生,那祂便不是〔祂所自称的〕那位救主了…
是否有可能,我们并没有服从基督必要?当我们向他呼求得救的那一时刻起,我们便必须去绝对服从祂。如果〔你〕不愿如此去服从祂,我便会怀疑你是否真正获得了转变!
当我观察一些基督徒民众的言谈举止时,我所看到听到的事物…确实令我怀疑他们是否真正获得了转变…
我认为,此乃当初不良说教的结果。他们把主当作一所医院,把耶稣当作医疗主任,去治愈一些陷入麻烦的可怜罪人!他们要求道,"主啊,治好我吧!医治之后我便会离开!"
那是一种不良的说教…充满了自欺。我们应望向身居高天的主耶稣,崇高、圣洁,头戴冠冕,乃万王之王、万物之主,完全有掌管祂手下得救子民的权柄!…
神渴望我们在全部事情上对祂坦诚。你当搜寻经卷,阅读新约。如果你相信我提供了一丝真道,那么我督促你就此采取一些行动。如你被人牵引接受了一个不完美、且有分歧的基督,你当欢喜地认识到,如今你仍有机会改邪归正!(A. W. Tozer, D.D., I Call It Heresy!, Christian Publications, 1974年版,第9-21页)。
但我发现,若想一个反律法主义者因自己的违法状态而忏悔,其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宣道已有55年了,我还从未见过一个热衷的反律法主义者因自己的异端而忏悔、并在那之后获得了真正的转变。我认为此乃事实,因为固执的反律法主义者受撒但的控制。我的观点是根据约翰一书3:8所讲的, "〔惯于–ESV〕犯罪的是属魔鬼…"。此节经文说,惯于犯罪的反律法主义者 "是属魔鬼" 的 ── 既他们处于魔鬼的掌控之下。魔鬼是 "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 2:2)。我在此引用《改革研读版圣经》(Reformation Study Bible) 内一段对 "反法律主义" 的注解。它说,
反律法主义的含义是 "与律法作对"。反律法主义者认为,神在经卷中的律法不应直接控治基督徒的生活…他们达到了如此错误的结论,认为自己的举止无关紧要,只要他们继续相信下去。但约翰一书1:8-2:1与3:4-10 却指向了相反的方向。既作基督徒,又要去珍惜罪孽的生活方式,这两者是不可能同时共处的(第1831页)。
另外,在意大利的反律法主义者曾借用哥林多前书5:1为自己辩护,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 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哥林多前书5:1)。
在意大利的反律法主义者说,那 "是信徒中近亲通婚的一个例子"。因此,他们说, 这证明 "信徒中也会有属血气的人"。我在美国这里也曾听过这一类的胡搅蛮缠。但在哥林多前书5:2-13内,保罗告诫在哥林多的教会 "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13)。很清楚,保罗告诉他们要 "把那恶人" 从教会中赶出去,甚至不要与他一同用餐(林前5:11)。在一章书之后,对此列举了一段注释,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 称义了" (哥林多前书6:9-11).
使徒保罗列举了一系列反律法主义者的类型,他们 "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6:9)。很明显,那些 "乱伦" 的人 "不能承受神的国" 的。在哥林多前书 6:9中,圣经告诉我们,"乱伦" 者不能进天国。启示录21:8告诉我们,像那样的淫乱者将被投入火湖中。他们将永远受地狱之火的折磨。
正如我刚才提到的,反律法主义并非局限于意大利。并非如此!这一魔鬼的教义正在西方世界(尤其在美国)中蔓延。我们的第二段经文完美地描述了反律法主义,
"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慾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 ─ 我们主耶稣基督" (犹大书 4)。
反律法主义者说,因我们得救出于恩典,我们能马上回到罪孽的生活中。他们说,你无需放弃任何东西。他们无需作十一奉献或外出得人。他们甚至连教会也无需参加了!他们说, 我们这些坚持遵守这些事宜的人是 "惟律法主义者 (legalists)"。这是反律法主义者最喜爱的词汇之一。他们把顺从的基督徒称作 "惟律法主义者", 或 "法力赛人"。但他们错误地使用了这些词汇。惟律法主义者和法力赛人教导,人靠行善得救。但我们教导的是,我们全靠恩典得救,然后,善行自然而然地显露在真正得救者的身上。惟律法主义者和法力赛人教导,善工能拯救你。真正的基督徒教导,你得救全靠恩典,真正的救恩其后在真正的获救者身上成就善工。惟律法主义者教导,善工能带来拯救。我们教导,恩典带来救恩,而善工是得救的结果。惟律法主义者说善工造就了救恩。我们说救恩造就了善工 —— 正好与惟律法主义者相反!但反律法主义者并不强调善工 —— 或说他们中没有很多人这样做。他们甚至不认为基督徒需要加入教会并每周都参加礼拜。他们甚至不认为你需要每周参加祷告会。他们不认为你需要奉献出你收入的十分之一,并每周出去传福音。他们不认为你需要穿得体的衣衫。他们去教会的时候,经常穿得像去海滩的流浪汉一样,因为他们强烈地排斥得体的穿着。我的太太上周参加了一位上了年纪的牧师的葬礼。在葬礼中,她看见一个反律法主义者的女儿穿着迷你裙出席!当福音教派的反律法主义者参加我们的教会,我们发给他们领带。其他人都不反对戴上领带:罗马天主教教徒、佛教徒、以及其他人,他们不属于福音教派,从来不会有异议。但福音派的反律法主义者总会反对。他们常常把领带解下,仍在地上,或根本不愿戴领带。他们强烈地反对得体的穿着规则。他们在穿着上没有任何规则!他们不守律法。他们违反一切规则。他们是反律法主义者!他们不认为你需要忏悔,并放弃那些十恶不赦的罪孽。换句话说,反律法主义者认为,你在作基督徒的同时,也无需经历任何人生的变更!
我们相信圣经所教导的 —— 出于恩典的真实拯救能造就一生的善工。这点在圣经中的许多经节中讲得很清楚,例如在以弗所书地二章中这段经典的经文,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以弗所书 2:8-10)。
"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 ── 白纸黑字。那应该非常容易理解。
反律法主义者不会接受这些经卷,他们甚至会向此教义挑战。他们说, "不要论断人。" 但他们才是论断他人最多的人!在我人生和传教事业中,一些对我最恶毒的攻击都是出自邪恶的反律法主义者。我最早的第一次宣道,就是针对在加州亨廷顿公园市的一间教会里的年青人之间盛行的反律法主义所讲的。我当时是那间教会的成员,那时候我十七岁。礼拜之后,青年指导带我到一旁,并告诉我以后不要再这样宣道了。就在他责备我的同时,他的助理告诉那些年轻人,我所讲的不对,不要因我讲的道烦恼。但几个月之后,这位青年指导逃离了教会,因为家长们得知他与孩子们有淫乱的行为。这些年来我观察到,那天听我宣道的年轻人几乎所有人都离开了教会,过着不敬虔的生活。然后神对我这样说: "罗伯特, 你尽管继续下去,宣道指责反律法主义。那是一种可怕的邪说。别害怕,大胆宣道反对它!"
在我的传教事业中,我尝试这样去做。当我在旧金山以北的马临县(Marin County)教会当牧师的时候,我被视为 "惟律法主义" 者,并受到一个反律法主义的教会领导的恶毒攻击。之后,有人发现他跟教会里的一些女孩子发生了关系。在洛杉矶西部的西木区,一个反律法主义的 "圣经教师" 说,我是法利赛人,是一个危险的假教师。当他跟我们教会中的一个年轻人在电话中将我说得体无完肤时,我在电话的另一条线上监听。当我说:"比尔,你好。我是海罗伯博士。" 他大叫了一声,便摔下了话筒。他查经班上的年轻人吸大麻,并且强烈地反对在主日参加礼拜。这就是这位反律法主义的 "教师" 教导他们的。在短短几年内,他的整个 "传教事业" 四分五裂 ── 销声匿迹了。直到最近,一位反律法主义的女士还在恶毒地攻击我,指责我是个惟律法主义者和假教师。她手持一支手枪,然后说那支手枪告诉她,"射杀,去射杀"。我们向FBI举报了她。但很久以前,我就学会了不要为反律法主义者的攻击而过分沮丧。这样的攻击从来都是针对真正的基督徒的,自从古时该隐杀了亚伯之后就没有停止过!使徒约翰提到了杀亚伯的凶手 ── 即他的兄弟该隐。约翰说:"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约壹3:12-13)。
反律法主义者抵触针对 "懊悔死行"(来6:1)的强力宣道。他们其实是憎恶 这样的宣道 ── 并且会与任何这样宣道的人争斗。希律王砍了施洗约翰的头,因为他传忏悔罪恶的道。犹大公会 (Sanhedrin) 下令要把基督钉十字架,因为祂宣讲忏悔罪恶的道。使徒保罗遇到 "假弟兄的危险",因为他宣传忏悔罪恶的道(林后11:26; 徒 26:20, 21)。
热衷的反律法主义者从未获得转变,他们从来没有得到重生。而且他们从心底上憎恶那些说他们仍旧失丧的人。投舍博士在他著的一篇名为《一次出生和二次出生的人》的论文中,描写了这些人的愤怒。他靠经卷证明,那些未得重生的人会不断地与那些已得重生(二次出生)的人争斗。反律法主义者轻视、恐吓、并且攻击那些经历过重生的人。投舍博士说, "这强烈反对二次出生的愤怒,证实了他们所教的真实性" (A. W. Tozer, D.D., "The Once-Born and the Twice-Born," Man: The Dwelling Place of God, 基督教出版, 1966, 第 21页) 。
这是一个很可悲的情况,因为我们非常渴望反律法主义者能够得救,我们时常祈祷他们会得转变。他们知道,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为了偿还他们的罪恶,他们也知道祂活在天国内,然而他们却从未真正地忏悔,也没有真正地信靠祂。
今晚在座的可能有一位反律法主义者,紧抓着假转变不放,甚至在心中强硬地反对真正的转变。在网站上或许有阅读或听这篇道文的朋友,正在争斗着去阻止真正的转变。我带着沉重的心对你们说:"你现在紧抓不放的是一个虚假的信仰,是一具陈腐的屍体。你缺少真正转变所带来的平安和喜乐。选择生命,选择生命吧!丢弃假转变那陈腐、霉烂的屍体吧!然后将自己投向耶稣基督!祂将以祂的宝血来洗净你的罪孽!祂会使你成为一个新造的人,一个出于爱而服从神的人,而非一个在此邪恶世代中反抗祂的人。" 圣经这样说: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5:17)。
当你忏悔并且投向耶稣的时候,你就能够真正地唱出《我奉献所有》。
我奉献所有与耶稣,是甘心乐意奉献;
我愿永远爱主靠主,与主亲密到永远。
我奉献所有,我奉献所有。
完全献与恩主耶稣,我奉献所有。
我奉献所有与耶稣,虔诚俯伏主前求;
撇弃世上所有快乐,主–求你现在收留。
我奉献所有,我奉献所有。
完全献与恩主耶稣,我奉献所有。
("I Surrender All" 词: Judson W. Van DeVenter, 1855-1939)。
我们现在有时间与你讨论有关靠耶稣得救的事。如果你希望和我们交谈的话,请现在就离开你的座位,走到礼堂后面去。凯根博士将领你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可以谈一谈。陈医生,请来为那些响应的朋友能够在今晚信耶稣而祷告。阿们。
(证道 / 宣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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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或直接打电话给他﹕(818)352-0452。
宣道前普鲁德鸿先生(Mr. Abel Prudhomme)领读的经文﹕以弗所书 2:4-10。
宣道前葛利费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的独唱﹕
"I Surrender All" (词: Judson W. Van DeVenter, 1855-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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