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的目的是为世界各地的牧师与传教士提供免费宣道文稿与视频,尤其为身处第三世界的同工,因那里极为缺乏神学院或圣经学校。
这些宣道文稿和影视如今通过我们的网站 WWW.SERMONSFORTHEWORLD.COM 每年已传至221个国家地区的150万台个人电脑上。YouTube视频的观众也不下几百人,但他们会很快离开YouTube,因每篇宣道都会引导观众回到我们的网站上。YouTube会带观众转到我们网站上。这些以46种语言刊载的道文每个月能传至12万台电脑上。这些稿件不带版权,因此,福音宣道士使用时无需我们的许可。请您点击这里, 读一下你如何能每个月为我们提供资助, 把这伟大的福音传遍全世界。
每当你发电邮给海博士时,切莫忘记把你发信的国家告诉他,不然他无法回信给你。海博士的电邮地址是 rlhymersjr@sbcglobal.net。
不可饶恕的罪–系统神学 第一讲THE UNPARDONABLE SIN –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二○一七年二月廿五日星期六晚 A lesson given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 1:3 )。 |
I. 第一,什么是不可饶恕的罪? 《改革派研读圣经》(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指出: "不可饶恕的罪…是「对圣灵的亵渎」。此类触犯圣灵的亵渎是通过言语说出、令他人明确地理解、并揭示了人心思念的行为。在此处的上下文中,耶稣的敌人宣称,祂在众人中所行之一切善工的能力来自撒但,而并非来自神。耶稣将这类亵渎 与其他的罪恶(无论是言语上的冲撞或其他普通的罪行)加以区分。如圣经内所教导的,神可以赦免乱伦、凶杀、说谎、甚至如保罗那样对教会的迫害等行为。保罗曾向神的子民「口吐威吓凶杀的话」( 徒 9:1 )。 使不可饶恕之罪与其他罪恶相比如此不同之处,在于它与圣灵的关联。圣灵的工作包括启发光照罪人的心灵(弗 1:17-18 )、揭示并教导福音(约 14:26 )、使灵魂屈服忏悔 并信靠 [基督]。圣灵不仅阐释神的道,祂还会开启人心去接受道…当人蓄意或明知故犯地去抗拒圣灵的影响、抵触光明,那人便会因其自愿与成心的恶意而犯下不可逆转的罪孽。神就此会使他心地刚硬,无法获得忏悔之心与得救的信念(来 3:12, 13 )。在此情形下,神会允许罪人的意愿永无变更的余地。神并非轻易或毫无理由去这样做,而是以此来回报那些触犯祂爱心的人。 其他谈到不可饶恕之罪的经文包括希伯来书 6:4-6; 10:26-29; 以及 约翰一书 5:16, 17。这些经句证明了犯下如此罪孽的可能性…耶稣说,「所有的罪」和「任何亵渎」都能得赦免,除非这一条罪"–这条不可饶恕的罪! 亨利.希森(Henry C. Thiessen)博士在他的著作《系统神学简介》( Introductory Lectures in Systematic Theology, Eerdmans, 1949年)一书中这样写到, "使人最终心如铁石的罪。灵魂的自我刚硬、及其无法接受神多次赐下之恩典的程度,这些决定了人罪孽程度的深浅。心肠〔颈项〕硬化的最终一步 是对圣灵的诋毁,此乃不可饶恕的一步,因为当人迈出这步之后,它再也无法接受任何神的劝戒了"(第270页 )。 II. 第二,犯下不可饶恕之罪的实例。 1. 该隐,创世记 4:3-7, 11-12, 16. 我们从未有过浪子(浪女)回到教会之后得救的案例。更进一步,我们从未有任何人离开了教会,然后获得了拯救。我们无法完全肯定,但似乎他们大都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希伯来书 6:4-6。 如果这篇道文为你赐了福,望你发电邮告知海博士。当你写信时,请告知你发电邮的国家,不然他不能给你回信。 如这些道文对你有所赐福,在发电邮告知海博士时,敬请道明你发信时所在的国家。他的电邮地址是: rlhymersjr@sbcglobal.net (可点击) 你给海博士发电邮时可用任何语言,但尽可能用英文发信。通过邮局发信者,函件请寄到〔美〕 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你也可用英文与他通电话,号码是(818)352-0452。 (宣道结束) 我们的网址–www.sermonsfortheworld.com–您每周可上网 本站所载之宣道文稿不带版权,无需得到海博士的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