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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 – 第一部分

ORIGINAL SIN - PART I
(Simplified Chinese)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晚
于洛杉矶浸信会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May 20, 2012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罗马书 5:19)。


在这节经文中,英皇钦定本没有把希腊原文的 "t?" 字翻出来。这个字相当于英文中的定冠词 "the"。把这个字加入译文中,经文会更加明确,读起来是,

"因一人的悖逆,[这些] 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这些] 众人也成为义了" [英译KJV: For as by one man's disobedience [the] many were made sinners, so by the obedience of one shall [the] many be made righteous] (罗马书 5:19)。

1599年版的日内瓦圣经作了这样的注释,

这里作对比的基础,是把俩人作为两个不同的世系、或根源:继承其中一人的,生性邪恶;而继承另一人的,靠恩典得到正义…所以,罪恶侵入我们,不是因为我们跟随了我们祖先的脚踪,而是因为我们继承了他腐败的本性

罗马书中的这节经文如今常被忽视,其原因之一是因为宣道士们在无意识中受到了达尔文主义的影响。我说 "无意识",是指他们的想法受到了他们会众观念的影响。在讨论救恩的时候,他们总是回避提起创世论。但他们受到会众这种观念的影响是极不应该的。他们应意识到,在我们生活的时期内,达尔文主义正受到科学的严峻挑战。这挑战是如此的尖锐,以至于像理查德•道金斯 (Richard Dawkins) 这样的达尔文主义者必须被迫把生命的起源归功于一些小绿人,说他们把生命从另一个星球带到地球上!究竟生命在 "另外那个星球" 又是如何开始的,他也同样无法解释,正如他无法解释地球上生命的起源一样!与进化论的混乱相比,圣经提供了一个简单、直截了当的答案 ── 神创造了人。祂造的这个人是一个完美的生物。但是,亚当叛逆神,从本性上成了罪人。他罪恶的本性传到了他每一个后代的身上 ── 即全人类身上;如日内瓦圣经指出的,"我们继承了他的腐败。"

"因一人的悖逆,[这些] 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这些] 众人也成为义了" (罗马书 5:19)。

这节经文把亚当和基督作出了的对比。它告诉我们,定罪与称义是他们俩人行为的直接后果。全人类 "变成"、"组成"、或 "形成" 了罪人。罗伊•琼斯博士 (Dr. Lloyd-Jones) 指出, "保罗没有说我们在亚当里变成犯罪的,而是说我们成了罪人" (Romans: An Exposition of Chapter 5, Banner of Truth, 2003 版, 第 276页)。

他说得没错,我们确实在不断犯罪;但不仅如此,我们还是罪人。因为我们继承了亚当的本性,所以我们是罪人 ── 在我们的本性中、在筋肉与骨架中、在我们精神与灵界的生活内 ── 从里到外我们都是罪人。亚当犯了罪,并因此恶行,他使每一位后代生来就成了罪人。

著名的达尔文主义哲学家伯特兰•罗素勋爵(Lord Bertrand Russell)认为,神把亚当的罪加在我们身上是不正义的,因为我们根本不认识亚当,而且世上的许多人连他的名字都未曾听过。然而,伯特兰•罗素这一论点不符合逻辑。我们在美国讲英文并没有什么 "不正义" 的地方,对不对?然而我们讲英文,是因为詹姆斯王一世 (1603-1625) 允许几位英国人在1607年的时候,到维吉尼亚的詹姆斯镇定居。你或许从未听过詹姆斯国王。我肯定美国很多人不知道他或对他所知甚少。然而,因为他的决定,你们多数今日讲的是英语。你成了讲英语的人,是因为有一个人在四百年前作的某项决定 ── 这可能是个你不认识的人。我知道,这比喻并不是很贴切,但这足以说明,因为詹姆斯一世的决定,我们都在说英语,这并没有什么不公平的!亚当犯了罪,使我们都成了罪人,这也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地方。

让我再多举一个例子。我的祖父威廉•海姆斯(William Hymers)于1920年代离开加拿大,来到加州定居。他在我出生前便去世了。我从未见过他。然而,因我祖父做的这件事,我如今是美国人,而不是加拿大人。我 "成了" 美国人, 归根于一个人在我还没有出生前所做的事。这没有什么不公正不公平的。这不过是人生的现实而已。我成了美国人,是因为一个在我还没出生前的人所做的事。没有什么不公正的,只不过是现实罢了。因在我们出生之前的一个人所做的决定,我们全都讲英语。同样,因一个人在很久以前的所做的事,我们都成了罪人。正如使徒保罗说的,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 (罗5:19)。又如瓦兹博士(Dr. Isaac Watts)所写的,

主啊,我极肮脏;怀胎在罪孽中,
   一生下来我就不圣洁、就不干净;
亚当犯罪后的堕落,引来了
   全种族的腐败,令每人肮脏。
("Lord, I Am Vile"–诗篇51 – 词: Dr. Isaac Watts, 1674-1748)。

并非像伯特兰•罗素所认为的那样,这并没有什么 "不公平" 或 "不公正" 之处。这仅是人生的某种现实而已。"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 四周看一看。你认识哪位不是罪人的?当然没有。那么,他们是怎样成为罪人的?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

有人认为,亚当的罪是一桩 "小事", 不至于使全人类成为罪人。但一个加拿大农夫移居美国的决定,也是微不足道的一桩事,可他的这一 "小" 决定,使他全部后代都 "成了" 美国人。而你在场听到这次宣道,也是因为他的决定。我想,你应该明白这一道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了罪人。"

如今,亚当的原罪对我们造成了何种影响?始祖的罪为他所有的后代带来了一个腐败的本性。"原罪" 一词在圣经里被描述成 "心里所存的恶" (太12:35)、"坏树" (太12:33)、"发出恶念" 的人心 (可 7:21)、"石心" (以西结 11:9)、"体贴肉体" (罗 8:7)、"肉体" (罗 8:4),等等。据谢德博士 (Dr. Shedd) 所讲,原罪 "相当于神学理论中的败坏本性罪恶倾向性情邪恶离道反教的意愿,等概念" (W. G. T. Shedd, Ph.D., Dogmatic Theology, P and R Publishing, 2003 版, 第566页)。原罪为我们带来了什么恶果?它如何影响了我们?

I. 第一,原罪令你盲目,看不到灵界事物的现实。

通过摧毁人对灵界事物的知觉,原罪蒙蔽或迷惑了他对灵界事物的认识。当使徒〔保罗〕说, "他们心地昏昧…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 (以弗所书 4:18), 他所谈论的正是这个问题。使徒又说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哥林多前书 2:14)。

当我们谈起 "知道" 耶稣时,被原罪蒙蔽的、未得转变的心灵会以为我们是愚昧的。他仅能通过我们谈论的有关耶稣的事情来认识祂。他对耶稣的了解不过是靠道听途说,或传言,或听其他基督徒谈起有关祂的事情。他对耶稣的认识,不比天生盲目者对色彩的描述更多。你可以向盲人描述色彩如何,但他无法靠亲身的经历去体验这些玢纷的色彩。他只能听我们对色彩的描述,却无法切身体验这些色彩的绚丽。

你可以听我们颂扬耶稣的爱,但因为原罪蒙蔽了你的理智,所以一切对你来说都似乎是愚昧的,以至你本人无法了解耶稣的爱。你可以聆听圣经内的真理,甚至背诵一些经句,但这些词句听起来不现实,因为你的心地被原罪蒙蔽了。你被描述为 "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提摩太后书3:7)的人。你永远无法获得对真理「完全的知识」(Jamieson, Fausset and Brown), 因为原罪蒙蔽了你的心眼。仅有在圣灵创新(regeneration)的工作中,灵界的事物才会对你变得真实。你可以多年聆听福音的道理,却未曾认识耶稣本人。仅有神才能开启人的灵眼,因为人人都被原罪蒙蔽了。你必须在重生后方能获得灵眼的视力。"人若不重生,就不能神的国" (约翰福音 3:3)。

II. 第二,原罪令你的良心麻木了。

使徒保罗说:他们 "连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秽了" (提多书 1:15)。他们对自己所犯的罪并不感到内疚,因为他们的良心被原罪玷污了。

我们对你讲耶稣能清洗你的罪孽,这可能对你来说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为什么?因为你的 "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 (提摩太前书 4:2)。仅有当神的圣灵使你认罪 (约翰福音 16:8),使你对自己的罪忍无可忍的时候,你才会来寻求耶稣,通过祂的宝血 "洗净你们的 [良]心" (希伯来书 9:14)。因为原罪的缘故,除非神的圣灵使你对罪感到忍无可忍,你将继续在死亡的状态中沉睡下去。除非神的圣灵使你被玷污的良心认罪,你将不会产生对耶稣的真正需要。仅有神的圣灵才能施加基督的宝血,并清洗你的良心。

III. 第三,原罪已经败坏了你的意愿。

这里所讲的 "意愿", 指的是人用来作决定、作选择的能力,例如人选择是否信靠基督的决定。天主教告诉我们说,人的意愿受了伤害。马丁•路德(Luther, 1483-1546)在他所著的《意愿的束缚》(The Bondage of the Will) 一书中,利用圣经如此辩解道,人的意愿不仅受了伤,它已经死亡了。宗教改革完全基于这一教义之上──人的意愿彻底死亡了。仅有神能使人的意愿重获生命。而那正是全部新教与浸信教派多少世纪以来所持有的信念,直到菲尼在1821年登上历史舞台为止。

原罪的能力是如此强大,人类寻求神的意愿是完全死亡的。圣经说,那些未曾获得新生、未得转变的人已 "在过犯…中死了" (歌罗西书 2:13); 或 "死在过犯罪恶之中" (以弗所书 2:1)。约翰•戴格博士(Dr. John L. Dagg)是美南浸信会的第一位理论家。他谈起原罪对人〔心地〕意愿的影响时如此说,

经文内描述人的无能为力是极为深刻的。人类被描述为软弱的〔罗5:6〕, 被俘掳的〔提后2:26〕, 作罪奴仆的〔彼后 2:19; 罗 6:16, 17〕…死亡的〔弗5:14; 西 2:13〕等等。解救我们脱离这一自然状态的作为叫做新生、使人活、或赐予生命…是仅靠神的能力才能办成的事…如果你认为,我们随时随地可以靠本身的任意努力〔"决志"〕来更正全部错误…这种看待…人类状态的观念是彻底错误的…对本身无能为力的切实感受,能催促我们来到那位可施拯救的人身边 (John L. Dagg, D.D., A Manual of Theology, Southern Baptist Publication Society, 1858, 第171页)。

换句话说,一个意愿 "死在过犯中" (以弗所书 2:5) 的人,怎能 "决志" 信靠耶稣呢?戴格博士说那是不可能的。在菲尼攻击原罪,毒害了福音运动之前,全部浸信教徒和一切新教徒也是如此相信的。

请审视一下自己。请看你是何等绝望,何等的无能为力!与约瑟夫•哈特一同说, "惟有耶稣,惟有耶稣,惟有耶稣能救你。" 请大家起立来唱那首圣诗。那是歌页上的第八首,

你心烦闷,你心悒怏,疲倦痛苦常失败;
   如果你要等到改良,你就永远不会来。
耶稣钉死,耶稣钉死,是为罪人赎罪债,
   耶稣钉死,耶稣钉死,是为罪人赎罪债!

耶稣为你舍命流血,今已复活昇高天;
   在父座前为你代求,愿你信心永不变;
惟有耶稣,惟有耶稣,惟有耶稣能救你,
   惟有耶稣,惟有耶稣,惟有耶稣能救你。
("Come, Ye Sinners" 词: Joseph Hart, 1712-1768)。

(证道 / 宣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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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may email Dr. Hymers at rlhymersjr@sbcglobal.net, (Click Here) – or you may
write to him at 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 Or phone him at (818)352-0452.

宣道前陈群忠医生(Dr. Kreighton L. Chan)领读经文﹕罗马书 5:15-19。
宣道前葛利费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独唱﹕
"Lord, I Am Vile, Conceived in Sin" (词: Dr. Isaac Watts, 1674-1748)。


宣道提纲

原罪

ORIGINAL SIN
(Simplified Chinese)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罗马书 5:19)。

(马太福音 12:35, 33; 马可福音 7:21; 以西结书 11:19; 罗马书 8:7, 4)

I.   第一,原罪令你盲目,看不到灵界事物的现实,以弗所书 4:18;
哥林多前书 2:14; 提摩太后书 3:7; 约翰福音 3:3。

II.  第二,有罪令你的良心麻木了,提多书 1:15; 提摩太前书 4:2;
约翰福音 16:8; 希伯来书 9:14。

III. 第三,原罪已经败坏了你的意愿,歌罗西书 2:13;
以弗所书 2:1; 罗马书 5:6; 提摩太后书 2:26;
彼得后书 2:19; 罗马书 6:16, 17; 以弗所书 5:14;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