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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受難和十字架的宣揚THE PASSION OF CHRIST AND
榮譽牧師海羅伯博士著 “因爲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爲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却爲神的大能”(哥林多前書 1:18)。 |
使徒保羅曾經在偉大的迦瑪列(Gamaliel)的拉比學校受過訓練。但當他宣揚基督的十字架時,他幷不依賴他在拉比學校裏所學的。他傳福音“幷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哥林多前書 1:17)。
保羅也熟知希臘人的哲學和演說術。但他講道時幷不依賴華麗的辭藻或深奧的哲學。他只是說:“我們却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哥林多前書 1:23)
在我們這個時代,人們很少聽到有關贖罪的布道。即使提到這一主題,也只是一兩句話概括。關于十字架道理的整篇宣道很少。這個時代的人如此渴望聽到關于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布道,以至于人們聽到後感到驚奇。我認爲這是梅爾·吉普森的《耶穌受難記》吸引如此多觀衆的原因之一。他們排著隊,數以百萬計的人觀看這部電影,這部電影描述了他們大多數人從未聽過幷從未有任何清晰概念的內容。他們驚訝地目瞪口呆地看著這部電影中受難的救主,祂被鞭打、流血、頭戴荊棘冠冕、被壓垮和被釘在十字架上。好奇心吸引著他們,他們站在那裏,驚訝、敬畏、驚嘆地看著被釘在十字架上、血淋淋的救主。
但是,無論多麽生動,任何受難劇都無法取代福音傳道,“因爲[英文有宣講-preaching]十字架的道理” 讓迷失的靈魂擁抱神的兒子——把神子作爲他的贖罪者、替代者和救主。
今天早上,讓我們沉思一下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偉大工作。由于缺乏關于這一主題的清晰布道,人類靈魂正毫無希望地死去。今天在座的有些人對此幷不清楚。那麽,請仔細聆聽,幷學習有關救贖的信息。然後來到基督面前,靠祂的寶血來洗淨自己吧!
“因爲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爲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却爲神的大能”(哥林多前書 1:18)。
I.第一,十字架的道理被扭曲。
在許多講臺上,基督的十字架幾乎從來不被提及。在另一些講臺上,十字架被曲解了。天主教徒 經常提到十字架,但他們曲解了它。他們歪曲了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事,說祂的犧牲必須在彌撒中重複。他們說,每次舉行彌撒時,基督都會被再次獻上爲祭。這歪曲了基督所做的犧牲。當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時,祂喊道,
“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約翰福音 19:30)。
基督說“成了”,說的正確嗎?天主教徒說:“不是的。這話必須在彌撒中一再重複。” 因此他們違背了聖經的明確教導,
“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 進入聖所,成了 永遠贖罪的事”(希伯來書 9:12)。
基督進入天堂一次。基督爲我們“已經獲得”(過去時)永恒的救贖!無需重複!
使徒彼得說得很清楚,他說:
“因基督也曾一次爲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爲要引我們到神面前” (彼得前書 3:18)。
基督只受過一次苦。已經結束了!無需重複!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希伯來書 10:12)。
索西尼派(或一位論派 - Unitarians)說基督的死僅僅是一個殉道者的死。他們說基督的死只是用來做一個榜樣。他們告訴我們,十字架上的苦難,是爲了通過效仿基督的榜樣,教導我們成爲更好的人。對他們來說,這就是十字架的唯一意義。但他們拒絕接受聖經中所說的:
“基督既爲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爲經上記著:「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拉太書 3:13)。
許多新教徒,甚至許多浸信會教徒,都接受了“道德影響理論”(Moral Influence Theory),這與索西尼派的觀點其實沒多大區別。他們認爲,基督的死只是爲了激發我們的情感,引導我們悔改(參見亨利·C·蒂森,《系統神學講座》,Lectures in Systematic Theology,Eerdmans,1949 年,第 317 頁)。但蒂森博士說得對:“我們不能把贖罪簡化爲一場受難劇,而其中的演員…只是在影響觀衆的情感”(同上)。根據這種“道德影響理論”,基督替代性的死不能平息神的憤怒。但加拉太書 3:13糾正了這種觀點,
“基督既爲我們受了 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 3:13)
那麽是誰讓祂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承受”了“詛咒”呢?
“
“耶和華却定意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爲贖罪祭…” (以賽亞書 53:10)。
“可怕的教義!” —— 有人說。是的,地獄的教義也是如此——但它確實在聖經裏。如果我們從聖經中把每一條我們感覺不“安寧”教義拿掉的話,我們將只剩下一些有關道德的教訓!
“基督爲我們的罪死了”(哥林多前書 15:3)。
這是 一個可怕的教義——但它却是一個真實 的教義。
“因爲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爲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却爲神的大能”(哥林多前書 1:18)。
然後還有 “治理理論”(the governmental theory),由雨果·格勞秀斯(Hugo Grotius)提出,查爾斯·芬尼傳揚(Charles Finney)。該理論認爲“在贖罪祭中,沒有平息一位憤怒之神的看法,而是按照神聖的律法做正確的事情,這樣他才有可能公正地顯示祂的仁慈。”
蒂森博士回答說,該理論“不能解釋基督所受苦難的强度…幷且像之前的理論一樣,它否認了贖罪的實質,即滿足神聖潔的要求”(同上,第 318 頁)。
“耶和華使我們衆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以賽亞書 53:6)。
“耶和華以祂爲贖罪祭” (以賽亞書 53:10)。
然後,還有那些信奉“信仰神學”的人。他們完全拒絕十字架上的贖罪。他們說基督在地獄裏受了三天的火刑,以這種方式爲我們的罪付出了代價。他們中的一位名叫弗雷德裏克·K·C·普萊斯(,Frederick K. C. Price)的人說:
你認爲我們罪孽的懲罰就是死在十字架上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兩個强盜就可以爲你付出罪的工價了。不,懲罰是下地獄,在地獄裏服刑……撒旦和地獄裏的所有惡魔……把他拖到地獄的深淵去爲我們服刑(弗雷德裏克·K·C·普萊斯,引自《基督教危機》,Harvest House,1993 年,第 163 頁)。
這兩個强盜爲我付出代價?難道他不知道神的兒子和罪犯之間的區別嗎?懲罰就是下地獄?聖經裏沒有一節經文教導過這樣的事!
喬伊斯·邁爾的小册子《從十字架到王座》(Joyce Meyer’s booklet, From the Cross to the Throne)也提出了同樣的錯誤理論:
耶穌說:“成了。” 祂指的是舊約的終結。祂要做的工作才剛剛開始。祂在地獄的三天三夜裏確實完成了工作。祂的工作就是在那裏完成的。祂在十字架上被判有罪,但祂在地獄裏付出了代價(引自《基督教新聞》,2003 年 11 月 24 日,第 13 頁)。
但聖經從來沒有說過耶穌“在地獄裏付出了代價”。聖經說,
“祂被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 (彼得前書 2:24)
聖經說,
“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歌羅西書 1:20)。
使徒保羅說祂被差遣
“傳福音,幷不是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因爲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爲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却爲神的大能” (林前 1:17-18) 。
“我們却是傳釘十字架 的基督”(哥林多前書 1:23)。
不是在地獄裏償還罪孽,而是在十字架上償還!
所有這些對耶穌受難的誤解或多或少都基于這樣的觀點:罪人必須通過思考基督所遭受的可怕苦難而震驚地改變自己的生活。但這些理論幷沒有提到基督作爲我們的罪人所作的替代救贖,也沒有提到祂在十字架上的贖罪祭使神的憤怒平息。我們不應該因著“震驚”而“改變生活”,而應該看到我們的罪孽有多麽可怕,祂爲這些罪孽而死,只有祂才能救贖我們脫離罪。
我在第一點上花了太長時間,但如今關于十字架的謬誤太多了,我覺得這樣做是合理的。這些都是對十字架的曲解。
“因爲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爲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却爲神的大能” (林前 1:18) 。
II. 第二,十字架的宣講。
當聖經提到十字架時,指的是耶穌死去的那個十字架。“十字架的道理[或宣講]”,是以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爲中心的宣講。哥林多前書第一章第 23 節明確說明了這一點。使徒說:
“我們却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哥林多前書 1:23)。
在下一章第二節中,使徒說:
“因爲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幷他釘十字架”(哥林多前書 2:2)。
宣揚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難是符合聖經的基督教的核心,原因有二。首先,因爲我們的罪孽已由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而償還了。
“基督照聖經所說,爲我們的罪死了” (哥林多前書 15:3)。
請把聖經翻到羅馬書5:8-9,我們一起來朗讀這兩節經文。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爲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借著祂免去神的忿怒”(羅馬書5:8-9)。
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第一個主要原因是爲了償還我們的罪孽。
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第二個主要原因是平息神對罪的忿怒。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神不會赦免罪人,除非正義的要求得到滿足。如果你違反了交通規則,你就必須支付罰款。你犯了罪,你必須在地獄裏爲此付出代價。但耶穌在十字架上爲你支付了罰款!公義得到了滿足!
“祂 [神] 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爲義,因爲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以賽亞書 53:11)。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也滿足了神的律法,因爲經上記著:
“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加拉太書 3:10;)。
因此,每一個罪人都受到法律的詛咒。但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滿足了法律的要求。
“基督既爲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爲經上記著:「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拉太書 3:13)
偉大的司布真說:
我們必須最地清楚了解救贖這一拯救靈魂的偉大教義;我們必須宣揚真正的替代犧牲,幷因此宣告其做成的工作是赦罪。對贖罪寶血的含糊不清的看法是極其有害的……我們必須直截了當、毫不含糊地宣揚替代性的救贖,因爲如果聖經中如果有任何教義應當被很直白地教導的話,那就是——“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祂被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不會善罷甘休,除非神的公義、以及祂如何使信的人稱義這一真理被展示出來(C. H. Spurgeon,“On Conversion As Our Aim”, Lectures to My Students,朝聖者,1990 年重印,第 II 卷,第 183 頁)。
我無任何義行,唯依靠祂恩典,
唯主所流寶血,能洗一切罪痕。
主已全付清,罪債全還清,
雖然有罪痕留下,主洗比雪更白。
(“Jesus Paid It All” by Elvina M. Hall, 1820-1889).
(《耶穌付出了一切》作者:埃爾維娜·M·霍爾,1820-1889 年)。
你想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替代工作而得救嗎?那麽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單純地相信祂。來到祂面前。信靠祂。祂會拯救你。祂現在就會拯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