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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收不義之財!(一則來自林道亮博士的課)
榮譽牧師海羅伯博士著 二○二一年八月八日主日下午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10)。 |
在[第一]華人浸信會的時候,林道亮博士有很長一段時間是我的牧師。在他的帶領下,教會經歷了真正的複興,從80多人增長到了2000多人。我所知的有關傳教的知識,大部分都是林博士教的。林博士在《教會增長的秘訣》(點擊標題閱讀)一書中說,教會必須有神的同在才能有神的祝福。想要有神的同在,教會必須是聖潔的,將其獻給神、並與罪分離。
許多牧師說教會應該聖潔,但在實際行動上他們接受不信之人和不悔改之罪人的金錢,從而否認了他們的說教。林博士稱之為“污穢的錢”(教會增長的秘訣 英文版,第 5 章,第 30 頁)。當今許多牧師非常渴望金錢,以至於他們願意從任何人、在任何地方拿獲得它。他們並不考慮這些錢的來源的或所捐贈的目的。林博士說:
人生「饑不擇食」,永是事實!有些教會因為經濟常是捉襟見肘,不知不覺間會採取「涇渭不分」的政策,不細察奉獻者的存心,也不留意金錢的來源怎樣,只知「多多益善」,有意無意地讓一些不義和污穢的金錢流入教會的聖庫裡。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教會的錢庫若不聖潔,怎能希望聖潔的神與教會同在呢?(引自 教會增長的秘訣)。
非信徒為什麼要給教會錢?術士西門試圖通過錢來買神的能力(徒8:18-19)。但是使徒彼得拒絕了他的不義之財,並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罷!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徒8:20-21)。
在中世紀,有些人給予錢財是因為他們以為這可以彌補他們的罪孽並為他們買一條進入天堂的路。但聖經說,只有“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7)。
如今,有很多人給錢是為了安慰自己的良心。他們知道自己做了錯事。他們拒絕相信耶穌和悔改。他們犯了極惡的罪。他們拒絕服從神的道的權威。他們傷害了地方教會;離開教會,甚至攻擊教會。
這些人沒有悔改歸向基督,而是將錢捐給教會或傳教項目。他們認為,“如果我給錢,我會自我感覺良好。我可以自我安慰:「是的,我做錯了,但我給了錢,這可以讓我好受些。」”但他們的捐贈並不榮耀神。他們的心仍然悖逆與剛硬,仍然在反對神。他們的動機是錯誤的。他們自私地想要讓自我感覺更好。他們的錢不是出於對神的愛,而是出於邪惡的意圖。聖經說:
“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15:8)。
惡人的奉獻為神所贈。聖經又說:
“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箴言21:27)。
林博士說:
誰是「惡人」?按聖經的定義,並非指「十惡不赦」的罪人,乃是指「忘記神」的人(詩9:17,50:16、17)。他們為神所憎惡,在神前有惡人的身份,是因他們忘記了神,忘記了神的慈愛,忘記了神的公義,忘記了神的聖潔。他們向神奉獻,同時目中無神,再加上他們的「惡意」,怎能叫神容忍呢?
什麼是「惡意」?「惡意」是指向神賄賂,向良心欺哄!有人深知自己有了不義之財,也深知天知、地知、自知,雖人不知,在深夜自思時,常自慚形穢,卻不肯或不敢面對現實,遂「異想天開」地捐些錢給教會,想討神喜悅,或說賄賂神,希望神會包容、包容!(引自 教會增長的秘訣)。
他們的禮物沒有給教會帶來神的祝福。相反,他們玷污了教會。他們以他們的惡行玷污了教會,趕走了神的同在。林博士說:
舊約裡記著說,當聖殿有了偶像,神的榮耀(同在)就離開了以色列人(結第8章);新約也告訴我們:「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當教會不但貪心(等於拜偶像),且貪了不義之財,神的同在怎會不離開呢?(引自 教會增長的秘訣)。
甚至未得救的祭師和法利賽人也拒絕不義之財。林博士說:
當猶大把賣耶穌的銀錢「丟在聖殿」後,「祭司長拾起銀錢來」卻說:「這是血債,不可放在庫裡!」那些「以敬虔為得利門路」的祭司和法利賽人,尚且知道金錢的潔與不潔,而末世的教會,卻皂白不分地,讓不義的錢污染了主的聖潔,怎叫主的同在不離開呢?(參結8:-10,引自 教會增長的秘訣)。
接受非信徒的錢財的教會和福音傳教士很快地會對其產生依賴。缺少了這財源他們便不能維持生計。為了保留住這財源,甚至想得到更多錢,他們減弱了他們的信息,降低了他們的標準。林博士說:
神既不與教會同在,教會的經濟自然會有困難。當經濟愈困難時,當事人愈會設法張羅;他們愈張羅,愈免不了不義;他們愈不義,就愈沒有神同在!這種惡性循環,常叫教會墮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引自 教會增長的秘訣)。
接受“不義之財”的教會 會變得不義。因為教會不聖潔、不公義,神就收回祂的同在。教會變得與任何其他組織一樣,其主要重點是籌集資金和支付費用。教會越來越不義,神的同在也不見了。
神的工作必須以正確的方式來完成。聖經警告我們,千萬不要以為 “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羅 3:8)。你不能在罪的基礎上為神建造房屋。你不能用有毒的食物來牧養教會;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從不悔改的迷途者身上得到不義之財,你不能指望擁有一個蒙神祝福的教會!林博士說: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是中華民族的古訓。可是有些末世的教會,只要有辦法拿得到錢,甚至騙得到錢(有些宣教團體的確如此卑鄙,以敬虔為得利門路,愛主兄姐們要留心!)根本不理「有道」、「沒有道」!神聖的團體竟如此下流,怎能得我主同在呢?(引自 教會增長的秘訣)。
如果一個教會是聖潔的、不受玷污的、與罪隔離的,神將會賜福她。如果一個教會不是建立於不義之財的話,神將會賜福她。林博士說:
為了要糾正教會貪錢的壞名聲,在北美曾經有一教會,立志絕不接收未信主者的奉獻。當然該會有些領袖們,大不以為然,以為一個人有奉獻心,總是好的。直等他們看見了箴言裡的警告,他們不特拒絕收受不義之財,甚至每主日收奉獻時,都會清楚報告,叫一切不信的不要參加奉獻的崇拜。據說,目前那教會,每主日的奉獻總是美金一萬元以上!真可說得,有主同在,萬事皆優!
總之,「貪財是萬惡之根!」這警告不特給個人,也給教會。教會若不聽受這警告,反去貪戀錢財,在經濟上不聖潔,結果不[但]神不同在,反會被引誘離了真道,甚至用許多愁苦把傳道人、長執和會眾都刺透了(參提前6:10)!(引自 教會增長的秘訣)。
使徒彼得說:“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 1:15, 16)。因為神是聖潔的,你被命令要聖潔。
永遠不要因為拿不義之財而向貪婪屈服!遵守神的話語。要聖潔,遠離罪惡!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