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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贖罪的描述

A DESCRIPTION OF THE ATONEMENT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原著
約翰·撒·凱根 弟兄 在洛杉磯浸信會幕
於主日,二○一八年十二月廿三日早 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by Rev. John Samuel Cagan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Morning, December 23, 2018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以賽亞書 53:8 )。


在前一節經文中,以賽亞告訴過我們,

"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
        (以賽亞書 53:7 )。

愛德華·楊博士(Dr. Edward J. Young)說, "在強調了基督沉默的忍耐心之後,先知現在更進一步來描述祂痛苦的細節"(Edward J. Young, Ph.D., The Book of Isaiah, Eerdmans, 1972年版, 卷3, 第351頁 )。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以賽亞書53:8 )。

這節經文很自然地分為三部分,來描述(1)基督的痛苦,(2)基督的時代,以及(3)基督替我們作的贖罪之工。

I. 第一,經文描述了基督的痛苦。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以賽亞書53:8 )。

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中被逮捕,被守殿的護衛帶到眾位祭司那裡。他們把祂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面前,然後又帶祂到猶太公會前,也就是猶太人最高法院面前受審。在這個法庭上,祂被偽證定了罪。耶穌說道,

"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馬太福音 26:64 )。

然後大祭司說,

"「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祂是該死的。」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 也有用手掌打祂的"(馬太福音 26:66-67 )。

"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馬太福音 27:1 )。

但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他們沒有法定的權力去治死祂,於是

"就把祂捆綁解去交給〔羅馬〕巡撫彼拉多"(馬太福音 27:2 )。

彼拉多審問了耶穌,

"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馬太福音 27:26 )。

如此,我們經文的一部分便應驗了,

"因受欺壓和〔在大祭司與彼拉多前受〕審判祂被奪去…從活人之地〔在十字架上〕被剪除"(以賽亞書 53:8 )。

耶穌被猶太公會與彼拉多所監禁,應驗了〔被提出監獄–KJV〕"受欺壓" 這節經句。祂在該亞法與彼拉多面前受審,應驗了 "受…審判" 這幾個字。祂從獄中被提出、在非義中被帶到城外一座叫「各各他」的山坡上。在那裡,祂被釘在十字架上,從而應驗了 "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這幾個字。

鳩爾博士(Dr. Gill)說過,

祂為欺壓與審判所逼迫;也就是說,祂的生命在暴力中、在所謂的正義中被奪去。事實上,對祂所做出的乃是最大的非義。對祂的控訴乃是虛假的;出庭的假見證〔是用錢買來的;〕祂的生命被惡人之手所剝奪 (如使徒行傳8:32所記載 )。["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在祂的恥辱中,正義被奪走了;祂沒有得到凡人所應得的正義(John Gill, D.D., An Exposition of the Old Testament, The Baptist Standard Bearer, 1989 年重印,卷 V,第314頁 )。

正如我們的經文所講的,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以賽亞書53:8 )。

II. 第二,經文介紹了基督的時代。

夾在經文中間的這個分句,解釋起來不太容易。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或譯﹕誰能描述祂同世的人〕…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以賽亞書 53:8 )。

"誰能描述祂同世的人?" 鳩爾博士說,這插句所指的是 "〔與耶穌〕同時代的那些人,那些與耶穌相處的人…這些人對祂做出的野蠻惡行是一言難盡、筆墨難書的"(Gill, 同上 )。當我們讀到神無辜的兒子所忍受的非義與殘暴時,讓我們不禁傷心流淚。如約瑟夫·哈特(Joseph Hart)寫的一首悲傷詩歌所講的﹕

請看耶穌之耐心,
   在此境地遭謾罵!
罪人束縛了全能的手,
   並向造物主的臉龐唾棄。

荊棘刺穿祂的額頭,
   使鮮血涌流而出;
鞭撻下脊背皮開肉綻,
   但祂心頭傷痛更甚。

赤身被詛釘在木頭上,
   盡向天下來顯明,
此乃血與傷痛的奇觀,
   遭踐踏之愛心的壯舉!
("His Passion" 詞: Joseph Hart, 1712-1768;經牧師改編;     曲用 " 'Tis Midnight, and on Olive's Brow" )。

約翰·踹卜(John Trapp)說, "有誰能夠描述祂的時代?或說盡祂同代人的邪惡呢?"(John Trapp, A Commenta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Transki Publications, 1997年重印, 卷3, 第410頁 )。

很難用人的言詞解釋清楚,為什麼這些猶太人的領袖要釘祂在十架上,為什麼羅馬士兵 "打祂的頭, 吐唾沫在祂臉上…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可15:19-20 )。

"雖然查不出祂有當死的罪來,還是求彼拉多殺祂"(使徒行傳 13:28 )。

正如約翰·踹卜說的, "有誰能夠描述祂的時代… 說盡祂同代人的邪惡呢?"

"雖然查不出祂有當死的罪來,還是求彼拉多殺祂"(使徒行傳 13:28 )。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或譯﹕誰能描述與祂同世的人?〕誰想祂 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以賽亞書 53:8 )。

楊博士說,"「描述」(declare)這個動詞帶有對某事沉思默想的含義…那些人應該〔對祂的死〕深加思考,但卻沒有這樣做"(Young,同上, 第352頁 )。

如今有何不同呢?千百萬世人聽到過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卻對此無動于衷。"他們應該深加思考,但卻沒有這樣做。" 有誰對基督被釘十架深加思考呢? 思考過嗎?你是否花過時間思考過基督的死、以及這對你的含義?

約翰·踹卜說,"有誰能夠描述祂的時代… 說盡祂同代人的邪惡呢?" 然而,那些釘耶穌十字架的人,與當今未獲轉變的人非常相似。當今的人不願認真去思考基督死亡的重要性。當電影《基督受難記》( 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上映時,許多新聞評論家說這部電影會對觀眾造成深遠的影響。他們說這會引發人們對福音的關注。他們中有些人說,它會促使年輕人成群結隊地進入教會。

該電影於2004年上映,既九年前。我們已有充足的時間來驗證這些評論家是否正確。影片中所呈現的基督受難的駭人事實,的確對許多人造成了心理上的影響。但是我們如今得知,它並沒有對其觀眾造成持久的影響。他們馬上便回到了他們自私與罪惡的生活中。

要知道,這就是罪孽的實質。未獲得轉變的人僅能對基督所受的苦難稍帶一點傷感,最多不過有點懊悔罷了。他們馬上回到了自己的惡習中 ── 連續幾個時辰去"上網"、對金錢的貪戀、不敬虔的生活,回到沒完沒了的電子遊戲中,錯過教會,極少花時間去思考造他們的神,不思念在十字架上為他們受苦的基督。"誰能描述祂的世代?" 生活在把基督釘上十字架的那一代人,與你們這代人幾乎毫無差別!他們是一群自以為是、不敬虔、遭神厭棄的人,他們活着僅為了罪惡的享受。這難道不也是對你們這代人的完美描述嗎?如果你坦誠地來評判自己,這難道不也是對你的完美描述嗎?說起來,你花過多少時間去思考神?你每天作多長時間的禱告?基督血淋淋的十字架對你的生活有多大影響?如果你誠實地面對自己,我想你必須承認,你和當時那代人差別並不大 ── 他們拒絕了基督、把祂釘上十字架後,便轉身離開、回到各人自私的生活中去。就是罪孽的本質。就是罪孽的性情。證明了你是一個罪人,而你無論在哪方面,皆與那些生活在基督時代的人同樣有罪。即使你每週日來教會,你不過僅有 "敬虔的外貌"(提後 3:5)而已。這不也是對你的真實描述嗎?你難道不是同樣 "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嗎?(羅 3:23 )。因這些都是對你的真實描述,你如何能逃避全能之神的憤怒和審判呢?伊恩·穆雷牧師(Rev. Iain H. Murray)說:

      對鍾馬田醫生(Dr. Lloyd-Jones)來說,宣講人類的墮落在神面前的危險性,等於在宣講神聖憤怒的肯定性; 此憤怒已經落在了未獲轉變者的頭上,而將來在地獄中對罪的懲罰仍在等候着他們…「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Iain H. Murray, The Life of Martyn Lloyd-Jones,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2013年版, 第317頁 )。

III. 第三,經文描述了基督受苦的更深一層含義。

請大家用心聼我讀 以賽亞書53:8,尤其注意最後那段分句,"誰想祂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以賽亞書 53:8 )。

昂戈博士(Dr. Merrill F. Unger)說:

十七個世紀以來〔把以賽亞書53章作為對彌賽亞的描述〕是基督教對這段經文的唯一解釋。〔後來,猶太人〕卻故意放棄了對這章書的如此解釋,原因正是它在基督身上出奇般的圓滿應驗(Unger, 同上, 第1293頁 )。

當今的許多猶太學者說,整段文章是指猶太民族 ── 並非基督 ── 所遭受的痛苦。雖然猶太民族遭受了一些假基督徒的殘忍虐待,但這不可能是這段經文的含義,因為它清楚地指出, "祂受鞭打… 是因我百姓的罪過"(賽 53:8 )。亨利·摩利斯博士(Dr. Henry M. Morris)在解釋這分句時說: "祂為 '我百姓' ── 也就是以色列民族 ── 而死,證明這段經文中所提到的基督(既救世主)所指的不是以色列民族 (如許多人所宣稱的那樣)"(Henry M. Morris, Ph.D., The Defender's Study Bible, Word Publishing, 1995年版, 第767頁 )。因此,真實的含義不是猶太民族遭受了鞭打;其含義是基督代替了他們的地位、為了他們的罪過,遭受了處罰;為了替他們,以及你和我 贖罪。祂上了十字架,為的是償還你我罪孽所必須付出的代價!

約翰·鳩爾博士指出,"祂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過" 這一分句,適用於猶太人,也適用於受揀選的基督徒身上:它指出基督受的鞭打是為了擔當以色列民族的罪孽,也為了擔當「祂子民」── 即那些信主得救的基督徒們的罪孽(Gill, 同上, 第314頁 )。我本人認為,鳩爾博士解明了這分句中的真實含義,

"祂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過"(以賽亞書53:8 )。

基督在十架上受 "鞭打", 是為了償還祂百姓的罪孽,無論他們是猶太人或外邦人。祂的死是替換性的死,基督為償還我們的罪孽而獻生。那也帶有息怒性,消除了神對罪人的憤怒。

但是,這有一個先決的條件。若希望基督能有效地償還你的罪孽,你必須以信念來信靠祂。一個人若沒有相信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的贖罪祭是不能解救他的。唯有當你歸順耶穌後,救主的寶血才能抹去神冊子中對你罪孽的記載。

你能夠了解這段經文中一切的事實,卻仍然失喪。鬼魔們精通這一切事實,卻沒有因此得救。使徒雅各說, "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 2:19 )。鬼魔僅有對基督赦罪之死 "理智上的知識"。若想得救,你必須更進一步。你必須把自己交給基督,歸順於祂,並相信祂。你必須靠神的恩典得到轉變。不然,你便會帶着對耶穌釘十架的這段記憶而進入地獄。

仔細聽投舍博士所講的反對 "決志主義"、提倡真正轉變的話。他說,

信仰上的轉變如今已完全變成機械化的交易,不帶任何靈性。現在人接受信念,可以不受任何生活道德的指責,其亞當本性中的自傲也無需受損。人如今完全可以 "接受" 基督,但此人的心靈內卻無需具備絲毫對祂的愛戴 (A. W. Tozer, D.D., The Best of A. W. Tozer, Baker Book House, 1979年版, 第14頁 )。

"信仰上的轉變如今已完全變成機械化的交易,不帶任何靈性"── 讓我加上一句,常常不帶基督!"決志主義者" 僅僅希望你作一番禱告、受洗,然後便萬事大吉了。基督的死與復活幾乎全被遺忘,有時甚至只字不提!這絕對不是 聖經所告誡我們的。聖經教導,我們必須感到自己罪孽的邪惡,認識到自己除非來投靠基督、無助地來到祂身旁、真心實意地來信靠祂,你是無法逃避罪孽及其惡果的。這時,也僅有這時,你才能親身經歷先知以賽亞所講的,

"祂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過"(以賽亞書53:8 )。

當你靠信念相信耶穌基督時,祂的寶血便會清洗你一切的罪孽;你便獲得轉變了 — 但這不會在那之前發生。不會,永遠 不會在那之前發生! 你若希望得救,你必相信耶穌基督!

如果你想和我們討論有關相信耶穌的事情,請現在離開你的座位,坐到前兩排座位上。 當其他人去友誼廳吃午餐時,請你逗留幾分鐘,和我們交談一下,並一同做禱告。 阿們。


如果這篇道文為你賜了福,望你發電郵告知海博士。當你寫信時,請告知你發電郵的國家,不然他不能給你回信。 如這些道文對你有所賜福,在發電郵告知海博士時,敬請道明你發信時所在的國家。他的電郵地址是: rlhymersjr@sbcglobal.net (可點擊) 你給海博士發電郵時可用任何語言,但盡可能用英文發信。通過郵局發信者,函件請寄到〔美〕 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你也可用英文與他通電話,號碼是(818)352-0452。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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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顏國輝先生(Mr. Jack Ngann)的獨唱﹕
"Blessed Redeemer"(詞﹕Avis B. Christiansen, 1895-1985 )。


宣道提綱

對贖罪的描述

A DESCRIPTION OF THE ATONEMENT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原著
約翰·撒·凱根 牧師 宣講

A sermon written by Dr. R. L. Hymers, Jr.
and preached by Rev. John Samuel Cagan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以賽亞書 53:8 )。

(以賽亞書 53:7)

I.    第一,經文描述了基督的痛苦,以賽亞書 53:8a;
馬太福音 26:64, 66-67; 27:1-2, 26; 使徒行傳 8:32。

II.   第二,經文介紹了基督的時代,以賽亞書 53:8b;
馬可福音 15:19-20; 徒 13:28; 提後 3:5; 羅馬書 3:23。

III.  第三,經文描述了基督受苦的更深一層含義,
以賽亞書 53:8c; 雅各書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