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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復活的三條證據

THREE PROOFS OF CHRIST'S RESURRECTION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七年四月十六日早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Morning, April 16, 2017

"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
(使徒行傳 26:26 )。


在使徒行傳第26章內,路加第三次記載了保羅轉變的見證。路加之所以三次敘述了保羅的轉變過程,其原因很簡單。除了基督的死亡與復活之外,基督教史上再沒有任何其他事件比使徒保羅的轉變更為重要了。

保羅被逮捕下獄,原因是不斷傳揚…

"…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着的"  (使徒行傳 25:19 )。

這時,保羅的雙手被鎖鏈銬着,立在亞基帕王面前。亞基帕本人也是猶太人,因此,保羅依據舊約內有關基督復活的預言來為自己辯護。保羅還靠亞基帕對基督釘十架以及復活的了解來自我辯護。釘十架與復活的事件,發生在那之前大約三十年左右。一切猶太人對此都有所了解,亞基帕王也不例外。因此保羅說,

"…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 因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使徒行傳26:26 )。

"這些事…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那句話是當時希臘語內的一句習語。蓋伯嵐博士(Dr. Gaebelein)如此解釋說,

耶穌的傳道事業在巴勒斯坦地區是廣為人知的,亞基帕王也一定對此有所了解。耶穌的死與復活具有許多人證, 並且基督教的信仰福音已四處傳播三十年了。王對此一定有所了解, 因這 "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Frank E. Gaebelein, D.D., General Editor,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1, 卷 9, 第554頁;對使徒行傳26:25-27的注解)。

如今有許多人以為,基督的復活是一件無名之輩在某漁村所行的小事,對此僅有幾位淺薄的漁夫知道。但沒有比這理論更荒謬的!基督的復活是以色列全部猶太人都知道、而且在整個羅馬帝國傳播了已過三十年的大事!基督的復活並不是某件神秘之事!

"這些事…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使徒行傳 26:26 )。

凌斯基博士(Dr. Lenski)說,

一切有關耶穌的事情, 都發生在首都,並牽動了公會與 [羅馬總督] 彼拉多。而且耶穌是一位全國知名的人物, 他的名聲甚至傳到了周圍許多鄰國。那 "不是在背地裡作的"…並非某件無人知曉的市井小事,而是如此重大與關鍵之事,如此廣為人知、意義深遠,以至於亞基帕〔王〕如今必須從百忙中抽出時間來處理(R. C. H. Lenski, D.D.,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Augsburg Publishing House, 1961 年版, 第1053頁; 對使徒行傳26:26的注解 )。

"這些事…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使徒行傳 26:26 )。

基督的敵人已有三十年的時間來證明他沒有復活,然而他們卻辦不到。無論耶穌的敵人怎樣努力,他們總無法證明,在耶穌釘十架以後,如今祂依然躺在墳墓中。等到保羅與亞基帕王見面的時候,成千猶太人、上萬的外邦人,已信靠了主耶穌,並四處宣揚着 "基督已從死人中復活了"。

基督的復活是基督教的根基。如果基督的身體沒有復活,基督教信仰便失去了依據。使徒保羅 本人說,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毫無價值〕"(哥林多前書 15:14 )。

難怪基督的敵人如此費力地要去否認祂的復活!然而他們全部失敗了。我與G. 羅理(Greg Laurie)之間有許多不同的看法,但我完全同意他講的有關基督復活的話。羅理提出了三條基督的敵人為什麼失敗的理由 – 三條證明耶穌基督從死中復活的證據(Greg Laurie, Why the Resurrection?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04, 第13-24頁 )。我在此將其大概地敘述一下。

"這些事…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使徒行傳 26:26 )。

I. 第一,空墳墓。

耶穌復活的第一個證據是空墳墓。耶穌的墳墓在祂死後三天變空了,此乃他復活的一大證據。四福音的作者在這點上完全一致,就是耶穌的墳墓在祂死後三天是空的。有許多其他的證人也為空墳墓這一事實作證。

對基督復活最古老的攻擊便是,有人把耶穌的屍體偷走了。

"祭司長…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馬太福音 28:12-15 )。

但是,這一說法並不能說服許多人。常識會告訴我們,使徒們不會偷取耶穌的屍體,然後假裝他復活了。在那之前三天,當基督被捕釘十架時,這些門徒曾四散逃命。若讓這些膽小鬼們鼓起勇氣來偷取耶穌的屍體 — 然後再冒着性命去大膽傳揚祂的復活 — 這是極不可能的事,全不符合事實。使徒們躲在屋內, "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約 20:19 )。使徒們仍舊處在詫異中,完全不信祂會從死中復活。基督的門徒內,沒有一人具有如此的信念或勇氣去挑釁政府,從羅馬衛兵的鼻子下偷走耶穌的身體。這是一條無法忽視的心理事實。

其他可能偷取基督身體的嫌疑犯便是祂的敵人了。但這種理論的毛病在於,基督的敵人毫無盜墓的動機。祭司長與宗教領袖們把基督處死,原因是祂威脅了他們的信仰體系與生活方式。他們最不希望百姓所懷有的,便是基督已經復活的念頭!那便是為什麼他們盡了一切努力,要回避基督復活的可能性。馬太福音內告訴我們說,他們去召羅馬統治官本丟.彼拉多,告訴他,

"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着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馬太福音 27:63-64 )。

彼拉多要他們將墳墓 "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太 27:65) — 就是用羅馬士兵嚴加看守。這樣,他們封了墳墓,設置了看守的哨兵(太 27:66 )。很奇怪的是,這些祭司與宗教領袖們,似乎對耶穌基督的復活比祂的門徒更加具有信心!

事實上,這些宗教領袖采用了極端手段來防備基督的身體被人偷竊。他們想證明基督復活的應許不過是一席空話。當時的宗教領袖盡了他們一切努力,為的就是阻止基督復活的傳言散播。這些基督的對頭最不想做的,便是去偷竊祂的屍體。即使他們盜走了屍體,當門徒開始宣揚基督復活的時候,他們無疑會把屍體抬出來反駁。但基督的敵人從未展示過祂的屍體。為什麼?正是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身體來展示!墳墓是空的!基督已從死人中復活了。

"〔這事〕不是在背地裡作的"(使徒行傳 26:26 )。

空墳墓是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第一條證據。但還有其他的證據!

II. 第二,目擊者的見證。

當耶穌被釘上十架後,祂的門徒絕望了;他們的信念被摧毀了;他們根本沒有希望再見到祂了。這時,耶穌來到他們身邊,

"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約翰福音 20:19 )。

門徒們曾反復活生生地見過祂。

"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使徒行傳 1:3 )。

使徒保羅說,復活後的基督曾

"顯給磯法〔彼得〕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哥林多前書15:5-8 )。

萊斯博士(Dr. John R. Rice)說,

請思考一下,幾百個目擊者見過復活後的耶穌,他們的見證具有多麼大的說服力!其中有些人在四十天的過程內曾多次見到祂。聖經的標準要求 "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這裡作證的有幾百個人。當時,許多人因一兩個證人的證詞,已被定為死罪了。

在一樁重要的案子中,只需陪審團內的十二張嘴來定案。這裡,我們有幾百位目擊者,都見證說耶穌從死人中復活了。相反,沒有一個人出面見證說,他在三天後見到過耶穌的屍體,也無人出面駁斥任何復活的證據。 這都是目擊者的見證 — 這些證人都曾觸摸過救主,碰觸過祂,撫摸過祂手腳上的釘痕,還見祂吃過東西,與祂交往了四十天 — 這比任何案子所要求的證據都更具有說服力,無論在美國的最高法院中、或在世上任何一所法庭上都是如此…證據是如此充分,僅有那些不願信、而且不去審視證據的人,才會否認它。難怪聖經明確宣揚說,耶穌在 "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 現出來,使徒行傳1:3(John R. Rice, D.D.,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 Sword of the Lord Publishers, 1953, 第49-50頁 )。

"〔這事〕不是在背地裡作的"(使徒行傳 26:26 )。

空墳墓、以及幾百個目擊者的見證,很具說服力地證明了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了。但還有更多的證據。

III. 第三,使徒們烈士般的殉難。

如果復活是一側謊言的話,為何使徒人人都忍受了如此難言的痛苦去傳揚這信息呢?使徒們不僅持續宣揚基督的復活,甚至他們情願為其喪生也不願背棄這真理!在我們閱讀教會歷史時便會看到,除了約翰之外〔他忍受了折磨後,被流放到一座荒島上〕, 眾使徒人人都在極為殘忍的刑罰下殉難,因為他們四處傳揚基督復活的信息。D.J.肯尼迪博士(Dr. D. James Kennedy)說,

     此乃一條極為重要的事實。在心理學的歷史上,從來未曾有一個人為自己明知的謊言而獻身。我曾經不了解,為何神允許使徒和全部早期基督徒們經歷如此的磨難,忍受了那般劇烈與難以至信的折磨…我們目睹了這些證人的忠誠、堅忍、痛苦、與最終的獻身,他們大部分人用自己的鮮血封牢了所作的見證…保羅.利特(Paul Little)說,"人會為自己相信為真的事情而獻身…然而,他們不會為自己明知的謊言而喪命"(D. James Kennedy, Ph.D., Why I Believ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2005 年版, 第47頁 )。

下列這些人死去,是為他們宣揚自己見到了復活後的基督﹕

彼得 — 遭受了嚴酷的鞭刑,然後被倒釘在十架上。
  安德烈 — 被釘在X形的十架上。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 — 被斬首。
      約翰 — 先被投入滾沸的油鍋,然後後被流放到拔摩島。
        腓利 — 遭受鞭打後釘上十架。
          巴多羅買 — 被活生生地剝了皮之後,釘上十架。
            馬太 — 被斬首。
              主的胞弟雅各 — 先從聖殿頂端被拋下來,再被棍打死。
                達太 — 被人用箭射死。
                  馬可 — 被馬拖死。
                    保羅 — 被斬首。
                      路加 — 被吊死在一顆橄欖樹上。
                        多馬 — 被矛刺穿,再被投入烤爐內。
The New Foxe's Book of Martyrs, Bridge-Logos Publishers,
    1997, 第5-10頁; Greg Laurie, Why the Resurrection?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04, 第19-20頁 )。

這些人忍受了極端的痛苦,又在殘忍的折磨下殉難,原因正是他們宣揚說,基督從死人中站起來了。人不會為自己未曾見過的事情獻身!這些人在基督脫離墳墓之後見到了祂。那便是為什麼無論折磨與死亡, 都無法阻擋他們去繼續宣揚, "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 了。

彼得在岸上見到祂,
一同在海邊吃飯;
耶穌用曾死去的雙唇問,
"彼得,你愛我嗎?"
那曾死去的復活了!
那曾死去的復活了!
沖開堅固冰冷死亡的枷鎖 —
那曾死去的復活了!
   ("Alive Again" 詞: Paul Rader, 1878-1938 )。

這些人從一群不信的膽小鬼,變成了無所畏懼的烈士 — 因為他們在基督復活走出墳墓後見到了祂!

多馬在屋內望着祂,
稱祂為主,為神;
伸出手指去探入,那
釘子與槍刺穿的傷口。
那曾死去的復活了!
那曾死去的復活了!
沖開堅固冰冷死亡的枷鎖 —
那曾死去的復活了!
 (Paul Rader, 同上 )。

希望我們的教會能再次唱起那首保羅.雷德(Paul Rader) 寫的偉大聖詩!如果你寫信給我,我可以把這首歌寄給你。來信給Dr. R. L. Hymers, Jr., 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 — 要求得到保羅.雷德的歌曲,《Alive Again》。

我們可以列舉更多基督復活的證據,但那仍舊無法說服你。有些人在基督復活後見過祂,但仍舊 "疑惑"(太 28:17 )。你必須靠信心來投靠基督。未成肉身前的基督說,

"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 29:13 )。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羅馬書 10:10 )。

我在1961年9月28日於Biola 學院(現已成大學) 遇見了復活的基督。那是在聽完伍德布裡奇博士(Dr. Charles J. Woodbridge) 宣道之後。他曾於1957年離開了福樂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 ),因自由派學說在那裡開始蔓延(參見 Harold Lindsell, Ph.D., The Battle for the Bible,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8 年版, 第111頁 )。你也可以認識復活後的基督,只要你渴望到足以去 "努力進窄門"(路 13:24 )。當你投靠基督時,你的罪孽便會得贖,得到寶血得清洗 — 你便會因基督從死人中復活而得重生。我今天的祈求,便是你能夠盡快來投靠基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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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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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 楊希先生(Mr. Aaron Yancy)領讀經文﹕約翰福音 20:24-29。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 獨唱﹕
"Because He Lives"(詞﹕Bill Gaither, 1936- )。


宣道提綱

基督復活的三條證據

THREE PROOFS OF CHRIST'S RESURRECTION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
(使徒行傳 26:26 )。

(使徒行傳 25:19; 哥林多前書 15:14)

I.    第一,空墳墓;馬太福音 28:12-15; 約翰福音 20:19;
馬太福音 27:63-64, 65, 66。

II.   第二,目擊者的見證,約翰福音 20:19; 使徒行傳 1:3;
哥林多前書 15:5-8。

III.  第三,使徒們烈士般的殉難,馬太福音 28:17;
耶利米書 29:13; 羅馬書 10:10; 路加福音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