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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在十字架上講的七句話THE SEVEN LAST WORDS OF JESUS ON THE CROSS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六年三月廿日晚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
耶穌肉體上忍受的痛苦是極端的。痛苦從對祂的鞭刑開始。那頓鞭刑把祂的皮肉一條條地撕下來,在祂背部留下一道道極深的鞭傷。許多人曾在如此的鞭刑下喪生。接下去,他們用荊棘編成一頂冠冕,強壓在祂的頭上。尖銳的荊刺扎穿了祂的額頭,鮮血沿着祂的臉龐流淌。他們還擊打祂的面頰,向祂吐唾沫,把祂的鬍鬚一把一把地連根拔下來。然後,他們又迫使耶穌背起祂的十字架,沿着耶路撒冷的街道,走向叫作各各他的行刑處所。最後,粗長的鐵釘扎穿了祂的雙腳、以及手腕和手掌的交結處。如此,祂被釘上了十字架。聖經說, "祂的〔外表〕面貌比別人憔悴〔倍受摧殘〕, 祂的形容比世人枯槁〔枯萎到失去了人形〕"(以賽亞書 52:14)。 我們已經看慣了好萊塢的演員在電影中扮演的耶穌。這些影片從來沒有充分地體現出釘十字架的恐怖和殘忍。我們在影片中看到的 與耶穌在十字架上所真正忍受的相對比,實有天壤之別。直到《耶穌受難記》( 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上映之後,我們才〔在銀幕上〕真實地看到祂所經歷的磨難﹕實在是怵目驚心。 祂頭上到處是傷口。鮮血延着祂的臉頰和脖子流淌。祂的眼睛腫得幾乎睜不開。祂的鼻樑可能已經骨折;顴骨可能也碎了。祂雙唇已爆裂流血。祂完全面目全非了。 然而那正是先知以賽亞預言中的「受苦的僕人」, "祂的面貌比別人憔悴;祂的形容比世人枯槁"(賽 52:14)。對祂的嘲笑和唾棄也由那位先知所預言:"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賽 50:6)。 這就帶我們來到了十字架上。耶穌在那裡被釘上了十字架, 渾身鮮血淋灕。當祂掛在十字架上時,祂說出了幾句簡短的話。今天,我希望對耶穌臨死前在十字架上所說的最後七句話進行一些思考推敲。 I. 第一句 – 赦免。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士兵〕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 23:33-34)。 那正是耶穌走上十字架的目的 ── 為赦免我們的罪。在進入耶路撒冷很久以前,祂早就知道自己會被殺害。新約告訴我們,祂故意讓世人把自己釘上了十字架,來償還你們的罪孽。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得前書 3:18)。 "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 為我們的罪死了"(哥林多前書 15:3)。 當耶穌掛在十字架上時,祂祈求說,"父啊!赦免他們"。神應允了祂的請求。每位徹底信靠耶穌的人都會得到赦免。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償還了你的罪債。祂的寶血洗淨了你的罪惡。 II. 第二句 – 拯救。 兩個犯人也一同被釘上了十字架,在耶穌的兩旁,一邊一個。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錯〕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紀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 23:39-43)。 第二位犯人的轉變很具啟發性。這顯示出 1. 救恩不是靠受洗 或 作教會的成員 – 那人兩樣都沒做。 2. 救恩不是靠得到良好的感受 ── 那犯人僅有痛苦的感覺 ── 他被釘在十字架上;同時,他內心充滿了自責感。 3. 救恩不是靠舉手決志 或走到前面 ── 這人的雙手雙腳都已釘在了十字架上。 4. 救恩不靠 "請耶穌進入你的內心"。如果有人告訴他那樣做, 這位犯人定會大吃一驚! 5. 救恩也不是靠念誦 "罪人的禱告"(the sinner's prayer)。這犯人並沒有 做這類的禱告。他不過希望耶穌記念他。 6. 救恩不是靠改良你的人生。這位犯人沒有機會去這樣做。 這位犯人得救的方式,也是你 必須去得救的方式﹕ "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使徒行傳 16:31)。 要全心全意地信耶穌,祂會用祂的寶血和正義來拯救你,就像祂整救了那位釘在十字架上的犯人一樣。 III. 第三句 – 情愛。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祂母親 與祂母親的姊妹 並 革羅罷的妻子 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 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約翰福音 19:25-27)。 耶穌告訴約翰要照顧好祂的母親。基督徒在得救之後並非萬事大吉了。你還需要有人照顧。基督將祂親愛的母親交給使徒約翰去照看。祂也把你交給了地方教會來看護。若沒有地方教會的照顧和情愛,沒有人能成功地度過基督徒的一生。那正是如今我們時常忘記的事實。 "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使徒行傳 2:47)– 加給在耶路撒冷的教會。 IV. 第四句 – 憂鬱。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着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祢〕為甚麼離棄我?"(馬太福音 27:45-46)。 耶穌這憂鬱的呼喊 體現出〔神性–Godhead〕三位一體的真實。當聖子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你的罪惡時,父神離棄了祂。聖經講,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 2:5)。 V. 第五句 – 痛苦。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 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口" (約翰福音 19:28-29)。 這節經文向我們顯明,為償還我們罪惡,耶穌經歷了極大的苦難﹕ "祂 為我們的過犯受害, 為我們的罪孽壓傷" (以賽亞書 53:5)。 VI. 第六句 – 贖罪。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約翰福音 19:30)。 天主教的神父完全能說出我今天所講的大部分內容。但是新教的改革運動 以及歷代以來浸信教傳承下來的信念,完全倚賴這第六句話。耶穌說 "成了"。 耶穌說 "成了",祂對不對?天主教教會說祂 "錯了"。他們說,基督必須在每次彌撒中被重新釘上十字架、重新被獻為祭。但是聖經告訴我們,他們錯了。 我們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 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希伯來書 10:10)。 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希伯來書 10:14)。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耶穌〕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希伯來書 10:11-12)。 耶穌為我們全部的罪孽還清了罪債,在十字架上將其一筆勾銷。 我所有罪債, VII. 第七句 –對神的信賴。 "耶穌大聲喊着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加福音 23:46)。 耶穌在祂死前的最後一句話中,顯明了祂對父神徹底的信賴。正如偉大的司布真(Spurgeon)所指出的那樣,這應和了記載中耶穌所說的第一句話﹕"〔你們〕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 2:49)。由始至終,耶穌一直尊從着父神的意願。 一個極為粗暴百夫長把祂釘上了十字架,但他站在那裡聽到了耶穌說的七句話。這位百夫長見過許多人釘十字架,但他從未見過一個人能像耶穌那樣,在臨死之前、當生命的血液正不斷流逝時,祂卻講了一則有七點的宣道。 "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路加福音 23:47)。 那位百夫長繼續思考着有關耶穌的事,然後他進一步說, "這人真是神的兒子!"(馬可福音 15:39)。 祂正是「神的兒子」!祂從死中 –有骨有肉的– 復活了。祂已回升到上天。祂正坐在神的右手邊。"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徒 16:31)。 有些人以為,信神的存在便已足夠了。但他們錯了。沒有一個人能僅靠相信神的存在而得救。耶穌本人說,"若不藉着我, 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 14:6)。投舍博士(Dr. A. W. Tozer)說,"基督並非許多接近神的道路之一,祂也不是為數幾條中的最佳之路﹕祂是獨一無二的路"(That Incredible Christian, 第135頁)。如你不去信靠耶穌,你便會迷途失喪。無論你多麼 "善良"、無論你如何每次教會的活動都不錯過、或無論你多麼頻繁地查經,如你仍未信靠耶穌本人,你仍是迷途失喪的人。"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耶穌是惟一一位擁有寶血來清洗你罪孽的救主。阿們。
(證道 / 宣道結束) 本站所載之宣道文稿不帶版權,無需得到海博士的允許便可使用。 宣道前普魯德鴻先生(Abel Prudhomme)先生領讀的經文: 馬可福音 15:24-34。 |
證道 / 宣道提綱 耶穌在十字架上講的七句話 THE SEVEN LAST WORDS OF JESUS ON THE CROSS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以賽亞書 52:14; 50:6) I. 第一句– 赦免,路加福音 23:33-34; 彼得前書 3:18; 哥林多前書 15:3。 II. 第二句– 拯救,路加福音 23:39-43; 使徒行傳 16:31。 III. 第三句– 情愛,約翰福音 19:25-27; 使徒行傳 2:47。 IV. 第四句– 憂鬱,馬太福音 27:45-46; 提摩太前書 2:5。 V. 第五句– 痛苦,約翰福音 19:28-29; 以賽亞書 53:5。 VI. 第六句– 贖罪,約翰福音 19:30; 希伯來書 10:10, 14, 11-12。
VII. 第七句– 對神的信賴,路加福音 23:46; 2:49; 23:47;
馬可福音 1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