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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向得救之犯人的承諾CHRIST'S PROMISE TO THE CONVERTED THIEF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早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
當羅馬士兵將耶穌釘在十架上時,有兩個賊也與祂一同被釘十架,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這兩犯人代表了全人類。在耶穌釘上十字架的頭幾個鐘頭內,他們兩人都曾譏誚耶穌: "那和祂同釘的〔兩〕人也在譏誚〔斥責–Strong〕祂" (馬可福音 15:32)。 這倆犯人也在重復着祭司長所說的風言風語, "祂救了別人, 不能救自己。祂是以色列的王, 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 我們就信祂… 那和祂同釘的〔兩〕強盜,也是這樣的譏誚〔斥責〕祂"(馬太福音 27:42, 44)。 但在那天,隨着時間的推移,其中一位改變了心腸。他承認自己是位罪人, 配受十字架的刑罰;但是,他提起耶穌時如此說: "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路加福音 23:41), 已經是祂毫無過失。接着,那位悔過的賊對耶穌如此說: "耶穌啊,您得國降臨的時候,求您記念我" (路加福音 23:42)。 此乃一句簡單樸實的請求,但卻反映出他的轉變,顯明了他心地的變更。耶穌對他的回答中,包含了我們講的經文,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加福音23:43)。 從這節經文內,我們可以學到幾樣事情。 I. 首先,這兩個賊中間僅有一位獲得了這一承諾。 耶穌說,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加福音 23:43)。 基督僅將這承諾賜給那經歷了心靈改變的人,這種改變表明他已獲得了 "轉變"。 如我剛才講到的,這兩個賊從多個方面來講代表了全人類。他們倆都在謾罵耶穌,因而顯示出全人類對神的仇視狀態。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 (羅馬書 8:7)。 他們倆對神的仇視,從他們對神的兒子的謾罵指責中顯露無遺。 你自己未得轉變的心靈是敵對神的。你未得轉變的心中對神的仇視根深蒂固。這常以不同的方式顯示出來,有時是公開的,有時是私下的。請問一下你自己,你是否曾犯過某些罪惡,只有你自己與神才知道?再問你一句話,你是否惱怒過神,因祂沒有滿足你的奢望?你難道未曾起過這樣的念頭 ── 認為神把人送入地獄是不應該的?你難道沒有意識到,你根本不喜歡以禱告來敬仰神?你不歡喜禱告這事實,難道不證明了你不喜歡神的同在嗎?同一問題也可以反映在你聽宣道的態度中。當這些真理從聖經中向你宣揚時,你是否在歡喜地聆聽?或者你在這道理的宣揚過程中感到坐立不安,甚至會惱怒不已?如果這在你身上是真實的,這不剛好證明,在神的靈使其中一個賊得到轉變之前,你的心與他們倆完全一樣,都是與神作對、與神為仇的嗎?你這種內心對神的仇視,不剛好證明,你的精神狀態與那犯人在獲得轉變之前,情形完全相同嗎?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加福音 23:43)。 同時,因為這應許僅賜給犯人中的一位,這顯明了某些人會得到轉變,其他人將會喪失。在這節經文內,我們不是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這真理嗎?那些不信經卷的自由派宣道士,常在葬禮中引用這節經文,說那未曾得到轉變的死人會進入樂園內。但那完全是對聖經曲解。使徒彼得說, "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曲解、扭曲–Strong〕經文,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得後書 3:16)。 若要將我們經文內基督的應許應用在葬禮中一位從未獲得轉變的人身上,你則必須要 "強解"、"扭曲" 經卷的含義。牧師們這樣做完全是為了討好死者那些未得轉變的親友。他們有朝一日必須在神的面前交待自己如此不誠實的行為。是的,我們的經文根本沒有提到任何對 內心未經真正 "轉變" 之人 的承諾。這一應許並沒有賜給那未得轉變的賊,或任何其他未曾得到轉變的男女。耶穌的應許僅賜給了那位獲得轉變的賊;同樣,這應許也僅僅賜予那些在死前經歷了轉變的人。那些信任基督的人獲得了拯救。而那些拒絕基督的人便永遠失喪了。從這些意義上來考慮,這兩位犯人代表了全人類。僅有一位犯人獲得了拯救;另一位則失喪了。全人類也是如此: 或者得救,或者失喪。耶穌說, "信…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 16:16)。 一位犯人信靠了耶穌,並因此得救。另一位卻拒絕信祂,於是被定了罪,走進了地獄的永火之中。經文中的應許,僅僅賜給了那位因信基督而得救的人。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加福音23:43)。 II. 第二,那得救的犯人所獲得的承諾是,他死後會馬上 與耶穌同入樂園。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加福音 23:43)。 這向我們顯明,當耶穌在十架上斷氣時,祂的靈魂馬上去到了樂園。有些 "致富" 宣道士告訴我們說, 耶穌的靈魂在祂死後進了地獄。我本人曾親耳聽過一位知名的美國 "致富" 宣道士在電視上如此說過。我聽他說, "耶穌通過在地獄中燃燒來償還我們的罪"。何等的褻瀆!何等荒謬的邪說!聖經內沒有一絲證據顯明耶穌在死後進入地獄,通過 "在地獄中燃燒來償還我們的罪孽"。這在聖經內絕對找不到!聖經內告誡我們,耶穌通過十字架上的死償還了我們的罪惡 ── 不是在地獄中! "祂被挂在木頭(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 (彼得前書2:24)。 "既然藉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祂叫萬有…都與自己和好了"(歌羅西書 1:20)。 "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以弗所書 2:16)。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哥林多前書 1:18)。 這便是為什麼使徒保羅說, "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 (哥林多前書 2:2)。 基督還清了我們犯下的罪孽,遮蓋了我們免受舊約律法中對我們的咒詛, "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並) 釘在十字架上" (歌羅西書 2:14)。 使徒還說,基督遣送他是為了 "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哥林多前書 1:17)。 使徒又一次說, "我斷不以別的誇口, 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加拉太書 6:14)。 十字架才是基督教的象征,而不是地獄的火焰。如果基督靠在地獄中的燃燒、而不是靠在十架上所受的苦 來償還我們的罪孽,那麼火焰便應成為基督教的象征,而不是基督殉難的十字架。但耶穌確實在十架上償還了我們的罪孽!祂的靈魂沒有在地獄中燃燒來為我們贖罪。那種理論說好一點是愚昧,說不好便是明顯的邪說!我們的經文本身便證明了這點,耶穌死在十架上後,祂的靈魂並沒有進入地獄。如果祂真的進了地獄,那祂便對那臨死的犯人說了謊,因為祂說,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加福音 23:43)。 如果那些美國 "致富" 宣道士所講的是正確的,那耶穌便應該對那犯人實說, "今日你要同我在地獄中了"。 那對這獲得轉變的犯人會有什麼安慰呢?讓我們從人間徹底清除這種邪說!千萬不要相信任何宣揚耶穌進了地獄來為你贖罪的人!也千萬不要接受那人所講的任何其他東西。如果他如此盲目、看不到十架的中心地位,那信任他所宣講的一切其他事情的任何人,也太過不明智了!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加福音 23:43)。 耶穌 與那獲得轉變之犯人的靈魂,死後的當天便進入了樂園! III. 第三,當那犯人信靠耶穌獲得轉變時, 他逃避了地獄。 當那位犯人信靠基督後,他的罪孽馬上被救主的寶血所遮蓋,而且全能之神也令他失喪的心地獲得了轉變,以至於耶穌能夠對他如此說,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加福音 23:43)。 然而, 我們需要記住,當耶穌向那位得到轉變的犯人許諾時,祂沒有否認地獄的現實性。沒有任何人比耶穌更多地去宣講地獄了。在祂的宣道中, 祂提醒人要 "逃避將來的忿怒" (馬太福音 3:7)。 耶穌說,祂將 "…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永火裡去"(馬太福音 25:41)。 耶穌把地獄當作一個確實的處所來談論, "在那裡蟲是不死、火是不滅的" (馬可福音 9:46–KJV)。 沒有人能像主耶穌基督那樣 把地獄解釋得如此明白了。 我用耶穌的言詞來告誡你, 要 "逃避將來的忿怒"。望你像那位臨死的犯人一樣, 為自己的罪孽懺悔自責。對你自己邪惡的一生,你必須得到一種完全不同的心態。你必須離棄自己的罪孽,轉向基督。靠簡單的信念來信靠耶穌基督!靠祂神聖的寶血洗淨自己的罪孽吧!靠神的恩典獲得轉變,再也不要回頭留戀從前罪孽的生活!再也不要一次又一次地回來重獲 "轉變"。那一類所謂的 "轉變" 不過是變像的羅馬天主教信念,猶如每週去懺悔神父身邊求得寬恕一樣!這並非浸信教或新教的信仰!僅一次來靠基督;一次來徹底信靠祂。在祂的寶血內一次洗淨自己身上的罪孽。開始過一個基督徒的生活,再也不要留戀回頭!那樣,在你面對死亡時,就便如那位犯人一樣,耶穌也會對你說,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加福音 23:43)。 陳醫生,請帶領我們禱告。阿們。 |
證道 / 宣道提綱 基督向得救之犯人的承諾 CHRIST'S PROMISE TO THE CONVERTED THIEF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早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馬可福音 15:32; 馬太福音 27:42, 44; 路加福音 23:41, 42) I. 首先,這兩個賊中僅有一位獲得了這一承諾,羅馬書 8:7;
II. 第二,那得救的犯人獲得的承諾是,他死後會馬上與耶穌
同入樂園,彼得前書2:24; 歌羅西書 1:20; 以弗所書 2:16;
林前 1:18; 2:2; III. 第三,當那犯人信靠耶穌獲得轉變時, 他逃避了地獄,
馬太福音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