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詛咒落在了基督身上!

THE CURSE FELL ON CHRIST!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二○一四年四月廿六日星期六晚
於 洛杉磯浸信會幕 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Saturday Evening, April 26, 2004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着,「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拉太書 3:13)。


這篇宣道的要點來自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講的道,《基督為我們變成了罪》("Christ Made a Curse For Us", The 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Pilgrim, 1976, 卷xv, 第301頁)。我會將司布真的信息改寫、簡化,宣給大家聽。

以上的經文講明了基督釘十字架的更深一層意義。它說明神的律法詛咒了所有的人,而我們僅有通過對基督的信念才能得以稱義。此經文引導我們清楚地看到了律法的詛咒,以及在基督內的救恩。

I. 第一,什麼是神律法的詛咒?

這是神的詛咒。神設置了律法,也立下了對觸犯律法的刑罰。迷途的人都是觸犯律法的人,因此便觸怒了律法的提供者 ―― 神。這不單是律法本身的詛咒,此乃來自神的詛咒,祂必定全力捍衛自己的律法。所以你可以確信一點﹕律法的詛咒是正確的、併且是道義上無法逃脫的。如果這不正義的話,正直公益的神絕對不會令此詛咒落在人的頭上。維持宇宙的存在,以及表明神本身的聖潔,這詛咒是不可迴避的。

神對人類降下詛咒的念頭是如此可怕、如此不堪言喻,以至我一想起來就心寒。 這詛咒中帶着極大的痛苦於傷心。 它包括了第二次死亡,既約翰在啟示錄20:14中所預見到的 ―― 被投入「火湖」中。 那鴻說﹕

"耶和華…向祂的敵人施報, 向祂的仇敵懷怒" (那鴻書1:2)。

再想一想神傾瀉出祂的詛咒時是多麼可怕。記不記得那上蒼的洪水傾瀉到人間時的詛咒之日?那天,除了在方舟內保存下來的、全部有氣息的血肉都被沖走淹沒了。那天,海中的怪物進住到古代帝皇的宮殿中;那日,百萬罪人消亡在波浪之中;那日,從死亡口中吐出無邊無際的洪水吞沒了一切人間文明。那時,神的詛咒傾瀉到人世間。

再沿着歷史長河看一下。站在亞伯拉罕帳篷的門口,向東方望見並非被日光映紅的天空。燎原的火海直沖天際;但從上天降下的超然火石更加耀眼奪目。所多瑪、蛾摩拉,因一味地順從逆性的情欲,遭到了神的詛咒,被由天而降的詛咒之火全然吞噬了。

如你仍想另見一例遭神詛咒的情形,請考慮一下那已往明亮的晨星 ―― 神手下的那位大天使之一。考慮一下牠如何因罪孽受到詛咒而失去了尊位。思考一下牠如何從一位天使長變成了一位魔王;撒旦是如何從他的高位上墮落、永遠與和平幸福隔絕、流蕩荒場、尋求安寧而不得, 在黑暗的枷鎖中等待那末日的審判。如此的詛咒令那天使化為魔鬼,使平原都市變為荒漠,更令全球百姓葬身魚腑。

但你對此的了解仍未完全。有一處恐怖之地、乃火焰與黑暗之國。在這里失喪的靈魂被驅逐而遠離神的福祉,毫無安寧與復甦之望。如你能夠步入此國度中監禁幽靈的黑暗走廊中觀看一眼,你定會毛髮慫然、血凝如冰,並完全明白了神的詛咒的確切含義。

被投入永恆的地獄乃是神最可怕的詛咒。那意味着永遠與神、與光明和希望隔絕。如此永恆的毀滅乃是受神律法詛咒的結果。

噢,悲哀絕望的百姓,絕望悲哀的萬民!你們這些如今處在神詛咒之下的人仍在譏笑戲耍,吃喝玩樂,卻不知神的詛咒臨頭,這是何等的顛狂啊!若你能看到即將臨頭的詛咒,你會是何等的驚恐萬狀啊,因

"…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裡必受咒詛、在田間也必受咒詛…你出也受咒詛、入也受咒詛"  (申命記 28:15-19).

面臨如此的詛咒,你何能安眠入寢呢?噢,極為可悲的百姓,在神的詛咒下迷茫地度過一生,足可令人為你們泣血!千萬不要在你們的迷茫與罪惡中繼續下去了, 不然,你已被定罪的靈魂就會與那些處在詛咒之下的悲傷痛苦之人永恆為伍。

II. 第二,有誰處在這詛咒之下?

世間萬民全部處在此詛咒之下。加拉太書第三章中的前幾節經文如此說﹕

"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加拉太書 3:10)。

照加拉太書3:10所說的,每一個沒有隨時隨刻都一絲不苟地按照律法中所列之全部律法行事的人,便會落入神的詛咒之下。拜偶像、奸淫、偷竊、凶殺、貪心等都是邪惡的,都觸犯了神的律法。更進一步,一切惡念也都觸犯了律法,因為律法寫道﹕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馬太福音 22:37)。

耶穌把這條律法稱作 "第一、且是最大的" 戒命(太22:38)。此戒命乃如此重要,以至多次重復於聖經不同的章節內: 申命記 13:3; 30:6; 馬太福音 22:37; 馬可福音 12:30, 33; 路加福音 10:27。

任何一個人在任何時候觸犯任何一條神的律法, 便處在神的詛咒之下, 因為

"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加拉太書 3:10)。

如有任何時候你沒有盡心盡意愛神的話,你就處在神的詛咒之下;如在任何時候你曾有過惡念邪欲的話,你也處在神的詛咒之下了。

我說今晚在座的每個仍未信主的人,都曾在某處、某時觸犯過神的律法。你做過想過一些你為之而羞恥的事。你已經觸犯了神的律法。你已經處在了神的詛咒之下,正如該隱處在詛咒之下一樣。你在神的眼中狀況極為可怖,而且你也不可能靠行善開始 "以功補過", 絕對不能,因你已經觸犯了神的律法。你已經處在神的詛咒之下了。無論你現在積累多少德行善工,也無法幫你迴避所面臨的詛咒 ── 你會在「最後審判」中被定罪。沉重的處罰在等候着你!你處在詛咒之下!

III. 第三,基督如何才能把你從此詛咒中解救出來?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 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着,「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加拉太書3:13)。

基督教的核心完全基於 "替罪" 的教義上。自稱基督教徒的很大一部分人並非真正的基督徒,因為他們不了解、也沒有接受過基督為他們的罪所獻上的 "替罪之祭"。

基督代替你死在十字架上。本應落在你頭上的神的詛咒,卻在十字架上傾瀉在祂的身上。

"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將〕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以賽亞書 53:11)。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以賽亞書 53:6)。

當基督在十架上流血受苦而死時, 祂成了你的替身。我們宣讀的經文講得很清楚﹕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加拉太書3:13)。

純潔無暇的 "神的羔羊" 在客西馬尼園中為你成了詛咒。在那時刻中,你的罪孽被加在祂的頭上。基督承受了對你罪孽的詛咒,忍受了兇殘的鞭刑、以及血淋淋的十字架,從而償還了你的罪孽。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 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着,「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加拉太書3:13)。

你的罪孽從你的頭上移除了,反被加在基督的頭上。你違背神律法的詛咒,從你頭上移除後,被加在祂的頭上了。祂在十字架上為你承受了詛咒!當基督掛在木頭上時,你的罪孽及其帶來的詛咒,被轉到了基督的名下。祂代替了你,靠十字架上祭奠性的死,替你還清了一切對你的詛咒。

"[祂] 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以賽亞書 53:5)。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以賽亞書 53:6)。

"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翰一書2:2)。

神的刑罰落在了代替你的基督的頭上。詛咒歸在基督 – 神的羔羊 – 身上,祂背負了世人的罪孽。

信靠耶穌吧!祂會將神的詛咒從你頭上移到自己肩頭 – 帶到十字架上。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 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着,「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加拉太書3:13)。

你必須做什麼?信靠耶穌吧。信的人在萬事上都可稱義。"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徒16:31)。"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相信耶穌,對罪的詛咒便從你的頭上被取消了 ── 被祂的寶血洗淨了。

唯有耶穌、唯有耶穌,能對罪人有助。請看,祂掛在十架上、張開雙臂、無法合起雙手,因祂的雙手被釘在了木頭上。祂的雙臂為你而開,來拯救你。祂的心中定能容得下你。祂被槍刺穿的肋旁流出了血與水 – 可以洗淨你的罪孽。

簡單信念的作為便可以把你帶到耶穌身邊。對祂說 "我信。但我信不足: 求主幫助"(可9:24),並在今晚來到祂這里。如你不來,審判落到你頭上時,你只能怪你自己了。接受耶穌為你的替身吧!噢,現在就來接受祂吧!

不要尋求你內心的感受。僅僅望向耶穌。從內心尋找某種證據是超現代之人的作法。無需能感到這詛咒已被移除。才是需要感到這一切的人。信靠耶穌吧,不要信自己的感受!我們浸信教的先驅約翰•班揚(John Bunyan)為了在自己內心尋求救恩的證據,曾連續許多個月感到苦悶不堪。最後,這一念頭進入他的內心, "我的救恩在天上。" 他的意思是,他的罪孽是否得赦免,僅有在上天的神才能看到,是無法在自己身上看到的。他的救恩在基督身上, 並非在情感、印象、或人間的證據中。他的救恩也不在教義中!不在相信一些有關基督的事情中。不, 不是。他說, "我的正義是耶穌基督本人。" 他唯一得救的希望寄托在上天的耶穌基督身上。那才是信靠耶穌的方式!那才是從罪孽中得救的方式!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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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普魯德鴻先生(Mr. Abel Prudhomme)領讀的經文﹕加拉太書 3:10-13。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的獨唱﹕
"Jesus, Thy Blood and Righteousness" (詞: Nicolaus Zinzendorf, 1700-1760;
英譯: John Wesley, 1703-1791)。


證道 / 宣道提綱

詛咒落在了基督身上!

THE CURSE FELL ON CHRIST!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着,「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拉太書 3:13)。

I. 第一,什麼是神律法的詛咒?啟示錄20:14; 那鴻書 1:2; 申命記28:15-19。

II. 第二,有誰處在這詛咒之下?加拉太書 3:10; 馬太福音22:37-38;
申命記 13:3; 30:6; 馬可福音 12:30,33; 路加福音 10:27。

III. 第三,基督如何才能把你從此詛咒中解救 出來?
以賽亞書53:11, 6, 5; 約翰一書 2:2; 使徒行傳 16:31;
馬可福音 16:16; 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