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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約的血THE BLOOD OF THE NEW TESTAMENT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於主日,二○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早所宣之道 "因為這是我立 [新–KJV] 約的血,為多 |
基督說這句話的時候,是在祂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個晚上,坐在逾越節晚餐的桌前。祂指向杯中說, "這是我的血,為多人流出來。" 這證明基督並不是說,杯裡有祂真實的血!我們僅靠這節經文,便可駁倒 化質說(transubstantiation)這一錯誤教義,無需借助其他證據。活着的基督就坐在桌前, 體內血管中流動着熱血。因此,那杯中裝的不可能是基督真實的血液。
基督講到了祂要傾灑的血液。但這是次日將發生在十字架上的事。基督的血還沒有灑下。但祂已定意要灑下自己的血,而祂這一決定是不會改變的。這便是為何當祂談到祂的血時,就如同那血已經灑下了一樣!
再者,基督那晚設立了主聖餐的禮儀。為了首次設置那神聖的禮儀,基督說話時有必要把祂的血當作已經灑下了一般 ── 而祂的血也確實在次日灑下了。
另外,基督使用現在時的原因,我看是為了表明祂在十字架上的祭獻帶有永恆的真實性。啟示錄13:8告訴我們,祂是 "從創世奠基起已被宰殺的羔羊(the Lamb slain from the foundation of the world.–KJV)"。因此,基督談起祂的血,就如同這血已經灑下了一般。再過幾個時辰,祂的血將確實從祂刺穿的手、足、與肋旁流出。但在很多世紀以前,在神的思念與安排中,這早被當作已經完成的事了。正因為神確知耶穌必將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祂能夠靠那將來的贖罪祭,赦免萬民的罪孽。本着基督未來的祭獻,父神赦免了千千萬萬的罪人。這便是為什麼 施洗約翰 說: "看哪…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KJV〕!"(約 1:29)。基督在十字架上灑下自己的寶血之前,早已在 "除去" 世人的罪孽了。在永恆的過去,在此救贖之工於恰當的時刻在各各他得到應驗之前,這工作便早已被宣告完成了。大衛也因此可以這樣說:
"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詩篇 51:7)。
在舊約時代中,牛膝草被用來塗抹除穢的血。大衛的罪被基督的寶血洗淨了 ── 這血已在神永恆的策劃中灑下了。因此,我們無法同意這些人的看法,他們認為人的罪孽在舊約時代中得到了「遮蓋」,而在新約時代則得到了「清洗」。羅馬書4:7告訴我們,在新約時代裡罪也會被遮蓋。在詩篇51與其他地方,我們得知在舊約內罪孽被 "清洗" 了。感謝神!"從創世奠基起已被宰殺的羔羊" 不僅 "遮蓋" 並且 "洗淨" 了祂子民的罪孽,從伊甸園開始直到如今 ── 一直到永遠 ── 永不止息!阿們!因為耶穌說:
"這是我立 [新–KJV] 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馬太福音26:28)。
這也是為何真正的基督徒能夠如此唱,
得救!得救!我罪皆得赦免,
我心得釋放!
得救!得救!我被釘十架者
之寶血所拯救!
("Saved by the Blood" 詞: S. J. Henderson, 19世紀)。
我同意明智的約翰·萊斯博士(Dr. John R. Rice)所講的話。他說:
屬血氣的基督徒會因時代論而起紛爭…有時他們認為,猶太人以一種方式得救,而外邦人則以另一種方式得救…而福音只有一個,救恩的安排僅有一種。此福音一直未變,也永遠不會變更(John R. Rice, D.D., "Paul's Gospel or Kingdom Gospel," Twelve Tremendous Themes, Sword of the Lord Publishers, 1977年版, 第94-96頁)。
基督的寶血遮掩並清洗所有信徒的罪孽:從亞當一直到千年王國結束前的最後一個得救的靈魂!哈利路亞!
我們剛才在我們教會裡慶祝了主聖餐。當我們舉杯飲用之時,我們想到了基督為贖回我們所灑下的寶血,想到了耶穌所說的話,
"這是我立 [新–KJV] 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馬太福音26:28)。
以下是關於耶穌寶血的三樣事,是我們每人都應理解的。
I. 第一,這杯向我們講明了基督寶血的重要性。
我們剛剛慶祝了主聖餐。我們先吃了無酵餅,又喝了杯中的汁。偉大的司布真(Spurgeon)說:
記住,在聖餐中,你們有分開的餅,代表了基督的身體;並用酒來分別代表血﹕這樣便清楚地描述了死亡,因為血和肉體是分開的。"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 [林前11:26]。這兩個步驟都是必不可少的(C. H. Spurgeon, "The Blood Shed for Many," The 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Pilgrim Publications, 1974, 卷33, 第374頁)。
聖餐內有兩個成分:一是用擘開的餅來代表我們救主死亡的身體;二是用杯來代表祂灑下的血。在每次主聖餐中,這兩種成分都是分開放置,也是分別對待的。這兩種不同的成分揭示了約翰·麥加瑟(John MacArthur)的謬誤。他說,"血字是死亡的代名詞"(來 9:14);"流血便是指死亡"(來 9:22);"基督的寶血,是一個用來描述基督祭獻性死亡的生動詞彙"(啟 7:14), 等等。(全部引自The MacArthur Study Bible, Word Bibles, 1997)。如果 "血" 是救主死亡的代名詞,那麼主聖餐中就無需有兩種成分了。主聖餐內有兩種成分,是有其原因的。基督特意並明確地告訴我們,祂的血是為了 "使罪得赦" 而流的(太 26:28)。祂 "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 2:24) ── 但祂流血是為了 "使罪得赦" (太 26:28)。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亡是為了代替我們,"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 3:18),但祂灑下寶血是為了洗淨 "我們一切的罪"(約 1:7)。主身體的死亡,為要替我們贖罪。主灑下寶血,為要洗淨我們的罪孽。我常為當今有些牧師連這些簡單的福音道理都不懂而吃驚。造成這情形的原因,似乎正是提摩太前書4:1中所提到的那種魔鬼的誘惑。這也可能是因為這類牧師仍未得到轉變。吉爾伯特·坦南特(Gilbert Tennent)也曾談到過《未獲轉變之事工的危險》(The Danger of an Unconverted Ministry)。
主聖餐的着重點在於基督的死亡 ── 顯示了主對我們的大慈愛。"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 15:13)。基督不僅代替我們背負了我們的罪孽,也替我們承擔了神對這些罪孽的烈怒。當神把自己的獨生子作為贖罪祭的時候,基督灑下的寶血便為人與神之間帶來了和平。
基督為救人而死,這便是基督教的核心教義。我們每次慶聖餐禮,都把這一偉大的教義一次次地呈現在大家眼前。很顯然,基督把自己的死亡視為最重要的事件。如果主不把祂寶血的流淌視為拯救罪人最重要的事件的話,祂便不會告誡我們去慶祝主聖餐了。所以,基督才說,
"這是我立 [新–KJV] 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馬太福音26:28)。
II. 第二,寶血使我們在新約內與基督結合。
"這是我立 [新–KJV] 約的血。" 或可譯成,"這是我的血,為立新約灑下。" 新約指的是神與人之間所設立的新的契約、或條約。新約以基督的寶血為依據。除了主耶穌基督之外,沒有一人能去代表我們。如果祂沒有灑下自己的血,祂根本無法滿足這一契約。神與人之間的新約,是主耶穌基督用本人的寶血親自加封的。希伯來書13:20說,基督徒能得以完善,是 "憑永約之血"。如此,我們靠耶穌的寶血,便與救主結成了永久的契約!
"這是我立 [新–KJV] 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馬太福音26:28)。
III. 第三,寶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使徒約翰說, "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 1:7)。當基督說, "這是我立 [新–KJV] 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那正是祂的含義。靠祂在十字架上所獻的血祭,耶穌為我們付出了赦罪的代價!
赦免哪些罪?赦免全部的罪,各種各樣的罪。立約的血赦免一切罪孽,無論你犯下了何種罪孽。凶殺、偷竊、欺騙、奸淫 ── 以及一切其他罪孽 ── 都能被基督的寶血洗淨。
主中萬眾同來洗滌,
致命罪孽污點;
在祂蓋罪的寶血中,
你必能得潔淨;
你必能得潔淨。
("Jesus Wounded" 詞: Edward Caswell, 1849;
曲用 "Majestic Sweetness Sits Enthroned)。
司布真講過一位叫彼歷·導森(Billy Dawson)的衛理會牧師的故事。他宣讀了當天的經文, "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徒13:38)。讀完經句之後,彼歷·導森 在講壇後跪下藏身,他的聲音卻高呼道, "不是講壇上那個人,而是經卷裡所講的人。聖經內所描述的人,才是能赦免你罪孽的人。" 正是此人說出下面的話:
"這是我立 [新–KJV] 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馬太福音26:28)。
從你內心擺脫一切對人、對物的關切吧。僅想如何靠耶穌獲得赦罪之事。耶穌灑下了祂的寶血,死去,並〔復活〕升到上天 ── 祂如今仍舊在那裡。今早快來信靠耶穌吧。祂能在今天拯救你,並永遠拯救到底。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