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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埋葬的雙重性 〔論以賽亞書53章–第十講 / SERMON NUMBER 10 ON ISAIAH 53〕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三年四月七日晚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以賽亞書 53:9)。 |
你們聽過多少次有關基督埋葬的宣道?我連一次 都未曾聽過 ── 儘管我宣道已有55年,並出席教會禮拜59年了。我也不記得讀過一次關於基督埋葬的道!我們本應時常聽到這類宣道。說起來,祂的埋葬並非不重要的枝節。無論如何,那仍是福音內的第二點。
"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 (哥林多前書15:3)。
那是福音的第一點。
"而且埋葬了" (哥林多前書15:4)。
那便是福音中的第二點。
如果我們從不提及福音的第二點,我們怎能說在傳揚福音呢?但話又說回來,如今以福音第一或第三點作為整篇道文主題的宣道也並不多。這便是當代宣道的主要弱點之一。我們必須將福音作為宣道的核心;我們必須更加尊重基督,在我們宣道中更為強調基督、以及祂救贖工作的地位。
許多人為當今缺乏〔充滿聖靈的〕高水準宣道而悲嘆。在這點上我深有同感。如今高水準的宣道太少了,實在少得可憐!但這為何如此呢?這主要是因為福音宣揚的愧乏。牧師們以 "教導基督徒" 取代了對失喪罪人的福音宣揚,雖然他們教會中坐滿了失喪的罪人。這類面向所謂「基督徒」的 "倫理道德的說教", 絕不可能是高水準的宣道!如不以基督為中心,宣道絕不會達到高水準。
了解福音並非背誦有關基督的教條。真正的福音知識乃是對基督本人 的了解。耶穌說,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翰福音 17:3)。
喬治•貝利(George Ricker Berry)說,在約翰福音 17:3中被譯成 "認識" 的詞,包涵着通過經歷…來了解的意思(Greek-English New Testament Lexicon)。若想作真正的基督徒,你必須靠經歷來認識基督。僅會背誦事實無法拯救你。你必須體驗到祂為我們的罪去死;你必須體驗到祂的埋葬;你也必須體驗到祂的復活。那才是救恩的道路;那才是通往永生的道路。
"認識你〔為〕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這就是永生" (約翰福音 17:3)。
如你仍未具有這些體驗的話,希望我會令你感到不安。毫無疑問,你仍然不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因你仍未體驗到真正的轉變。你必須感到不安,直到你心地變更,倒在耶穌的腳前,僅在祂身上尋到真正的救恩。
若要認識基督,你必須走向十架,靠信念望向那為贖我們的罪而死在十架上的耶穌。你也必須靠信念同祂一起進入墳墓,
"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 (羅馬書 6:4a),
因為只有與祂一同死去,我們的復活才 "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羅 6:4b)。
所以,我們讀這經文來學習祂的埋葬,好與祂分享這經歷。
"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以賽亞書 53:9)。
在這節經文中,我們看到了一種雙重性,似乎是一側謎語、一對矛盾。然後,在經文結束時我們讀到了謎底。
I. 首先,基督埋葬的雙重性。
"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賽 53:9)。
當基督在世的時代, "惡人" 指的是罪犯。"財主" 通常代表體面的階層。祂怎麼會與惡人同埋,又 "與財主同葬" 呢?這令古時猶太學者大為困惑。這在他們心中是互相抵觸的矛盾。
但這謎團在約翰福音中得到了回答。耶穌在十架上是掛在兩個盜賊中間的 ── 一個在左,一個在右。他們在我們的經文中被成為 "惡人"。耶穌死時,那兩個盜賊仍繼續生存了一段時間。
"猶太人因這日是〔逾越節〕預備日… 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 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約翰福音 19:31)。
兵丁把兩個賊的腿打斷,以便他們無法支撐身體呼吸, 使他們盡快〔窒息〕而死。但來到中間耶穌的十架時,見祂已經死了。兵丁之一用長矛刺穿了祂的肋旁,為要確定祂確實已經死了。水和血從傷口中傾瀉而出,證明祂已經死於心力衰竭。
祂的王位不在象牙塔中,
祂死在各各他的十架上;
為罪人祂拋棄了自己擁有的一切,
在十架上來瞻仰自己的國度。
粗糙的十架成了祂的王位,
祂的王國設立在人心中;
祂以血紅色寫下自己的愛,
頭上戴的是荊棘的冠冕。
("A Crown of Thorns" 詞: Ira F. Stanphill, 1914-1993)。
但出人意料,這時有兩位知名人士出面,祈求得到耶穌的屍體。他們是亞利馬太的約瑟(一位財主;又是猶太公會的成員之一)。另一個是尼哥底母,是猶太領袖之一;他曾在一天晚上去見過耶穌(參 約3:1-2)。他們一直在私下作耶穌的門徒,但這時卻頭一次公開露面。他們如此做要冒着性命的危險。麥基博士說,
讓我們不要太苛求這些人。他們一直隱藏在幕後,但當一切門徒都如沒有牧人的羊群四散躲藏時,他們兩人卻出面認主了(J. Vernon McGee, Th.D., Thru the Bible, Thomas Nelson, 1983, 卷IV, 第494頁)。
亞利馬太的財主約瑟和尼哥底母得到了耶穌的屍體,將其安置在約瑟的新墳墓內:
"就是他鑿在磐石裏的。他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 就去了"
(馬太福音 27:60)。
如此,基督埋葬的雙重性便得到了解釋。是的,因祂死在兩個盜賊之間,便 "與惡人同埋"。誰知下葬時卻 "與財主同葬" (賽 53:9), 停屍在一個財主的墓中。基督忍受了強盜應受的刑罰, 但卻得到了名人下葬的榮譽, 這意味着主所受恥辱的終結。祂的屍體並沒有像其他兩個盜賊那樣被拋入亂葬崗,反而被莊嚴地安置在一位受人敬重的財主的墓中。如此,這常令歷代拉比迷惑的矛盾便得到了解答。
"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賽 53:9)。
但基督與惡人同埋,又與財主同葬,還有另一個原因。正如我說的,猶太人認為,囚徒和違背律法的是 "惡人",他們還認為 "財主" 是值得敬重的人。但耶穌的埋葬與這兩種人都有關聯,證明古時的拉比將 "惡人" 與 "財主" 分別對待是錯的。他們根本不是兩組人;他們這兩組人都是罪人。
那如今仍舊如此。受人敬重的,與那些他們稱作 "歹徒" 的同樣是罪人。當我坐下寫這段道文時,有位推銷員打電話給我, 要我捐款給某種 "保守派" 的事工。電話推銷員問我, "你認為美國如今所面臨的問題那一種是最嚴峻的 ── 是人工墮胎呢,還是對以色列援助的消失,或是同性婚姻?" 我回答說, "以上都不是。美國如今面臨的最大問題,是我們的牧師不再針對自己教會成員的罪而宣道了。" 我說的是什麼意思?我的意思是,墮胎、同性婚姻、以及對以色列援助的消失,這些都是癥狀,而不是病根;這些不過是疾病的表象而已。你可以不斷醫治病癥,但那不會有持久的療效,直到你治好了病根為止。病根就是罪 ── 那同時殺死了自由派和保守派的罪;那同時摧殘着民主黨和共和黨的罪;那使 "惡人" 與 "財主" 同遭沉淪的罪孽。
罪深藏在人的心底。不僅人的外表行為敗壞了,他們心地早已墮落了。罪控制了人心深處的思念和欲望。你墮落的心引導你去思考那些錯誤的念頭。然後, 你罪孽的本性催促你去反叛神,犯下你內心所思考罪孽。罪充斥了你內心的生活, 聳恿你與權威作對、與神為敵。實際上,你內心對神的反叛性是如此頑固,你無論怎樣也無法改變它,或擺脫它對你的控制。你必須被神帶到如此地步,使你如使徒保羅那樣嘆息說,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24)。僅有到那時,你才能理解耶穌死的時候 "與惡人同埋", 又 "與財主同葬" 的重要意義。無論你的背景如何,基督死了,並且埋葬了,為的是赦免並除去你的罪。正如查普曼博士(Dr. J. Wilbur Chapman)在他一首聖詩中所寫的那樣, "埋葬,祂帶去我一切罪愆"("One Day" by Dr. J. Wilbur Chapman, 1859-1918)。僅有基督能赦免你的罪!僅有基督能改變你充滿叛逆的邪惡之心!
"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賽 53:9)。
II. 第二,對矛盾的解說。
我們經文的下半部分表明,雖然基督忍羞含辱地與盜賊同死,但祂卻帶着尊敬與榮譽獲得安葬。請大家一起站立,來讀經文的另一半句﹕
"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以賽亞書53:9)。
請坐。
這便解明了基督帶着榮譽埋葬的原因。祂之所以受此榮譽,原因是祂從未行過強暴,或者傷害過任何人。祂從未欺壓、偷竊、凶殺過,也沒有殘忍對待過任何人。祂從未挑起過任何暴動,無論反猶太權威、或是羅馬政府。口裏也沒有詭詐,從未散布過任何虛偽教義。祂從未像祂被指控的那樣去欺騙過人﹕那不過是一條無恥的謊言而已。祂從未阻止過任何人去敬仰真神。祂總在維護、推崇摩西的律法與先知的預言。祂並沒有與他們的信仰或他們的政權為敵。事實上,祂根本沒有犯過任何罪。使徒彼得說過,基督
"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 (彼得前書2:22)。
楊博士(Dr. Edward J. Young)說: "〔基督〕在埋葬時受到尊敬的對待,原因正是祂徹底的無辜。祂沒有像那些罪犯一樣去犯過罪,所以祂下葬時也沒有像他們那樣,反而像財主一般被尊敬停放"。
這使我想起了邱吉爾(Sir Winston Churchill)爵士。他選擇了自己父親具有尊榮的墓地,葬在鄉村教會的墓地內,而不願與他父親的敵人、以及他自己的敵人、不願與那些背叛英國的人一道,享受偽善的吹捧,去一同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墓地內;那些敵人曾與希特勒與他的納粹政府之間推行過卑鄙的綏靖政策。
耶穌當然是人間生活過的最偉大的人。是的,祂是一位男子漢, 一位 "降世為〔男〕人的基督耶穌" (提摩太前書 2:5)。祂的偉大之處,在於祂甘心情願地為我們的 罪、在神的面前獻出了自己的性命。在釘上十字架前不久,耶穌說過,
"為朋友捨命: 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 (約翰福音 15:13)。
粗糙的十架成為祂的王位,
祂的王國設在人們心中;
祂以血紅色寫下自己的愛,
頭上戴的是荊棘的冠冕。
我的朋友,你如今要如何對待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正如路易斯(C. S. Lewis)說的那樣,你有兩種回答的選擇 ── "你可以唾棄祂、當魔鬼來殺祂;或者你可以倒在祂的腳前,拜祂為主、為神。" 你的選擇如何?唯一的第三種選擇便是完全忽視祂,繼續自己的生活,似乎祂所忍受過的痛苦對你毫無意義。我對帶有如此鄙視救主的人懷有極深的悲傷。我祈求你不會成為其中的一員。還有一種被詩人艾略特(T. S. Eliot)稱為 "空心人" 的人── 他們只為眼前的享受而生活。我祈求你也不會成為他們的一員;他們的歸宿將會在地獄的極深之處。
恐怕我忘記客西馬尼,
恐怕我忘記您的痛苦;
恐怕我遺忘您對我的愛,
請引導我至各各他。──《引我去到各各他》
("Lead Me to Calvary" 詞: Jennie E. Hussey, 1874-1958)。
我祈求你能來投靠耶穌,全身心地去信靠祂,通過基督徒的真正轉變,能夠出死入生。阿們。
請大家起立。如果你希望與我們交談一下,談論如何靠耶穌清洗你的罪孽, 請你走到聚會廳的後面。凱根博士會帶你到一個安靜的地方與你交談。李先生,請上來為那些響應的朋友禱告。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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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reighton L. Chan)領讀的經文﹕以賽亞書 53:1-9。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的獨唱﹕
"A Crown of Thorns" (詞: Ira F. Stanphill, 1914-1993) /
"Lead Me to Calvary" (詞: Jennie E. Hussey, 1874-1958)。
證道 / 宣道提綱 基督埋葬的雙重性 〔論以賽亞書53章–第十講 / SERMON NUMBER 10 ON ISAIAH 53〕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祂雖然未行強暴, 口中也沒有詭詐, 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以賽亞書53:9)。 (哥林多前書 15:3-4; 約翰福音17:3; 羅馬書6:4) I. 首先,基督埋葬的雙重性,以賽亞書 53:9a; 約翰福音19:31; II. 第二,對矛盾的解說,以賽亞書53:9b; 彼得前書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