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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贖罪的描述 〔論以賽亞書53章,第九講 / SERMON NUMBER 9 ON ISAIAH 53〕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三年四月七日早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 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以賽亞書 53:8)。 |
在上一節經文中,以賽亞告訴我們,
"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 (以賽亞書 53:7)。
愛德華•楊博士(Dr. Edward J. Young)說, "在強調了基督沉默的忍耐心之後,先知現在更進一步來描述祂痛苦的細節" (Edward J. Young, Ph.D., The Book of Isa¬iah, Eerdmans, 1972年版, 卷3, 第351頁)。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以賽亞書53:8)。
這節經文很自然地分為三部分,來描述(1)基督的痛苦,(2)基督的時代,以及(3)基督替我們作的贖罪之工。
I. 第一,經文描述了基督的痛苦。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賽53:8)。
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中被逮捕,被守殿的護衛帶到眾位祭司那裡。他們把祂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面前,然後又帶祂到猶太公會前,也就是猶太人最高法院面前受審。在這個法庭上,祂被偽證定了罪。耶穌說道,
"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 (馬太福音 26:64)。
然後大祭司說,
"「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祂是該死的。」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 (馬太福音 26:66-67)。
"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 (馬太福音 27:1)。
但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他們沒有法定的權力去治死祂,於是
"就把祂捆綁解去交給 [羅馬] 巡撫彼拉多"(馬太福音 27:2)。
彼拉多審問了耶穌,
"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馬太福音 27:26)。
如此,我們經文的一部分便應驗了,
"因受欺壓和〔在大祭司與彼拉多前受〕審判祂被奪去…從活人之地〔在十字架上〕被剪除" (以賽亞書53:8)。
耶穌被猶太公會與彼拉多所監禁,應驗了〔被提出監獄–KJV〕"受欺壓" 這節經句。祂在該亞法與彼拉多面前受審,應驗了 "受…審判" 這幾個字。祂從獄中被提出、在非義中被帶到城外一座叫「各各他」的山坡上。在那裡,祂被釘在十字架上,從而應驗了 "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這幾個字。
鳩爾博士(Dr. Gill)說過,
祂為欺壓與審判所逼迫;也就是說,祂的生命在暴力中、在所謂的正義中被奪去。事實上,對祂所做出的乃是最大的非義。對祂的控訴乃是虛假的;出庭的假見證〔是用錢買來的;〕祂的生命被惡人之手所剝奪 (如使徒行傳8:32所記載)。["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在祂的恥辱中,正義被奪走了;祂沒有得到凡人所應得的正義 (John Gill, D.D., An Exposition of the Old Testament, The Baptist Standard Bearer, 1989 年重印, 卷 V, 第314頁)。
正如我們的經文所講的,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賽53:8)。
II. 第二,經文介紹了基督的時代。
夾在經文中間的這個分句,解釋起來不太容易。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 誰想祂(或譯﹕誰能描述祂同世的人?) …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以賽亞書 53:8)。
"誰能描述祂同世的人?" 鳩爾博士說,這插句所指的是 "〔與耶穌〕同時代的那些人,那些與耶穌相處的人…這些人對祂做出的野蠻惡行是一言難盡、筆墨難書的" (Gill, 同上)。當我們讀到神無辜的兒子所忍受的非義與殘暴時,讓我們不禁傷心流淚。如約瑟夫•哈特(Joseph Hart)寫的一首悲傷詩歌所講的﹕
請看耶穌之耐心,
在此境地遭謾罵!
罪人束縛了全能的手,
並向造物主的臉龐唾棄。
荊棘刺穿祂的額頭,
使鮮血涌流而出;
鞭撻下脊背皮開肉綻,
但祂心頭傷痛更甚。
赤身被詛釘在木頭上,
盡向天下來顯明,
此乃血與傷痛的奇觀,
遭踐踏之愛心的壯舉!
("His Passion" 詞: Joseph Hart, 1712-1768;經牧師改編;
曲用 " 'Tis Midnight, and on Olive's Brow")。
約翰•踹卜(John Trapp)說, "有誰能夠描述祂的時代?或說盡祂同代人的邪惡呢?"(John Trapp, A Commenta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Transki Publications, 1997年重印, 卷3, 第410頁)。
很難用人的言詞解釋清楚,為什麼這些猶太人的領袖要釘祂在十架上,為什麼羅馬士兵 "打祂的頭, 吐唾沫在祂臉上…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 (可15:19-20)。
"雖然查不出祂有當死的罪來,還是求彼拉多殺祂"
(使徒行傳 13:28)。
正如約翰•踹卜說的, "有誰能夠描述祂的時代… 說盡祂同代人的邪惡呢?"
"雖然查不出祂有當死的罪來,還是求彼拉多殺祂"
(使徒行傳 13:28)。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 (或譯﹕誰能描述祂同世的人?) 誰想祂 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以賽亞書 53:8)。
楊博士說, " '描述 [declare]' 這個動詞帶有對某事沉思默想的含義…他們應該〔對祂的死〕深加思考,但卻沒有這樣做" (Young, 同上, 第352頁)。
如今有何不同呢?千百萬世人聽到過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卻對此無動于衷。"他們應該深加思考,但卻沒有這樣做。" 有誰對基督被釘十架深加思考呢?你 思考過嗎?你是否花過時間思考過基督的死、以及這對你的含義?
約翰•踹卜說,"有誰能夠描述祂的時代… 說盡祂同代人的邪惡呢?" 然而,那些釘耶穌十字架的人,與當今未獲轉變的人非常相似。當今的人不願認真去思考基督死亡的重要性。當電影《基督受難記》(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上映時,許多新聞評論家說這部電影會對觀眾造成深遠的影響。他們說這會引發人們對福音的關注。他們中有些人說,它會促使年輕人成群結隊地進入教會。
該電影於2004年上映,既九年前。我們已有充足的時間來驗證這些評論家是否正確。影片中所呈現的基督受難的駭人事實,的確對許多人造成了心理上的影響。但是我們如今得知,它並沒有對其觀眾造成持久的影響。他們馬上便回到了他們自私與罪惡的生活中。
要知道,這就是罪孽的實質。未獲得轉變的人僅能對基督所受的苦難稍帶一點傷感,最多不過有點懊悔罷了。他們馬上回到了自己的惡習中 ── 連續幾個時辰去"上網"、對金錢的貪戀、不敬虔的生活,回到沒完沒了的電子遊戲中,錯過教會,極少花時間去思考造他們的神,不思念在十字架上為他們受苦的基督。"誰能描述祂的世代?" 生活在把基督釘上十字架的那一代人,與你們這代人幾乎毫無差別!他們是一群自以為是、不敬虔、遭神厭棄的人,他們活着僅為了罪惡的享受。這難道不也是對你們這代人的完美描述嗎?如果你坦誠地來評判自己,這難道不也是對你的完美描述嗎?說起來,你花過多少時間去思考神?你每天作多長時間的禱告?基督血淋淋的十字架對你的生活有多大影響?如果你誠實地面對自己,我想你必須承認,你和當時那代人差別並不大 ── 他們拒絕了基督、把祂釘上十字架後,便轉身離開、回到各人自私的生活中去。那就是罪孽的本質。那就是罪孽的性情。那證明了你是一個罪人,而你無論在哪方面,皆與那些生活在基督時代的人同樣有罪。即使你每週日來教會,你不過僅有 "敬虔的外貌"(提後 3:5)而已。這不也是對你的真實描述嗎?你難道不是同樣 "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嗎?(羅 3:23)。因這些都是對你的真實描述,你如何能逃避全能之神的憤怒和審判呢?伊恩•穆雷牧師(Rev. Iain H. Murray)說:
對羅伊-瓊斯博士(Dr. Lloyd-Jones)來說,宣講人類的墮落在神面前的危險性,等於在宣講神聖憤怒的肯定性; 此憤怒已經落在了未獲轉變者的頭上,而將來在地獄中對罪的懲罰仍在等候着他們…「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Iain H. Murray, The Life of Martyn Lloyd-Jones,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2013年版, 第317頁)。
III. 第三,經文描述了基督受苦的更深一層含義。
請大家起立,一起放聲來讀以賽亞書53:8,尤其注意最後一節分句,"誰想祂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以賽亞書 53:8)。
請坐。
昂戈博士(Dr. Merrill F. Unger)說:
十七個世紀以來〔把以賽亞書53章作為對彌賽亞的描述〕是基督教對這段經文的唯一解釋。〔後來,猶太人〕卻故意放棄了對這章書的如此解釋,原因正是它在基督身上出奇般的圓滿應驗(Unger, 同上, 第1293頁)。
當今的許多猶太學者說,整段文章是指猶太民族 ── 並非基督 ── 所遭受的痛苦。雖然猶太民族遭受了一些假基督徒的殘忍虐待,但這不可能是這段經文的含義,因為它清楚地指出, "祂受鞭打… 是因我百姓的罪過" (賽 53:8)。亨利•摩利斯博士(Dr. Henry M. Morris)在解釋這分句時說: "祂為 '我百姓' ── 也就是以色列民族 ── 而死,證明這段經文中所提到的基督(既救世主)所指的不是以色列民族 (如許多人所宣稱的那樣)" (Henry M. Morris, Ph.D., The Defender's Study Bible, Word Publishing, 1995年版, 第767頁)。因此,真實的含義不是猶太民族遭受了鞭打;其含義是基督代替了他們的地位、為了他們的罪過,遭受了處罰;為了替他們,以及你和我 贖罪。祂上了十字架,為的是償還你我罪孽所必須付出的代價!
約翰•鳩爾博士指出,"祂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過" 這一分句,適用於猶太人,也適用於受揀選的基督徒身上:它指出基督受的鞭打是為了擔當以色列民族的罪孽,也為了擔當「祂子民」── 即那些信主得救的基督徒們的罪孽(Gill, 同上, 第314頁)。我本人認為,鳩爾博士解明了這分句中的真實含義,
"祂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過" (以賽亞書53:8)。
基督在十架上受 "鞭打", 是為了償還祂百姓的罪孽,無論他們是猶太人或外邦人。祂的死是替換性的死,基督為償還我們的罪孽而獻生。那也帶有息怒性,消除了神對罪人的憤怒。
但是,這有一個先決的條件。若希望基督能有效地償還你的罪孽,你必須以信念來信靠祂。一個人若沒有相信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的贖罪祭是不能解救他的。唯有當你歸順耶穌後,救主的寶血才能抹去神冊子中對你罪孽的記載。
你能夠了解這段經文中一切的事實,卻仍然失喪。鬼魔們精通這一切事實,卻沒有因此得救。使徒雅各說, "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雅各書 2:19)。鬼魔僅有對基督赦罪之死 "理智上的知識"。若想得救,你必須更進一步。你必須把自己交給基督,歸順於祂,並相信祂。你必須靠神的恩典得到轉變。不然,你便會帶着對耶穌釘十架的這段記憶而進入地獄。
仔細聽投舍博士所講的反對 "決志主義"、提倡真正轉變的話。他說,
信仰上的轉變如今已完全變成機械化的交易,不帶任何靈性。現在人接受信念,可以不受任何生活道德的指責,其亞當本性中的自傲也無需受損。人如今完全可以 "接受" 基督,但此人的心靈內卻無需具備絲毫對祂的愛戴 (A. W. Tozer, D.D., The Best of A. W. Tozer, Baker Book House, 1979年版, 第14頁)。
"信仰上的轉變如今已完全變成機械化的交易,不帶任何靈性"── 讓我加上一句,常常不帶基督!"決志主義者" 僅僅希望你作一番禱告、受洗,然後便萬事大吉了。基督的死與復活幾乎全被遺忘,有時甚至只字不提!這絕對不是 聖經所告誡我們的。聖經教導,我們必須感到自己罪孽的邪惡,認識到自己除非來投靠基督、無助地來到祂身旁、真心實意地來信靠祂,你是無法逃避罪孽及其惡果的。這時,也僅有這時,你才能親身經歷先知以賽亞所講的,
"祂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過" (以賽亞書53:8)。
當你靠信念相信耶穌基督時,祂的寶血便會清洗你一切的罪孽;你便獲得轉變了 —— 但這不會在那之前發生。不會,永遠 不會在那之前發生!你若希望得救,你必相信耶穌基督!
請大家起立。如果你想和我們談論有關相信耶穌的事情,請現在離開你的座位,走到禮堂後面去。凱根博士將把你帶到一個安靜的房間,在那裡我們可以與你交談有關順從基督、並靠祂神聖的寶血洗去罪孽之事!李先生,請為那些響應的朋友禱告。阿們。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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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陳醫生 (Dr. Kreighton L. Chan) 領讀的經文﹕以賽亞書 53:1-8。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的獨唱﹕
"Blessed Redeemer" (詞: Avis B. Christiansen, 1895-1985)。
證道 / 宣道提綱 對贖罪的描述 〔論以賽亞書53章,第九講 / SERMON NUMBER 9 ON ISAIAH 53〕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 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以賽亞書 53:8)。 (以賽亞書 53:7) I. 第一,經文描述了基督的痛苦,以賽亞書53:8a; II. 第二,經文介紹了基督的時代, 賽53:8b; 馬可 15:19-20; III. 第三,經文描述了基督受苦的更深一層含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