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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第二部分

ORIGINAL SIN – PART II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May 27, 2012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羅馬書 5:19)。


如果不是因為聖經裡有像這樣的經文,我們便無法知道人類為什麼會如此的邪惡。人有時是那麼的聰明、崇高。而有時卻又是那麼的扭曲、怪異。我上星期四讀到了一條新聞,說有一個十三歲大的女孩試圖謀殺自己的母親,因為母親要求她每晚十點之前回家。我讀了之後感到驚駭不已!太難以置信了!如果沒有類似於今天經文中的這些章節,我們便無法了解人類內心敗壞的根源。使徒強調了罪惡的根源,來自人類始祖亞當的過犯。他也提到,許多人因最後的亞當–主耶穌基督–成了義人。基督徒們因亞當 "成為" 罪人,而因基督 "成為" 義人。所以,[使徒] 把第一個亞當的悖逆與最後一個亞當–基督的順從作了對比。第一個亞當的悖逆使我成為罪人。最後一個亞當(基督)的順從使我們成為義人。雖然我上星期已談論過了以下這點,但我想幫助你回顧一下。英皇欽定本沒有把希臘原文的 "tŏ" 字翻出來。這個字相當於英文中的定冠詞 "the"。把這個字加入譯文中,便可澄清一些可能出現的疑問。加入這個字後,經文為:

"因一人的悖逆,[這些] 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這些] 眾人也成為義了" [英譯KJV: For as by one man's disobedience [the] many were made sinners, so by the obedience of one shall [the] many be made righteous] (羅馬書 5:19)。

全人類(眾人)從本性上 "成了" 罪人。這本性是從亞當身上繼承下來的。

我還指出,這沒有什麼 "不公平" 之處。這僅是人生的現實之一。我的祖父威廉•海姆斯(William Hymers)從英國移民到加拿大,又從加拿大和家人一起搬到了加州。這使我生來就是美國人。我 "成了" 美國人,歸根於一個我從來沒有見過的人所做的事 (祖父在我未出生的幾年前便去世了)。一個人在我還沒有出生前作出的決定,使我出生在美國,這並沒有什麼不公平的。這不過是人生中的現實而已。同樣,你的第一位親屬亞當犯了罪,而他的罪傳到了你我的身上,這也是人生的一個現實。我的祖父成了美國人,我因他來到美國這一行為也 "成了" 美國人。亞當成了罪人,因他的過犯,我也 "成了" 罪人。

"因一人的悖逆,[這些] 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這些] 眾人也成為義了" (羅馬書 5:19)。

如瓦茲博士 (Dr. Watts) 所寫的,

主啊,我極骯髒;懷胎在罪孽中,
   一生下來我就不聖潔、就不乾淨;
亞當犯罪後的墮落,引來了
   全種族的腐敗,令每人骯髒。
("Lord, I Am Vile"–詩篇51, 詞: Dr. Isaac Watts, 1674-1748)。

這沒有什麼 "不公平" 的地方。這僅是人生的一個現實而已,並不是像貝特蘭•羅素 (Bertrand Russell) 所想的那樣。但貝特蘭•羅素還認為,把我們遺棄在這荒廢的狀態,並且不提供任何幫助,這也是不公平的。但要知道,神已經為我們提供了救援。就在我們經文的下半部分,"照樣,因一人的順從,[這些] 眾人也成為義了。" 在羅馬書的同一章中,我們讀到,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馬書 5:8)。

神提供了我們一條逃離罪惡這囚牢的道路。這囚牢是從亞當來的。有人這樣說,"但是我不喜歡神提供的這條路!" 你的口氣聽起來就像個被寵壞的小孩,在自己的高腳凳上揮舞着自己的拳頭,哭喊 "我不喜歡吃這食物!" "唉," 可憐的母親說,"這是我們僅有的食物。要么吃,要么餓肚子。" 我想你應該明白這點。要么讓基督拯救你逃離罪惡,要么繼續餓肚子 —— 最終進入地獄。這沒有什麼不 "不公平" 之處。這些僅僅是人生的現實。

有人認為,亞當的罪是一樁 "小事", 不至於導致了全人類的敗壞。但一個加拿大農夫移居美國的決定,看起來似乎也是微不足道的一樁事,可他的這一 "小" 決定,使他全部後代都 "成了" 美國人。而你在場聽到這次宣道,也歸功於他在我還沒有出生前所作的決定。我想你應該明白這一道理。在物理學中,這被成為 "蝴蝶效應" ── "混沌理論" 的一重要組成部分。其理論說,初始條件的微小變化,可導致後期很大的變化。"因一人的悖逆,[這些] 眾人成了罪人。" 這個理論在物理學是成立的,在現實生活中也是成立的。

這被正統的神學家稱作 "原罪"。謝德博士(Dr. W. G. T. Shedd)說, "原罪" 相當於神學理論中的 "敗壞的本性"、"罪惡的傾向"、"性情邪惡" 等概念。"原罪" 是如何影響着我們的呢?我在上個星期天告訴你,它主要從三個方面影響你。

1.  首先,原罪使你看不到屬靈事物的真實性。使徒保羅把這稱為 "心裡剛硬" (以弗所書 4:18)。因為原罪的緣故,未獲得轉變的人僅能聽到我們談有關耶穌的愛。但他無法認識基督,因為原罪蒙蔽了他的心靈。僅有聖靈的重生工作才能讓屬靈的事情變得真實起來。僅有神的靈能夠 "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哥林多後書 4:6)。

2.  第二,原罪玷污了你的良心。聖經說,"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 (提多書 1:15)。我們對你講耶穌能清洗你的罪孽,這對你來說似乎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因為你的良心被原罪玷污了。僅有神的聖靈使你對罪感到忍無可忍,你才肯去尋求耶穌,靠祂的寶血 "洗淨你們的[良]心" (希伯來書 9:14)。

3.  第三,原罪已經使你的意願敗壞到了這樣的地步,以至於聖經說你 "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以弗所書 2:1)。馬丁•路德(Luther, 1483-1546)在他所著的《意願的束縛》(The Bondage of the Will) 一書中,利用聖經如此辯解道,人的意願(他根據神的意願作決定的能力)不僅受了傷,它已經死亡了。宗教改革完全基于這一教義之上,即人的意願徹底死亡了。僅有神能使人的意願重獲生命。他們引用了羅馬書9:16,"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以弗所書 2:1; 以弗所書 2:5)。我知道啟示錄22:17說,"願意的"。但是,失喪者無法辦到,除非神賜予他們這樣的意願。而那正是每一位新教徒與浸信教徒數個世紀以來所持有的信念,直到菲尼在1821年登上歷史舞,並在他的宣道和書籍中猛烈地、反复地攻擊原罪的教義。菲尼不是一位亞米念主義者 (Arminian)。他完全是一位伯拉糾異教徒 (Pelagian)。他反對聖經裡教導的原罪。他教導人可以通過"決志" 自己拯救自己。從他著的一篇知名宣道中,就可以看出他的異教傾向是多麼的嚴重。這篇道文的標題是《罪人有義務改變自己的內心"》 (Sinners Bound to Change Their Own Hearts)。菲尼跟隨了異教徒伯拉糾 (約 354-418 AD)。伯拉糾否認原罪,教導人可自己拯救自己,靠作一個 "決志" 便可成為基督徒。如此,菲尼跟隨伯拉糾,否認聖經裡教導的人的意願因原罪而死亡了。但是聖經並沒有錯,錯的是菲尼。在閱讀了他的見證之後,我個人相信,菲尼是一個失喪的人, 而且他的觀點是 "鬼魔的道理" (提摩太前書 4:1; 參彼得後書 2:1-2)。


原罪的能力如此強大,以至於人類的意願對神來講是完全死亡了。聖經說, 那些未曾獲得新生、未得轉變的人已 "在過犯…中死了" (西 2:13); 或已 "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 2:1)了。約翰•戴格博士(Dr. John L. Dagg)是美南浸信會的第一位理論家。他談起原罪對人〔心地〕意願的影響時如此說,

經文內描述人的無能為力是極為深刻的。他們被描述為軟弱的〔羅5:6〕, 被俘擄的〔提後2:26〕, 作罪奴僕的〔彼後 2:19; 羅 6:16, 17〕…死亡的〔弗5:14; 西 2:13〕, 等等。拯救我們脫離這一自然狀態的作為叫作新生、使人活、或賜予生命…是僅靠神的能力才能辦成的事…如有人認為,我們可以隨時隨地靠本身的任意努力〔"決志"〕來更正全部問題…那我們這種看待…人類狀態的觀念便是徹底錯誤的…對本身無能為力的真實感受,可帶我們來到那位能施行拯救的人身邊 (John L. Dagg, D.D., A Manual of Theology, Southern Baptist Publication Society, 1858, 第171頁)。

換句話說,一個意願 "死在過犯中"(弗 2:5)的人,怎能 "決志" 去信靠耶穌呢?戴格博士說,那是不可能的。在菲尼靠攻擊原罪〔的教義〕毒害了福音運動之前,全部浸信教徒和一切新教徒也是如此相信的。

穆瑞(Iain H. Murray)先生指出,像約翰•衛司理(John Wesley)那樣的早期阿明尼烏派 (Arminians),他們也持有人的意願完全因墮落而毀懷的觀點,而且相信人是 "徹底無能為力" 的 (The Old Evangelicalism,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2005, 第156頁)。衛司理本人說,他相信 "人的徹底墮落,[除了] 恩典之外,他絕對做不出任何對自己有益的事情" (引自Five Great Evangelists by John H. Armstrong, Christian Focus Publications, 1997, 第118-119頁)。

面對這麼多新教與浸信教理論家所講的有關人的意願已徹底毀壞,我非常詫異地讀到葛培理(Billy Graham)所寫的有關原罪的言詞。葛培理說, "人的毀壞是徹底的…但他的意願卻仍舊完整無缺。第一個人利用他的意願選擇了死亡;而你則必須利用你的意願來選擇生命" (Decision Magazine, 2012年2月, 第4, 5頁)。

換句話來說,葛培理相信,人的意願並沒有因墮落而毀壞了!真不可信! 難道葛培理是正確地,而路德、衛司理、戴格、以及全部理論家和菲尼之前的宣道士都錯了嗎?當然不是!錯的是葛培理,以及那些現代 "決志主義者"!他們無意中跟隨了菲尼,自己卻不知道。他們全然不知道菲尼的錯誤,不知他曾說, "人的意願是不受約束的,因此人具有全部能力與理智去執行他的責任" (Finney's Lectures on Systematic Theology, Eerdmans, 1969年版, 第325頁)。葛培理說的與此相同, "人的意願卻仍舊完整無缺," 並具有 "選擇生命" 的自由。那聽起來很順耳,但卻是徹頭徹尾的菲尼主義。菲尼認為人的意願完全自由的觀念,與古時的異端伯拉糾主義一脈相承。伯拉糾主義否認人的意願已被原罪徹底毀壞了,並散布說,人的意願天生具有作出自己選擇的能力,並靠此選擇能帶來本人的拯救。這便是不符聖經的伯拉糾主義的教義,而現今的「決志主義者」繼承了此異端的謬誤 (對伯拉糾主義的定義, 請參照Paul E. G. Cook, Fire From Heaven, Evangelical Press, 2009, 第127頁)。

如你一定要 "堅持到底" 的話,讓我們看你就此而成為基督徒!儘管去作你的 "決志" 吧。試試看!許多人試過,但都失敗了–你也不會例外!正如戴格博士所講的, "對本身無能為力的真實感受,可帶我們來到那位能施行拯救的人〔基督〕身邊。"

一位年青人上星期日晚聽我說過這一切。禮拜之後,凱根博士問他, "你如何能夠獲得轉變?" 那位年青人說, "我將離棄自己的過去,注視主耶穌。" 凱根博士告訴他, "你無法辦到,因你的意願已經毀滅了。即使你辦到了那事,你又如何洗淨自己的罪孽呢?" 另外一位年青人對凱根博士說, "我禱告過,但那無濟于事。" 「那」當然是無濟于事!有誰告訴你「那」會有用呢?沒有任何禱告或 "決志" 能拯救你。僅有通過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念,你才能靠祂得救!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以弗所書 2:8-9)。

請審視一下自己。請看你是何等絕望,何等的無能為力!與約瑟夫•哈特一同說, "惟有耶穌,惟有耶穌,惟有耶穌能救你。" 請大家起立來唱那首聖詩。那是歌頁上的第七首,

"因一人的悖逆,[這些] 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這些] 眾人也成為義了" (羅馬書 5:19)。

你心煩悶,你心悒怏,疲倦痛苦常失敗;
   如果你要等到改良,你就永遠不會來。
耶穌釘死,耶穌釘死,是為罪人贖罪債,
   耶穌釘死,耶穌釘死,是為罪人贖罪債!

耶穌為你捨命流血,今已復活昇高天;
   在父座前為你代求,願你信心永不變;
惟有耶穌,惟有耶穌,惟有耶穌能救你,
   惟有耶穌,惟有耶穌,惟有耶穌能救你。
("Come, Ye Sinners" 詞: Joseph Hart, 1712-1768)。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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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www.realconversion.com

You may email Dr. Hymers at rlhymersjr@sbcglobal.net, (Click Here) – or you may
write to him at 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 Or phone him at (818)352-0452.

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reighton L. Chan)領讀經文﹕羅馬書 5:15-19。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獨唱﹕
"Lord, I Am Vile, Conceived in Sin" (詞: Dr. Isaac Watts, 1674-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