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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而可畏的神–第二部分 THE GREAT AND TERRIBLE GOD – PART II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二年二月五日晚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大而可畏的神" (尼希米記 1:5)。 "主啊,大而可畏的神" (但以理書 9:4)。 |
這兩節經文稱耶和華為大而可畏的神。那可能並非你的神,但那卻是聖經內所揭示出來的神。無論你信還是不信,我們的神是一位 "大而可畏的神"。我們的神是一位 "大而可懼的神"。聖經內揭示的神令人因恐懼震顫不已。在亞當犯罪之後, "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 (創世記 3:10)。當神在日落後與亞伯蘭簽約的時候, "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創世記 15:12)。約伯說,
"[我] 若說:我的床必安慰我,我的榻必解釋我的苦情,你就用夢驚駭我,用異象恐嚇我" (約伯記 7:13-14)。
當神警告挪亞洪水即將到來時,他便 "動了敬畏的心" (希伯來書 11:7)。當神在伯特利向雅各顯現時,聖經說他 "就懼怕起來" (創世記 28:17)。詩篇的作者說, "我因懼怕你,肉就發抖;我也怕你的判語" (詩篇 119:120)。但神向先知但以理顯明自己的意願時,先知說, "我就驚慌俯伏在地" (但以理書 8:17)。先知哈巴谷說, "耶和華啊,我聽見你的言語就懼怕" (哈巴谷書 3:2)。當神通過天使對哥尼流說話時, "哥尼流定睛看他,驚怕" (使徒行傳 10:4)〔起來〕。 我們得知哥尼流 "敬畏神" (徒 10:22)。使徒彼得向哥尼流一家宣道時說, "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 (徒 10:34-35)。
萊斯博士(Dr. John R. Rice)說, "我們本應 敬畏這可怕、可懼的神。對耶和華的敬畏在整本聖經內都被推薦為全部美德中最值得尋求的。它是基督徒與敬虔性格的根基。真實懺悔中必需帶有對神敬畏的成分" (John R. Rice, D.D., "O Great and Terrible God," in The Great and Terrible God, Sword of the Lord Foundation, 1977年版, 第14頁)。
神是 "大而可畏〔可怕〕的神" (但以理書 9:4)。神是 "大而可畏的神" (尼希米記 1:5)。神與整個人類的交往都顯明,祂是可怕而又可畏的神。
世上僅有的一對男女曾生活在美麗的樂園中。那裡沒有疾病,沒有痛苦,沒有壓力,所需的樣樣具備。那裡沒有食肉的猛獸,沒有病患,沒有荊棘與灌木。神親自行走在樂園中,與按照祂本人形象所造的人保持着完美的來往。但是,亞當悖逆,首次犯罪,觸犯了神。不久後,神在烈怒中把男人和女人逐出了伊甸園。神宣布了人類死亡的厄運。亞當和夏娃的靈魂已經死去,他們現在必須得到重生,否則將會永遠進入地獄,遠離神的面。
因為罪的緣故,他們開始衰老。死亡已在他們的體內萌芽。他們開始感到疲倦。不久後,他們開始兩鬢花白。他們的關節也變僵了。死亡臨到了全人類。夏娃懷了孕,卻必需在痛苦中生下她的第一個兒子。並且,她的兒子受到詛咒,成了殺人犯,被驅逐流放。
現在,他們再也不能輕易地從樹上摘果充饑了。亞當如今必須辛苦地勞作,為了種點食物,汗流浹背地在炎熱的土地上奔波勞累。動物如今成了人類的敵人。地上有荊棘刺傷他們,又有昆蟲叮咬他們。如今有了暴風和洪水,嚴寒酷暑交替無常。如今有了疾病、痛苦、和死亡。讓我們面對事實:這世界正處在詛咒之下! 大而可畏的神把憤怒的臉龐轉向了世界和人類!
當亞當在伊甸園中初見夏娃時,他愛上了夏娃。那時神剛把她造成。她的臉上帶有純潔的笑容,並顯得天真可愛。但如今,他看到她的臉因痛苦與煩惱起了皺紋,他也為此而憂愁。不久之後,他們因自己的兒子亞伯被殺而震驚。很快,他們為自己的兒子該隱的悖逆與罪孽而心碎了。
正如聖經是絕對真實一樣,我們也可以確定,是神遣送了這些詛咒、眼淚、衰老、痛苦、與死亡 —— 因為罪的緣故,這些厄運是不可避免的。神憎惡罪!祂的烈怒向不悔改的罪人傾瀉!不錯,死亡的種子是罪孽,而懲罰罪孽的是神本人。實施審判的是神,祂確保罪人必定會受到懲罰。啊,是大而可畏的神把亞當和夏娃逐出伊甸園,並且設置了祂憤怒的劍,以懲治他們所犯下的罪!啊,是大而可畏的神,那可怕的神,讓死亡臨到全人類身上 —— 因為人犯了罪!
我們萬不可認為這世上有某些事物是神控制不了的。這樣的事物不存在。我們萬不可認為有些事件是神控制不了的。這是大錯特錯的。我們可以觀望歷史上恐怖的戰爭,並下此結論:它們證明了神的烈怒 —— 神因罪而動怒,並且懲治這些罪。這世間所有的流血、所有的眼淚、所有的悲傷、所有的痛苦、所有的死亡,證明了有一位可畏、可怕的神,而祂的烈怒向罪傾瀉着。啊,可怕的神!啊,大而可畏的!
下週,我們將探討神在懲治以色列罪孽時的恐怖性。但今晚我們要在此止步,來思考神可怕的地獄。人們因地獄的教義憎恨神超過了其他一切原因。像伏爾泰、托馬斯•佩恩 (Thomas Paine)、韋爾斯 (H. G. Wells)、羅伯特•英格索爾 (Robert Ingersoll) 的無神論者,憎恨地獄這一概念,並因此而埋怨神。然而,無神論者並非唯一憎恨地獄這一概念的人。現代的每一個邪教都拒絕接受聖經裡所講的地獄。想想看!每一個現代的邪教 —— 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基督教科學 (Christian Science)、新世紀運動 (New Age), 等等,毫無例外,都憎恨地獄和神遣送人入地獄的教義!
我們能預料到無神論者和邪教成員憎恨並反對地獄的概念。但是,當今有許多假的基督徒同樣不接受永恆的地獄以及神遣送罪人入地獄的事實。要讓教會成員相信,大多數福音神學院拒絕永恆地獄的教義,是相當困難的。我畢業於一所美南浸信會神學院和一所長老會神學院,兩所學院均拒絕接受聖經中大而可畏的神,並譏笑、拒絕地獄中的永火。饒伯•貝爾 (Rob Bell) 自稱自己是福音派人士,但是他卻寫了幾本書攻擊地獄的永刑,並拒絕接受大而可畏的神會遣送失喪的罪人入地獄的教義。當饒伯•貝爾在加州帕萨迪纳市的福樂神學院 (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 就讀時,他學會了拒絕接受聖經裡對地獄的說教。當我於1970年代就讀金門神學院 (Golden Gate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 時,那裡的教授讓我們研讀 《解譯者聖經》(Interpreter's Bible)。喬治•巴翠克博士 (Dr. George A. Buttrick) 是這本註釋的編輯,他對每一項重要的基督教教義作了攻擊。編輯巴翠克博士攻擊了聖經中大而可畏的神。他說:"這樣一位神,照我們看,已掙得了法國無神論者 [伏爾泰] 的定論:'你的神是我的魔鬼。' " 這樣,這位自由派人士,這位反對聖經的註釋家,膽敢把聖經中大而可畏的神稱作為魔鬼。位於華盛頓首府的布羅姆•奧斯南博士 (Dr. G. Bromely Oxnam),是一位自由派循道宗的主教。他把聖經中大而可畏的神稱為 "惡霸"。在我畢業的美南浸信會和長老會神學院裡,一次又一次地聽到未得救的自由派者這樣談論神。開始,我以為這些教授只是糊塗了,和他們講理仍可以把他們帶回到聖經的真理中。但最後我意識到,他們根本就沒有獲得重生。"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 (哥林多後書 4:4),而這是這世界的神便是撒但。
我們用但以理•福樂(Daniel P. Fuller)來作一個例子。他父親是查爾斯•福樂(Charles E. Fuller)–一位知名的傳道家。但他父親是位決志主義者(decisionist)。他自己的兒子在年幼時便舉過手決志,作過(求赦免的)禱告,然後受了洗,卻未曾獲得真正的轉變。當福樂神學院初創時,查爾斯•福樂博士愛子之心過于愛神的道。他送孩子去瑞士的巴塞爾,在自由派學者卡爾•巴特等人門下讀書。但以理•福樂回國後,加入了他父親神學院職員的行列,引導神學院偏向了自由派的歧途 (見 Harold Lindsell, Ph.D., "The Strange Case of 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 The Battle for the Bible,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6, 第106-121頁)。
"一個罪人能敗壞許多善事" (傳道書 9:18)。
福樂神學院自由派的傾向,源於但以理•福樂的心靈盲目。一個未曾卑微、認罪、最後獲得神轉變的人,會很容易地誤入自由派的歧途,否認聖經的無錯性,迴避那大而可畏的神,因為祂會遣送罪人進入火湖之內。因此,我們不能讓我們教會中的年青人 "過關", 接受他們作為信主得救的人,除非他們獲得神的卑微,認清罪孽,並得到聖靈帶來的新生,充滿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念!
大而可畏的神確實會遣送未得轉變的罪人進入地獄中永恆的火焰內。但地獄是如此的恐怖,它應使每一位有思考能力的人想起便顫抖。神憎惡罪,並必需懲罰罪孽,地獄代表了這位可懼而又可畏之神對罪孽的憤怒。
萊斯博士說, "地獄如此充滿了火焰,那確實是一個恐怖的地方。我讀過一次飛機出事的報導。飛行員捆在了墜落起火的飛機內。烈火逐漸地燒烤着那位飛行員,他忍無可忍地尖叫哭喊着…哀求周圍的人射死他,直到最後有位〔警察〕把一粒子彈射入他的腦袋,來結束這位他們無法解脫、無法救援之人的痛苦!那人所承受的煎熬令我感到如此的恐怖,以至於我對此許多天都無法忘懷。但是,大而可畏的神啊,在地獄中那永遠燒着硫磺的火湖內,情形又會是如何呢?…折磨會不斷持續下去!火焰會不斷燃燒下去!人會想起他們失去的良機,他們對基督的拒絕,還有他們明目張膽的罪孽!他們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 [啟示錄 14:11]。他們白天整日不得安寧;夜晚無法帶來平安,磨難的循環便如此永久持續下去。毫無希望與神獲得和好,沒有未來懺悔的機會。其實,地獄中…也不具有任何懺悔的傾向。令拒絕悔過的罪人處於如此懲罰之下的神是多麼可怕啊!" (Rice, 同上, 第 27頁)。
今晚我對你說,此乃一位聖經呈獻的大而可畏的神。你對這位神仍舊沒有深刻地思考過。其實,你在夜晚獨自一人時幾乎很少思考過祂。我是否在恫嚇你?沒錯,當然是!如你從未怕過雅各、摩西、與保羅的神,你便毫無希望了。聖經說, "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 (箴言 3:7)。但願對神的敬畏能督促你去尋求 "基督耶穌…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 (羅馬書 3:24-25)。除非你找到基督,你的罪孽不會得到祂寶血的清洗,你便會面對大而可畏之神的烈怒與恐怖。正如一首大覺醒期間的古詩所唱的那樣,
憤怒之神–嚴厲法官–
主何等聖潔又公正!
卑敬聖徒充滿期待,
罪人卻聽審而抖顫。
神的法度宣判惡人,
義道封定他們的沉淪;
如今不見、遲緩之怒,
終將臨頭,永燒罪墳。
("God Angry With the Wicked" 詞: L. M. Lee, 無日期;
選自: Village Hymns for Social Worship, 編輯者:
Dr. Asahel Nettleton, 1997 年重印, International Outreach,
P. O. Box 1286, Ames, Iowa 50014)。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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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reighton L. Chan)領讀的經文: 啟示錄 14:9-12。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的獨唱﹕
"God Angry with the Wicked" (詞: L. M. Lee, 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