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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沉痛、與深切的憂愁

GRIEF, HEAVINESS, AND DEEP SORROW

海羅伯博士 (Dr. R. L. Hymers, Jr.) 著

二○一一年一月一日星期六晚
於加州蒙諾維亞市「各各他之路浸信會」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Calvary Road Baptist Church, Monrovia, California
Saturday Evening, January 1, 2011

"因為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哥林多後書 7:10)。


這節經文中講了兩種憂愁: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和世俗的憂愁。被譯爲憂愁 ("sorrow -KJV)" 一詞的希臘原文 "lupē",其含義是 "悲哀、沉重、極爲憂愁"。接下來我要討論這兩種不同的憂愁。

I. 第一,世俗的憂愁。

"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鳩爾博士 (1697-1771) 說,世俗的憂愁是一種 "世人所具有的憂愁,就如該隱、法老、猶大以及其他人的憂愁一樣;這種憂愁的根源基于世俗的原則…而造成這憂愁的原因,則通常不過是對失去世間財物的擔憂,這僅表明對喪失世間享受的某種失望而已" (John Gill, D.D., An Exposition of the New Testament, The Baptist Standard Bearer, 1989 重印, 第二卷, 第804頁; 對哥林多後書7:10的註解)。這憂愁不是因自己犯罪觸犯了聖潔的神引起的。這是一種出於自私的憂愁、一種自我憐憫的憂愁,並非爲罪的憂慮。這與該隱的憂愁無異。該隱說:

"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創世紀 4:13)。

該隱違背了神,存心獻上了不爲神所悅納的祭物。當該隱遭拒絕後,他是否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呢?沒有!他反而對神存有憤憤不平之心。當他殺自己的弟弟亞伯時,他有依着神意憂愁嗎?有人會想:他犯下了如此滔天之罪,必定會感到悲哀、沉痛、極爲憂愁。但是他沒有!他僅僅是在可憐自己,並未對自己的罪行感到憂愁。他對神說:

"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所能當的" (創世紀 4:13)。

請看他這自私無比的心態!"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所能當的"。請注意這兩個人稱代詞:"我的" 和"我"。他僅僅對自己感到傷心不平 —— 但對自己的卻無一絲的自責。太可怕了!多麼令人憎惡!

然而一些在座的,其狀況並不比該隱要好。在這一系列的聚會中,有些人每次都淚流滿面。但這淚水不是因擔憂你所犯下的罪行而流的。你那顆惟我獨尊的心說:"我太可憐了",

"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所能當的" (創世紀 4:13)。

你從未想過你自身罪孽給他人帶來的愁苦;你從未想過你給父母與朋友帶來的憂愁、苦楚與傷痛;你也從未因基督爲拯救你脫離罪孽所忍受的傷痛與苦難而感到憂愁。沒有!絲毫沒有!你只是在可憐自己而已, 對自己因罪而觸犯了聖潔的神、並觸犯了祂受難的兒子,你根本不帶絲毫的憂愁。

"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所能當的" (創世紀 4:13),

這不過是你惟我獨尊的哀嚎而已。你像該隱那樣自私到極點,是永遠不會得到轉變的,因爲 "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哥林多後書 7:10)。最終,你的靈魂將墜入地獄,你將永遠在那裡自我憐憫,再也不會爲自己的罪而憂愁。請注意!那在地獄裡的財主依舊充滿了自我憐憫之心,對自己的罪毫無憂愁。他沒有爲自己的罪哀嚎。沒有!一點也沒有!

"[他] 就喊着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罷…因為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路加福音 16:24)。

"我"、"我",終久自私致極的我!如該隱一樣,他是一個從未對自己的罪感到憂愁的人。即使在地獄中,他所感受的僅是自我憐憫而已;他僅為自己憂愁。他從未因自己的罪感到憂愁。"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 第二次的死亡、那墮入地獄火焰中的死。地獄中的你絕對得不到拯救,因那時你已永遠錯過了得救的時機。你將如該隱一樣,永無止境地爲自我哀嚎道:

"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所能當的" (創世紀 4:13)。

你也將永遠與那財主一同嚎啕說:

"可憐罷…因為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但再沒有慈悲能賜予你了,因你度過了一生,跨越了死亡門坎,卻從未由衷地因自己觸犯了聖潔之神的罪而自責過。"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在這一系列的聚會中,我每天晚上都能看到這樣的情形。一位華人男士一晚接着一晚地不斷哭泣,但卻沒有為自己的罪孽落淚。他哭是因爲他悟不透怎樣才能信靠基督。"很可憐"!"太可憐"!他內心哭泣道:"我弄不明白"。多麼着魔的自我憐憫!這 "世俗的憂愁 [會]叫人死"。當人被勸服了他已觸犯了聖潔之神時,神本人便會引他到基督那裡。

一位少女每晚到這裡哭泣。但是她哭不是因自己的罪。她哭是因爲她感到父母對她的壓力太大了。她希望父母任憑自己,允許她保持她失喪的現狀。她對自身的罪沒有感到任何的憂愁;她僅在可憐自己、可憐父母勉強她去參加禮拜!

一位婦女每晚哭泣,但那僅是情感衝動的淚水而已。她生來就感情脆弱,動不動落淚。但這些眼淚不是因爲認罪而流下的。這與嬰兒流淚的原因無異。我的母親把這稱作 "鱷魚(或虛假) 的眼淚"。這孩子氣的眼淚,不過是叫人死的 "世俗的憂愁" 而已。

我們看到其他人哭泣,因爲他們怕自己會進入地獄。你可能會覺得奇怪,但這 "世俗的憂愁 [也要] 叫人死"。對地獄的恐懼對罪的憂愁截然不同。前者太過以自我爲中心:"不想去地獄"。這是一種充滿自私心態的憂愁。這不是因爲犯罪觸犯了聖潔的神而引起的憂愁!也不是這種向神傾訴的憂愁: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 (詩篇 51:3:-4)。

這是因恐懼而產生的焦慮,並不是因犯罪觸犯了聖潔的神而造成的憂愁。

"因為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哥林多後書 7:10)。

II. 第二,依着神的意思憂愁,便生出懊悔來,以致得救。

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說, "真實懊悔的前提,便是依着神意所帶來的憂愁。這並非懊悔本身,但卻為懊悔打下了基礎,並在某種意義上來講是帶來懊悔的原因…此乃依着神意的憂愁,因為這是對自身罪孽的憂愁, 對觸犯神的憂愁… 如此依神意的憂愁…最終會帶來救恩;但那種世俗的憂愁,則會引向死亡…卑微與依神意的憂傷,是[救恩] 之前所必須具有的"。穆瑞 (Iain H. Murray) 說, "除非他知道自己需要得救,無人可以獲得轉變" (Iain H. Murray, The Old Evangelicalism,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2005 版, 第22頁)。

不帶認罪感能否獲得轉變?在聖潔之神的面前,你若不帶 "悲哀、沉痛、與深切的憂愁" 能否成為真正的基督徒呢?"城裡有一個女人, 是個罪人" (路加福音7:37)。看她是如何靠近耶穌的,"在耶穌背後…哭" (路加福音 7:38)。耶穌有沒有因她哭泣而責備她?沒有!祂對那流淚的罪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路加福音 7:48)。羅伊-瓊斯博士說,"人是否能看到自己是定了罪的罪人,卻無動于衷呢?人能夠身處雷霆般的律法宣講之下而神態自若嗎?反過來講,當人真的在沉思神通過基督耶穌對他的愛時,他能冷靜得住嗎?這種說法 [人不應帶感情] 本身都是極為荒谬的" (D. Martyn Lloyd-Jones, M.D., Preaching and Preacher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1 版, 第95頁)。

當人因自己的罪而憂愁時,他會受到極深的觸動。他的心靈會向神呼喊說, "我向你犯罪, 惟獨得罪了你" (詩篇 51:4)。他心靈深處將回蕩着, "禍哉, 我滅亡了![我失喪了]" (以賽亞書 6:5)。他心中會說,"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 (詩篇 90:8)。他會像耶利米那樣,祈求 "使我們眼淚汪汪,使我們的眼皮湧出〔淚〕水來" (耶利米書 9:18)。他會如保羅那樣呼出,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羅馬書 7:24)。

我曾目睹過兩場神遣的復興情景。可以說, 我所見到的正如吉普森 (William Gibson) 對1859年北愛爾蘭 阿爾斯特 (Ulster, N. Ireland) 復興的描述。吉普森說, "人似乎在神的氣息中倒下。他們首先被敬畏恐懼所佔據 —— 之後淚如雨下 —— 然後被不可言喻的愛所充滿" (被 Iain H. Murray 引用在Pentecost Today? The Biblical Basis for Understanding Revival 中,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98, 第22頁)。

那正是我所見到的情形。我見到了沉浸在認罪感中的人, 他們 "淚如雨下"。那正是在中國大陸四處蔓延的復興中所發生的事情。我曾在記錄片中看到過在中國發生的復興。我見到眾多華人深處在自責中,以至 "淚如雨下"。這並非「五旬節派」的運動。此乃神的作為,使罪人獲得真正的轉變。中國大陸復興中的淚水,正是因他們看到自己觸犯了聖潔之神,從而悲哀、沉痛、並深切憂愁的淚水!此乃認罪的淚水,

"因為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懊悔來,以致得救"
      (哥林多後書7:10)。

我說你應感受到 "依着神意的憂愁"。我說,你的心靈需在神遣送的認罪感中融化。我說,在座的人群中,有人需要受到 "扎心" 的觸動,猶如在五旬節中那些成年人受觸動一樣,他們 "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 (使徒行傳 2:37)。無生氣的宣道士一旦見到因觸犯了聖潔之神所流下的淚水時,便把那稱作 "狂熱",但聖經卻將此稱作 "依着神意的憂愁, 就生出…懊悔來,以致得救" (哥林多後書 7:10)。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詩篇 51:17)。

噢,但願你能在聖靈的催促下心靈破碎!噢,但願祂賜給你一顆憂傷痛悔的心!啊,但願你因觸犯了聖潔神的律法,在祂面前犯了罪而 "依着神意憂愁",願痛悔的淚珠從你的面頰上流下。

你坐在那裡無動于衷,以為自己能靠理智學到基督教。但聖經卻告訴我們說: "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 (羅馬書 10:10)。你的 "心靈" 必需在憂傷中破碎;你的 "心靈" 必須哭泣。可能你沒有流下淚水,但心中必需因自己的罪孽感到憂傷。

這許多年以來,你一直在得罪那位聖潔的神。這許多年以來,你從未因自己厭棄耶穌而灑落一滴淚水,但祂卻 "為〔你們〕的過犯受害,為〔你們〕的罪孽壓傷" (以賽亞書 53:5)。祂死在十字架上,為的是贖回你的罪孽;祂又灑下了自己的血,來清洗你犯下的惡行。祂忍受了折磨、痛苦、恥辱,為的是挽救你永恆的靈魂不受無盡的懲罰。難道你無法為祂向你顯示的愛心而感到悲哀嗎?

當神在南韓行出奇異的作為時,一位傳教士記載了一次聚會中的情形。"在禱告持續下去時,一個沉重憂愁的自責之靈臨到眾人的頭上。在會場的一邊,有人開始抽泣。男人們一個接一個的…屈服了、淚流滿面,然後倒在地上用雙拳捶打地板,顯現出內心認罪時的極度愁苦。我的廚師…也屈服下來,從會堂另一端的人群中向我呼喊到, '牧師,告訴我,我能有指望嗎?我還能得到原諒嗎?' 之後,他倒在地上不住地哭嚎,幾乎在痛苦中吼叫了起來" (Brian H. Edwards, Revival: A People Saturated With God, Evangelical Press, 2004 版, 第115頁)。

在我曾去的華人教會中,我見到一些從未去過教會的年青華人,在認罪的沉痛中哭泣、號咷,在神面前一個時辰接一個時辰、一晚接着一晚地懺悔禱告。當神遣送悔過之靈來到另一間教會時,我目睹到一些年青人,他們本想唱聖詩,但確哽咽無聲、淚流滿面 —— 內心因罪孽極為沉痛。另一位資深年長的教會成員,四肢着地地沿走道爬到前面,一路哭叫說,"我失喪了!迷途了!我迷途了"!那情形在神遣送的復興期間是常見的事情。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詩篇 51:17)。

"因為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懊悔來,以致得救"
      (哥林多後書7:10)。

除非你的心靈破碎了,你不會來信靠耶穌。除非你憂愁、並為自己的罪孽極為沉痛,你不會信靠救主。願你的淚水猶如在中國大陸的信徒那樣,流在你的腮頰上!阿們。

(證道 / 宣道結束)
你上網可讀到海博士每周所宣的道文:〔中文宣道文稿〕
網址–www.realconversion.com

宣道前陳群忠醫生 (Dr. Kreighton L. Chan) 領讀經文﹕詩篇 51:1-9。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 (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 獨唱﹕
"Search Me, O God" (詩篇 139: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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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道 / 宣道提綱

悲哀、沉痛、與深切的憂愁

GRIEF, HEAVINESS, AND DEEP SORROW

海羅伯博士 (Dr. R. L. Hymers, Jr.) 著

"因為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哥林多後書 7:10)。

I.   第一,世俗的憂愁,創世記 4:13; 路加福音 16:24; 詩篇 51:3-4。

II.  第二,依着神的意思憂愁,便生出懊悔來,以致得救,
路加福音7:37, 38, 48; 詩篇 51:4; 以賽亞書 6:5; 詩篇 90:8;
耶利米書 9:18; 羅馬書 7:24; 使徒行傳 :37; 詩篇 51:17;
以賽亞書 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