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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復活的三條證據 THREE PROOFS OF CHRIST'S RESURRECTION 主日,二○一○年四月十八日早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 (使徒行傳 26:26)。 |
在使徒行傳第26章內,路加第三次記載了保羅轉變的見證。路加之所以三次敘述了保羅的轉變過程,其原因很簡單。除了基督的死亡與復活之外,基督教史上再沒有任何其他事件比使徒保羅的轉變更為重要了。
保羅被逮捕下獄,原因是不斷傳揚
"…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
(使徒行傳 25:19)。
這時,保羅的雙手被鎖鏈銬著,立在亞基帕王面前。亞基帕本人也是猶太人,因此,保羅依據舊約內有關基督復活的預言來為自己辯護。保羅還靠亞基帕對基督釘十架以及復活的了解來自我辯護。釘十架與復活的事件,發生在那之前大約三十年左右。一切猶太人對此都有所了解,亞基帕王也不例外。因此保羅說,
"…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
(使徒行傳26:26)。
"這些事…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那句話是當時希臘語內的一句習語。蓋伯嵐博士 (Dr. Gaebelein) 如此解釋說,
耶穌的傳道事業在巴勒斯坦地區是廣為人知的,亞基帕王也一定對此有所了解。耶穌的死與復活具有許多人證, 並且基督教的信仰福音已四處傳播三十年了。王對此一定有所了解, 因這 "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 (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Frank E. Gaebelein, D.D., General Editor,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1, volume 9, p. 554; 對使徒行傳26:25-27的注解)。
如今有許多人以為,基督的復活是一件無名之輩在某漁村所行的小事,對此僅有幾位淺薄的漁夫知道。但沒有比這理論更荒謬的!基督的復活是以色列全部猶太人都知道、而且在整個羅馬帝國傳播了已過三十年的大事!基督的復活並不是某件神秘之事!
"這些事…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 (使徒行傳 26:26)。
凌斯基博士 (Dr. Lenski) 說,
一切有關耶穌的事情, 都發生在首都,並牽動了公會與 [羅馬總督] 彼拉多。而且耶穌是一位全國知名的人物, 他的名聲甚至傳到了周圍許多鄰國。那 "不是在背地裡作的"…並非某件無人知曉的市井小事,而是如此重大與關鍵之事,如此廣為人知、意義深遠,以至於亞基帕 [王] 如今必須從白忙中抽出時間來料理 (R. C. H. Lenski, D.D.,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Augsburg Publishing House, 1961 edition, p. 1053; 對使徒行傳26:26的注解)。
"這些事…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 (使徒行傳 26:26)。
基督的敵人已有三十年的時間來證明他沒有復活,然而他們卻辦不到。無論耶穌的敵人怎樣努力,他們總無法證明,在耶穌釘十架以後,如今祂依然躺在墳墓中。等到保羅與亞基帕王見面的時候,成千猶太人、上萬的外邦人,已信靠了主耶穌,並四處宣揚著 "基督已從死人中復活了"。
基督的復活是基督教的根基。如果基督的身體沒有復活,基督教信仰便失去了依據。使徒保羅 本人說,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毫無價值〕" (哥林多前書 15:14)。
難怪基督的敵人如此費力地要去否認祂的復活!然而他們全部失敗了。我與G. 羅理(Greg Laurie)之間有許多不同的看法,但我完全同意他講的有關基督復活的話。羅理提出了三條理由,為什麼基督的敵人失敗了 — 三條證據證明了耶穌基督從死中復活了 (Greg Laurie, Why the Resurrection?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04, pp. 13-24)。我在此將其大概地敘述一下。
"這些事…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 (使徒行傳 26:26)。
I. 第一,空墳墓。
耶穌復活的第一個證據是空墳墓。耶穌的墳墓在祂死後三天變空了,此乃他復活的一大證據。四福音的作者在這點上完全一致,就是耶穌的墳墓在祂死後三天是空的。有許多其他的證人也為空墳墓這一事實作證。
對基督復活最古老的攻擊便是,有人把耶穌的屍體偷走了。
"祭司長…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 (馬太福音 28:12-15)。
但是,這一說法並不能說服許多人。常識會告訴我們,使徒們不會偷取耶穌的屍體,然後假裝他復活了。在那之前三天,當基督被捕釘十架時,這些門徒曾四散逃命。若讓這些膽小鬼們鼓起勇氣來偷取耶穌的屍體 — 然後再冒著性命去大膽傳揚祂的復活 — 這是極不可能的事,全不符合事實。使徒們躲在屋內, "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 (約翰福音 20:19)。使徒們仍舊處在詫異中,完全不信祂會從死中復活。基督的門徒內,沒有一人具有如此的信念或勇氣去挑釁政府,從羅馬衛兵的鼻子下偷走耶穌的身體。這是一條無法忽視的心理事實。
其他可能偷取基督身體的嫌疑犯便是祂的敵人了。但這種理論的毛病在於,基督的敵人毫無盜墓的動機。祭司長與宗教領袖們把基督處死,原因是祂威脅了他們的信仰體系與生活方式。他們最不希望百姓所懷有的,便是基督已經復活的念頭!那便是為什麼他們盡了一切努力,要回避基督復活的可能性。馬太福音內告訴我們說,他們去召羅馬統治官本丟.彼拉多,告訴他,
"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
(馬太福音 27:63-64)。
彼拉多要他們將墳墓 "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 (馬太福音 27:65) — 就是用羅馬士兵嚴加看守。這樣,他們封了墳墓,設置了看守的哨兵 (馬太福音 27:66)。很奇怪的是,這些祭司與宗教領袖們,似乎對耶穌基督的復活比祂的門徒更加具有信心!
事實上,這些宗教領袖采用了極端手段來防備基督的身體被人偷竊。他們想證明基督復活的應許不過是一席空話。當時的宗教領袖盡了他們一切努力,為的就是阻止基督復活的傳言散播。這些基督的對頭最不想做的,便是去偷竊祂的屍體。即使他們盜走了屍體,當門徒開始宣揚基督復活的時候,他們無疑會把屍體抬出來反駁。但基督的敵人從未展示過祂的屍體。為什麼?正是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身體來展示!墳墓是空的!基督已從死人中復活了。
"〔這事〕不是在背地裡作的" (使徒行傳 26:26)。
空墳墓是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第一條證據。但還有其他的證據!
II. 第二,目擊者的見證。
當耶穌被釘上十架後,祂的門徒絕望了;他們的信念被摧毀了;他們根本沒有希望再見到祂了。這時,耶穌來到他們身邊,
"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約翰福音 20:19)。
門徒們曾反復活生生地見過祂。
"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 (使徒行傳 1:3)。
使徒保羅說,復活後的基督曾
"顯給磯法〔彼得〕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 (哥林多前書15:5-8)。
萊斯博士(Dr. John R. Rice)說,
請思考一下,幾百個目擊者見過復活後的耶穌,他們的見證具有多麼大的說服力!其中有些人在四十天的過程內曾多次見到祂。聖經的標準要求 "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這裡作證的有幾百個人。當時,許多人因一兩個證人的證詞,已被定為死罪了。
在一樁重要的案子中,只需陪審團內的十二張嘴來定案。這裡,我們有幾百位目擊者,都見證說耶穌從死人中復活了。相反,沒有一個人出面見證說,他在三天後見到過耶穌的屍體,也無人出面駁斥任何復活的證據。
這都是目擊者的見證 — 這些證人都曾觸摸過救主,碰觸過祂,撫摸過祂手腳上的釘痕,還見祂吃過東西,與祂交往了四十天 — 這比任何案子所要求的證據都更具有說服力,無論在美國的最高法院中、或在世上任何一所法庭上都是如此…證據是如此充分,僅有那些不願信、而且不去審視證據的人,才會否認它。難怪聖經明確宣揚說,耶穌在 "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 現出來,使徒行傳1:3 (John R. Rice, D.D.,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 Sword of the Lord Publishers, 1953, pp. 49-50)。
"〔這事〕不是在背地裡作的" (使徒行傳 26:26)。
空墳墓、以及幾百個目擊者的見證,很具說服力地證明了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了。但還有更多的證據。
III. 第三,使徒們烈士般的殉難。
如果復活是一側謊言的話,為何使徒人人都忍受了如此難言的痛苦去傳揚這信息呢?使徒們不僅持續宣揚基督的復活,甚至他們情願為其喪生也不願背棄這真理!在我們閱讀教會歷史時便會看到,除了約翰之外 [他忍受了折磨後,被流放到一座荒島上],使徒們人人都在極為殘忍的刑罰下殉難,因為他們四處傳揚基督復活的信息。D.J.肯尼迪博士 (Dr. D. James Kennedy) 說,
此乃一條極為重要的事實。在心理學的歷史上,從來未曾有一個人為自己明知的謊言而獻身。我曾經不了解,為何神允許使徒和全部早期基督徒們經歷如此的磨難,忍受了那般劇烈與難以至信的折磨…我們目睹了這些證人的忠誠、堅忍、痛苦、與最終的獻身,他們大部分人用自己的鮮血封牢了所作的見證…保羅.利特(Paul Little)說,"人會為自己相信為真的事情而獻身…然而,他們不會為自己明知的謊言而喪命" (D. James Kennedy, Ph.D., Why I Believ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2005 edition, p. 47)。
下列這些人死去,是為他們宣揚自己見到了復活後的基督﹕
彼得 — 遭受了嚴酷的鞭刑,然後被倒釘在十架上。
安德烈 — 被釘在X形的十架上。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 — 被斬首。
約翰 — 先被投入滾沸的油鍋,然後後被流放到拔摩島。
腓利 — 遭受鞭打後釘上十架。
巴多羅買 — 被活生生地剝了皮之後,釘上十架。
馬太 — 被斬首。
主的胞弟雅各 — 先從聖殿頂端被拋下來,再被棍打死。
達太 — 被人用箭射死。
馬可 — 被馬拖死。
保羅 — 被斬首。
路加 — 被吊死在一顆橄欖樹上。
多馬 — 被矛刺穿,再被投入烤爐內。
(The New Foxe's Book of Martyrs, Bridge-Logos Publishers,
1997, pp. 5-10; Greg Laurie, Why the Resurrection?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04, pp. 19-20)。
這些人忍受了極端的痛苦,又在殘忍的折磨下殉難,原因正是他們宣揚說,基督從死人中站起來了。人不會為自己未曾見過的事情獻身!這些人在基督脫離墳墓之後見到了祂。那便是為什麼無論折磨與死亡, 都無法阻擋他們去繼續宣揚, "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 了。
彼得在岸上見到祂,
一同在海邊吃飯;
耶穌用曾死去的雙唇問,
"彼得,你愛我嗎?"
那曾死去的復活了!
那曾死去的復活了!
沖開堅固冰冷死亡的枷鎖 —
那曾死去的復活了!
("Alive Again" 詞: Paul Rader, 1878-1938)。
這些人從一群不信的膽小鬼,變成了無所畏懼的烈士 — 因為他們在基督復活走出墳墓後見到了祂!
多馬在屋內望著祂,
稱祂為主,為神;
伸出手指去探入,那
釘子與槍刺穿的傷口。
那曾死去的復活了!
那曾死去的復活了!
沖開堅固冰冷死亡的枷鎖 —
那曾死去的復活了!
(Paul Rader, ibid.)。
希望我們的教會能再次唱起那首保羅.雷德 (Paul Rader) 寫的偉大聖詩!如果你寫信給我,我可以把這首歌寄給你。來信給Dr. R. L. Hymers, Jr., 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 — 要求得到保羅.雷德的歌曲,《Alive Again》。
我們可以列舉更多基督復活的證據,但那仍舊無法說服你。有些人在基督復活後見過祂,但仍舊 "疑惑" (馬太福音 28:17)。你必須靠信心來投靠基督。未成肉身前的基督說,
"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 (耶利米書 29:13)。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 (羅馬書 10:10)。
我在1961年9月28日於Biola 學院 (現已成大學) 遇見了復活的基督。那是在聽完伍德布裡奇博士 (Dr. Charles J. Woodbridge) 宣道之後。他曾於1957年離開了福樂神學院 (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 因自由派學說再那裡開始蔓延 (參見 Harold Lindsell, Ph.D., The Battle for the Bible,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8 edition, p. 111)。你也可以認識復活後的基督, 只要你渴望到足以去 "努力進窄門" (路加福音 13:24)。當你投靠基督時,你的罪孽便會得贖,得到寶血得清洗 — 你便會因基督從死人中復活而得重生。我今天的祈求,便是你能夠盡快來投靠基督!阿們!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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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陳群忠醫生 (Dr. K. L. Chan) 領讀經文﹕約翰福音 20:24-31。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 (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 獨唱﹕
"Alive Again" (詞: Paul Rader, 1878-1938)。
宣道 / 證道提綱 基督復活的三條證據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裡作的" (使徒行傳 26:26)。 (使徒行傳 25:19; 哥林多前書 15:14) I. 第一,空墳墓;馬太福音 28:12-15; 約翰福音 20:19; II. 第二,目擊者的見證,約翰福音20:19; 使徒行傳 1:3; III. 第三,使徒們烈士般的殉難,馬太福音 2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