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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先作 "牧養" 的工!

何博士著

LET’S DO THE "FOLLOW UP" FIRST!
by Dr. R. L. Hymers, Jr.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早星期六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講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on Saturday Evening, March 17, 2007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馬太福音28:19)。


"教誨萬民" (teach all nations, KJV) 的意思是令 "萬民作我的門徒"。希臘原文的詞根是 "matheteuo," 含義是 "令作門徒"。這是個指令性的動詞。另外一個動詞 "施洗" 乃是這句中的一個輔助動詞。因此,令作門徒發生在施洗之前。不錯,我們應該在他們受洗後繼續引導他們 (第20節),但很清楚的一點就是,他們首先應該作門徒,然後才去受洗 (第19節)。恐怕如今我們多數人已將車馬倒置了!

請注意,"令作門徒" 之後 便應 "施洗"。這告訴我們兩件事情。第一,這說明 "使作門徒" 的主要含義是令人得轉變,而不是教導失喪的人怎樣 "過基督徒的生活"。不然, "使作門徒" 就不會居於 "施洗" 之前了;"使作門徒" 也不會是句中的主要動詞了。摩利斯博士(Dr. Henry M. Morris)也清楚地解說過這點: "'你們要去' 應該翻譯成 '你們去時'...含義是,當你們出去的時候,要使人作我的門徒,然後 再給他們施洗..." (Henry M. Morris, Ph.D., The Defender's Study Bible, World Publishing, 1995, p. 1055, note on Matthew 28:19, emphasis mine)。正如鳩爾博士(Dr. John Gill)所說的, "這句講的是,那些受引導成為門徒的人,基督的旨意是要給他們施洗、浸泡他們" (John Gill, D.D., An Exposition of the New Testament, The Baptist Standard Bearer, 1989 reprint, volume I, p. 376)。請注意,摩利斯博士與鳩爾博士兩人都認為,在施洗之前,人應先成為門徒。萊斯博士(Dr. John R. Rice)也如此解釋道: "在第十九節中的 '教' (KJV) 字,應譯成 '使作門徒',使人得救。第二,新得轉變的信徒應受洗" (John R. Rice, D.D., The King of the Jews, Sword of the Lord, 1980, p. 502)。這樣,萊斯博士相信,一個人應先被教導成為門徒、得到轉變,然後再受洗禮。恐怕如今我們多數人已將車馬倒置了!

在使徒行傳5:42中我們了解到,使徒們 "每日...不住的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下一節經文便說, "那時,門徒增多" 了。他們是如何成為門徒的?當然是靠聽使徒們 "傳耶穌是基督"。通過研讀使徒行傳,我們可以知道 "教萬民" (KJV) 的含義是傳講耶穌基督 (使徒行傳 5:42; 6:1)。傳福音的果實是門徒的增加,然後 他們才受洗禮。

沒有轉向基督的人,無論接受多少基督徒生活的 "牧養," 也將對其絲毫無益。投舍博士(Dr. A. W. Tozer)曾說過,

朋友們,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更多的牧養引導;那已多到從鼻子中滿出來了。人何時何地有過比如今更多的聖經基本牧養呢?...可我們是多麼軟弱的一群生物!又是多麼缺乏喜樂的百姓! (A. W. Tozer, Man the Dwelling Place of God, Christian Publications, 1966, pages 105-106)。

投舍博士在另一篇文章中揭示了這情形的原因,

人有可能會接受某種外表宗教感受的疫苗,使他們對重生產生抵抗力。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已經得到了重生,那便使他們進入某種永遠無法重生的地位 (A. W. Tozer, Faith Beyond Reason, Christian Publications, 1989, p. 106)。

我很同意他的看法。因此,我重復說,如人仍未轉變信基督的話,無論多少門徒生活的 "牧養" 也會對其絲毫無益。

多年前,有一間教會的牧師非常強調 "作基督徒的訓練"。他不斷地在宣道中重申他這教義,小看或貶低福音的宣講。一位出席他教會已二十五年的成員,有朋友來這樣問她: "人如何才能得救的?" 她回答道, "靠認罪,並接受主聖餐"。如此顯明,她對得救的看法,並不比羅馬天主教的信念強多少!

在那些來自強調 "牧養基督徒" 教會的人群中,我們常發現有帶這種奇怪信念的人。我看之所以有如此的情形,原因在於我們對大使命中 "教誨萬民"( teach all nations, KJV) 這幾字的誤解,以為它所講的是 "教誨、引導" 基督徒,並非使失喪的人得救。事實卻是, "使作門徒" 講的主要是令人得轉變。

我們從馬太福音28:19中所學到的第二樣東西便是,受洗應在人成為信徒之後,而不應在其之前。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給他們施洗"
      (馬太福音28:19)。

施洗是地方教會的儀式之一。此乃浸信教會的特征之一,而且是極好的一個特征。得轉變的人在受洗後被 "添入" 教會(參使徒行傳 2:41, 47)成為門徒。我要講的就是,馬太福音28:19-20中的大使命,是賜給地方教會的。

這點被過去百年來的泛世傳教運動(ecumenical evangelism)所混淆了。其結果就是,傳教與參加崇拜成為一分為二的兩部分。那便是為什麼有人提倡我們先 "傳教," 然後再將其帶進來 "牧養",似乎這是水火不相容的兩回事。我們的概念分化了,認為 "傳教" 與 "牧養" 是不同的兩回事。那不是我們所領受的嗎?

但據我所知,這 "牧養" 的概念在新約中並不存在。在我看來,此乃現世的發明,出於十九世紀末期與二十世紀的泛世運動宣道士。那並非浸信教會的概念,也不以地方教會為中心。

我講的是什麼意思呢?我在描述一種概念,一種被泛世傳教運動者所推行普及的概念,也就是我們先讓人作出某樣 "決志," 然後我們再去 "牧養" 他們,極力在事後去引導他們參加禮拜,成為教會中穩固的會員。

現今我們已經很清楚了,這方法基本上是毫無成效的。其失敗的原因很簡單 — 這並非聖經中所提倡的方法!在新約時期,

"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使徒行傳2:47)。

他們是在得救後被加給教會的 — 並不是在事後的 "牧養" 中帶入教會。那便是為什麼馬太福音28:19告誡我們,在施洗之前,要先令人作門徒得到轉變!

他們需要給成為門徒的人施洗,這事情本身就表明,一切傳教工作都是圍繞地方教會所完成的,並不像現代福音教派的傳教士所講的那樣分成兩部分。他們的方法基本上失敗了。因成果極少,如今想找人來作 "教養" 工作非常困難。

弟兄們,讓我們重思考馬太福音28:19。如果我們這樣作,我相信大家會看到,我們應該首先作 "教養" 的工作,而不是把它當作不同或次要的步驟。它應該是我們福音工作的開始。那難道不是耶穌在下面這節經文中所講的嗎?

"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
      (路加福音14:23)?

首先,我們應勉強人進來,然後 他們才 "嘗〔祂〕的筵席" (路加福音14:24);順序不應相反!首先,我們來牧養他們;然後,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28:19)— 順序也不應掉轉!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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