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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客西馬尼的秘密

何博士著

SOLVING THE MYSTERY OF GETHSEMANE
by Dr. R. L. Hymers, Jr.

主日,二○○六年四月九日早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on Lord's Day Morning, April 9, 2006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路加福音 22:42)。


我想你們這些年青人中大部分都已經看過了枚爾.吉普森(Mel Gibson)拍的電影《基督殉難曲》(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我因這電影曾寫過一本書,你在我們的書店裡可以買到這本書,或上我們就會的網站上購買。書名與電影一樣,也叫《基督殉難曲》。我的書對吉普森的電影沒有提出太多的批評,因為電影裡確實有一些感念,是我所不同意的天主教教義。但電影的整體上來看是非常符合聖經的。祭司與士兵們的殘忍和偽善,的確是符合經卷的。基督遭毒打的場景觸目驚心,但卻非常與聖經相吻合。釘十架的刑罰殘忍異常,但那也是聖經中所記載的。

「他的面貌〔外貌〕比別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槁」 (以賽亞書 52:14)。

基督被打成血肉一團,不成人形。

「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以賽亞書 50:6)。

電影中鞭撻的場景鮮血淋灕;釘十架的場景也是如此。有人對我說,「鞭撻與釘十架的場景,是我所見過最逼真的;但客西馬尼與復活的描述卻不怎麼好。」我同意他的看法。我看,影片中最令人失望的便是客西馬尼了。但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為從某種意義來說,在客西馬尼發生在基督身上的事超越了人的理智。

約瑟夫.哈特(Joseph Hart ,1712-1768)寫了一首有關客西馬尼的歌,名為《您無人所知的痛苦》(Thine Unknown Sufferings)。的確,基督在園中所經受的絕大部分是人所不知的。

誰能從始至終,
充分理解其含義?
僅有神本人,
才知這重擔的分量。
   《人所不知的痛楚》(詞﹕Joseph Hart, 1712-1768)。

我們的理智能夠理解墮落殘忍的人。我們讀到並理解他們如何用鞭子毒打祂。我們至少從表明上也能夠理解他們如何釘祂在十架上。但我們無法理解客西馬尼。

枚爾.吉普森把撒旦放在園中,將牠描述成一條毒蛇,在基督禱告時,纏繞徘徊在基督旁邊的草地上。但聖經裡一個字也沒有提撒旦在客西馬尼園中。雖然撒旦可能在園中,但聖經對此只字未提。

我們也無法將基督在園中的痛苦歸結於人的作為。是的,大祭司和其他人將要侮辱唾棄祂。但那將是第二天的事情。是的,羅馬士兵將會鞭撻祂的脊背,直到血流滿地。但那是第二天近中午時發生的事情。這樣,我們如何解釋祂在客西馬尼園中的痛苦呢?在那裏,祂沒有遭受人的攻擊;沒有魔鬼的勢力作祟引起祂的痛苦。然而,跪在黑暗中禱告時,祂...

「...極其傷痛 ...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加福音 22:44)。

再有,當我們進一步審視這神秘的地方時,我們聽到基督口中發出的奇怪祈求﹕

「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 (路加福音 22:42)。

到底「這杯」是什麼意思?我想,除非我們理解「這杯」的含義,並得知祂為何祈求把這杯撤去,我們是無法了解客西馬尼,並了解神如何回答了祂的祈禱﹕

「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 (路加福音 22:42)。

I. 首先,「這杯」的含義。

許多注解家說,「這杯」指的是祂第二天在十架上的死。我自己也多年持如此的看法。但最近兩年來,我對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中所忍受的痛苦做了許多思考。我現在認為「這杯」指的不是十字架。我確信「這杯」指的是客西馬尼。

我認為「這杯」指的是客西馬尼園中的痛苦,但在下列約翰福音18:11中的「那杯」所指的,才是祂在十架上的死。那是在祂忍受了客西馬尼園中的痛苦之後,耶穌對彼得說,

「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翰福音 18:11)

基督從未在十字架「那杯」面前畏縮過。但祂為「這杯」祈求了整整一個鐘頭,希望客西馬尼的「這杯」苦楚能夠撤去。禱告的長短似乎在馬太福音26:40中,在祂對彼得說話時顯明了(「片時」在英文中翻譯成「一個鐘頭」)﹕

「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儆醒片時麼?」(馬太福音 26:40)

在那可怕對時辰內,基督只身一人禱告了三次,因為彼得、雅各和約翰睡著了。

祂在那時辰內所祈求的是什麼呢?我們的經文告訴我們祂祈禱的主題﹕

「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 (路加福音 22:42)。

馬太與馬可告訴我們,祂為把「這杯」撤去禱告了三次;三次分別的祈禱都發生在那一個時辰之內。馬太告訴了我們祂這三次禱告的細節﹕

「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馬太 26:39)。

第二次﹕ 「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馬太 26:39)。

然後,馬太告訴我們,祂...

「...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馬太福音 26:44)。

「這杯」的希臘文是touto to poterion(馬太福音 26:42)。「那杯」的希臘文是to poterion(約翰福音 18:11)。我認為,「這杯」指的是祂在客西馬尼園中的痛苦;「那杯」指的是祂在十架上的死。我還認為,在希伯來書5:7中所講的,是祂在客西馬尼園中所忍受的「這杯」苦楚﹕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誠,蒙了應允」(希伯來書5:7)。

兩個人注意到了這點。第一個是巴斯威爾博士(Dr. J. Oliver Buswell)。他是Wheaton College過去的主席,後又是Covenant College and Seminary研究生院的主任。他又在Faith Theological Seminary任教一段時間,講授系統神學理論。在《基督教系統神學》(A Systematic Theology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Zondervan, 1971 edition)中他寫道,在希伯來書5:7中的「大聲哀哭、流淚」...

...指的是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中的經歷 ...我本人確信, 基督所祈求要撤去的「杯」,指的是上十字架之前在客西馬尼園中的肉身不支、暈倒、或死亡 ...如此的解釋便會與希伯來書5:7想吻合,我看這也是唯一〔與其他經卷相〕吻合的解釋 (ibid., volume 2, p. 62)。

萊斯博士(Dr. John R. Rice)是另一個注意到這點的人。萊斯博士是一位知名的傳教士、教育家、聖經學者,在他對馬太福音作的注解中,萊斯博士說﹕

耶穌幾乎死在園中。所提到的杯 ...指的是死亡的杯,是那天晚上在園中死亡的杯。當我們參照希伯來書5:7時,這便非常清楚了 ...在客西馬尼園中幾乎暈倒死亡,耶穌呼求要把這當晚死亡的杯撤去,好在第二天能夠走向十字架。經文說,祂「蒙了應允!」神回答了祂的祈求(John R. Rice, D.D.,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 Sword of the Lord Publishers, 1980 edition, p. 441)。

我認為此乃「這杯」的真正含義。

「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馬太 26:39)。

但我們仍然會問,「為什麼他會死在園中?」這便是我們要講的第二點。

II. 第二,「這杯」的緣由。

基督幾乎在客西馬尼園中死去的緣由,是我們人的理智所難以捉摸的。正如我所說的,我們能夠理解人常常是殘忍的。當我們聽見題目毒打耶穌,並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我們很容易將一切歸罪於人的邪惡,責怪人的墮落。雖然十架的緣由極為深刻,但人完全可以慫慫肩頭說,那是世界上惡人的作為。但是,客西馬尼園子卻不那麼容易解釋掉。那裏沒有壞人惡人迫害祂。祂獨自一人在禱告。聖經也沒有告訴我們,撒旦引起了一切的痛苦。所以,我們必需完全從靈界去努力解釋「這杯」的含義,似乎這僅僅是發生在祂於神之間的事情,為的是解除我們的罪。

耶穌罪園中禱告時為什麼會如此痛苦?沒有人比約瑟夫.哈特(Joseph Hart)說的更透徹了。他得救的故事非常有趣。他的父母是基督徒,但他沒有得到轉變。他經歷了很長一段為罪的自責與內疚,但仍然沒有得救。這時,他便完全背棄了基督。二十九歲時,在第一次大覺醒中,他寫了一篇小冊子,「宗教的不合理性,為駁斥約翰.衛司理所講的道,其中所講的是基于於羅馬人書8: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 為我們眾人捨了」(羅馬書 8:32)。

哈特在這篇短文中與衛司理針鋒相對。

在一種昏暗的狀態下,他繼續生活了四年。然後,為罪的內疚自責又一次抓住了他,最後,終于在1757年,他四十五歲時得救轉變了。他開始寫聖詩。許多他寫的談及基督為我們的罪所忍受的痛苦。然後,在1760年,他成為一個浸信教會的侍奉者,做了倫敦Jewin Street Baptist Church的牧師,直到八年後,他五十六歲時去世為止。當倫敦一位牧師聽說他開始傳教時,說:「什麼?那位魔鬼?」但約瑟夫.哈特確實得到了轉變。他寫了一本書,《稱義的信徒》(The Justified Believer, Sprin­kle Publications, 1971 reprint),而且還寫了許多含有很深精神洞察力的詩歌。實際上,這些詩歌被編輯成一本專集。其中一首歌在大部分現代歌集中都能夠找到。那歌題目是,《貧窮罪人到主前》(Come, Ye Sinners)。 我們今早上所唱的就是這歌﹕

心靈痛苦貧窮罪人,
可以到主面前來;
耶穌愛你樂意救你,
滿有能力與愛憐。
    (Come, Ye Sinners,詞: Joseph Hart, 1712-1768)。

我希望他的許多歌能重現在我們教會的禮拜中。在如今浮淺的曲調中,哈特的歌曲能夠帶來真正有生命力的教義,帶來復興的信仰。《哈特歌集》(Hart's Hym­ns)可以在下列地點訂購到﹕

Old Paths Gospel Press
316 1st Street Northeast
Choteau, MT 59422-9279
(406) 466-2311

請聽一下哈特寫的一首歌,《祂忍受了多重痛苦》。其中的三段歌詞比其他一切詩歌都更清楚地解釋了園中的秘密,說明為何祂經歷了客西馬尼的痛苦﹕

那裏我的神擔待了我一切的內疚;
靠恩典這確實是可信的;
但祂所感受到的恐怖,
實在太大,無法思意。
無人能夠識透你,
黑暗陰沉的客西馬尼!

觸犯聖神的罪惡;
觸犯正義律法的罪;
觸犯了祂的愛、觸犯了寶血;
觸犯祂聖名與國度的罪,
罪孽猶如大海汪洋 -
隱藏我吧,噢,客西馬尼!

我的請求僅是;
人的需要不過是我們的救主而已;
正義的行為我不具,
沒有,沒有一條能尋覓﹕
沒有一絲希望在自己,
希望唯在客西馬尼!
   (“Many Woes Had He Endured” by Joseph Hart, 1712-1768).

「那裏我的神擔待了我一切的內疚」。 我們全部的罪與內疚都在客西馬尼中加到了耶穌的頭上,第二天被祂帶上了十字架。

「但祂所感受到的恐怖,實在太大,無法思意」。我們人類骯髒的心靈,無法完全理解耶穌那天在我們的罪孽之下所忍受的一切。

什麼罪?你「觸犯聖神的罪惡」。你「觸犯正義律法的罪」。你「觸犯了祂的愛、觸犯了寶血」的罪。你「觸犯祂聖名與國度的罪」。你那「猶如大海汪洋」的罪孽。你只能呼喚,「隱藏我吧,噢,客西馬尼!在神正義的憤怒中遮蓋我吧!」噢,但願你在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中,在祂流下的寶血中,尋找隱藏之地,因祂在客西馬尼的幽暗中開始擔待了一切。

我們解釋前,請翻到以賽亞書53:4,並一起來讀。這句經文清楚地描述了耶穌在客西馬尼中所飲下的「這杯」苦酒﹕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以賽亞書 53:4)。

「被神擊打苦待了」。 這的確發生在客西馬尼園中,因為祂開始「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是誰將我們的憂患與痛苦加在耶穌頭上的?祂「受〔神〕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

神本人將你的罪孽加在了耶穌的身上。神自己將憤怒傾瀉在耶穌的頭上,祂作為我們的替身,擔待了一切。有經文為證﹕

「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馬太福音 26:31)。

那天晚上,一切門徒都被驅散了。那天晚上,神「要擊打牧人」。難怪耶穌在客西馬尼擔子的壓力下幾乎垮下。祂擔起了你們全部罪孽的擔子!但更主要的是,祂還開始因我們的罪孽「受責罰,被神擊打」(以賽亞書53:4)。神就在那天晚上說,「我要擊打牧人」耶穌(馬太福音 26:31)。 這便使我們進入了約瑟夫.哈特所寫的境地,將境地的痛苦描述為「您不為人所知的痛苦」﹕

請看聖子在苦難中,
氣喘、呻吟、汗流如血!
無限聖愛何其廣,
耶穌愛心何其深!
    (“Thine Unknown Sufferings” by Joseph Hart, 1712-1768).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

是的,神將自己的兒子在十字架上賜給了你,償還了你的罪孽。但是,神從前一天晚上,便將耶穌賜給了你們,作為你們罪孽的擔待人,以至於在這罪孽的重擔之下,在神的憤怒之中,我們的救主在瀕臨死亡中,祂

「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加福音 22:44),

並在那可怕的時辰中,祂祈求著,

「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Luke 22:42),

這樣,祂身體便不會在客西馬尼園中垮下死亡。神聽到了祂的祈求,便遣送了一位天使支持祂,這樣祂便能夠在第二天走向十字架,徹底完成祂贖罪的工作,使你逃脫神的憤怒,以及地獄本身。

你無需再作任何工作。只要倒下在耶穌的腳下,信靠祂,全心全意地愛戴祂。如約瑟夫.哈特所講的那樣,

心靈痛苦貧窮罪人,
可以到主面前來;
耶穌愛你樂意救你,
滿有能力與愛憐。

走向基督。祂張開了歡迎你的雙臂,望你現在就走向祂。你的罪孽便會得到原諒,你便會在祂的愛中永生。在你信靠祂的那一時刻,你便會得救。 

(宣道結束)
你可以每週上網讀何博士講的道。網址: www.rlhymersjr.com;
然後點擊〔宣道文稿〕鍵。

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 L. Chan)領讀經文﹕馬太福音 26:36-44。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獨唱:《客西馬尼》,
Gethsemane,詞﹕Joseph Hart, 1712-1768)。


宣道提綱

解除客西馬尼的秘密

何博士著


「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路加福音 22:42)。

(以賽亞書 52:14;50:6; 路加福音 22:44)

I.   「這杯」的含義, 約翰福音 18:11;
馬太福音26:40, 39, 42, 44; 希伯來書 5:7。

II.  「這杯」的緣由, 羅馬人書 8:32; 以賽亞書 53:4;
馬太福音 26:31; 約翰福音 3:16; 路加福音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