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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準備一篇福音宣道–令人轉變所需卻遭遺忘的真理HOW TO PREPARE AN EVANGELISTIC SERMON – 凱根博士與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合著 二○一七年十月廿一日 星期六晚 A sermon preached by Dr. C. L. Cagan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做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提摩太後書 4:5 )。 |
保羅向提摩太說的這番話,是使徒在羅馬帝王尼祿的迫害下被殺害前不久講的。 提摩太是保羅的門徒。 保羅培訓了提摩太作傳道的事工。 提摩太成為在以弗所的教會牧師。 提摩太的主要職責就是作牧師。 提摩太的事工與 "傳福音的腓利" (徒21:8)不一樣。 腓利到各處去傳道。 他下到撒瑪利亞城去宣講基督(徒8:5 )。然後,他引導 埃提阿伯的太監信靠了基督(徒8:26-39 )。 他又去另一個城傳教(徒8:40 )。 腓利是遊走各處的傳教士,而提摩太則是一位地方教會的牧師。 那麼保羅為何告訴提摩太要 "做傳道的工夫"? 因為每位牧師都是被召去傳道的! 保羅告訴提摩太要 "盡你的職分"(提後4:5 )。盡其什麼職分? 要做傳道的工夫! 每位牧師被召都要做傳道的事工。 如果你不去做,你便沒有盡力去做 神告誡你應做的全部事工! 每位牧師都會在他的教會裡宣道。 那是他的職分。 而每位牧師都需在教會裡宣講福音 –且經常宣揚! 如果你放棄了,僅在主日學學校裡一年講幾次福音,那你便不是一位忠心的宣道士。 如果所做的只是教書,你便不是一位忠心的宣道士。 你事工的職分不僅是教聖經。 你必須做傳道的工夫。 你講的道必須包涵福音,且要經常宣講。 什麼是福音宣道? 一場福音宣道是針對在座的迷途會眾所講的,因每次聚會中都有許多這樣的人– 即便這些人每週都來作禮拜。 你整場福音宣道都應傳揚有關罪 和基督救恩的真理 –這樣,聽道的人才會信靠耶穌而得救。 福音宣道不是通過許多節經文上「解經式」( expository)的查經課。 應選一、兩節經文來作宣道依據。 福音宣道所注重的最多一、兩節經文。 講解多節經文不是福音宣道。 應研讀一下司布真的福音宣道。 其中沒有一篇是如今所謂的「解經式」宣道。 除了一篇外,《使徒行傳》中的每場宣道都是福音宣道。 在整本《使徒行傳》中,僅有一場是「解經式」宣道! 我們應跟隨眾使徒 與司布真的榜樣 去傳講福音宣道! 福音宣道應得到高聲的宣講,而不是低聲傳授。 提摩太後書4:2中的「傳道」二字,與第三節內的「師傅」( teacher)所用的希臘原文完全不同。 真正的福音宣道 需要高聲去宣揚。 當彼得在「五旬節」那天宣道時,他 "站起高聲說"(徒 2:14 )。 我們向迷途罪人宣講福音時,也應如此去高聲宣揚。 當今,很少牧師在真正地宣揚福音。 很多人根本不講福音。 在美國,我們如今極少聽到福音的宣揚。 其他國家內也沒有太多不同之處。 牧師 都在向會眾講解聖經 –或宣講醫治、發財、以及如何取得良好的感受 – 就是不講基督的福音! 他們沒有服從聖經去 "做傳道的工夫"。 你會問,"我應如何準備一篇福音宣道呢? 我該做什麼?" 那就是這篇講道的用意。我要告訴大家如何去宣講福音。 福音宣道是以福音為中心的講道。 什麼是福音講道? 要想講福音,你必須知道什麼是福音。 使徒保羅說, "我傳給你們福音…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 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 15:1, 3 ,4 )。 使徒保羅又說,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摩太前書 1:15 )。 福音宣道中有兩部分。 首先,世人罪孽的問題; 第二,基督為從罪惡中拯救世人所完成的事。 I. 第一,你必須宣講律法–向人揭示他們邪惡的心。 在你福音宣道的第一部分中,你必須宣講律法。 人為何要信耶穌呢? 原因何在? 耶穌為何死在十字架上? 許多宣道士告訴人去信耶穌,為了能獲得更好的生活、取得快樂、得到愛情與友誼。 但那並不是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原因! 有些經文引導人信耶穌,以便能進天國。 但如果牧師沒有解釋進入天國為什麼要靠耶穌,那便不是在宣揚福音。 聖經告訴我們, "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聖經還說,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 如果人沒有感到他是罪人,他為什麼要信基督呢? 他們不會的! 他們可能做禱告。 他們可能舉手決志。 他們在講道結束時可能會走上前去。 但他們不會得救! 為什麼? 因他們不需得救 去擺脫任何東西! 你如何向人顯明他是罪人呢? 通過向他宣講神的律法。 聖經告訴我們, "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加拉太書3:24 )。 律法向人指出 他們是罪人。 在他們心中認罪之後,他們才能去信靠基督。 許多牧師害怕講律法。他們怕得罪人。伊恩·穆雷(Iain H. Murray)說,"主要問題在於宣講福音。" 在他所著的書中,《古典福音主義》( The Old Evangelicalism, Banner of Truth, 2005年,從第3至37頁)穆雷正確地告訴我們,害怕得罪迷途之人乃主要癥結,促使福音的宣講如此缺乏效用。 無論你宣講什麼,你無需點名譴責一些各別的罪行。"應做這;不要做那" 等等。 那是針對世人所犯的各別罪行宣道。 然而,罪要比這深得多。 人的本性是邪惡的。 人人都繼承了亞當罪惡的本性。 那便是為何大衛如此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 )。 那便是為何聖經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17:9 )。聖經說,"原來體貼肉體〔未得轉變〕的,就是與神為仇"(羅8:7 )。 那便是為何人會做壞事。他們犯罪出於自己的本性。 基督說, "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 發出惡念、苟合、偷盜…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可7:21, 23 )。 人的本性遠比其行為更重要。 即便人去嘗試自我改良,他永遠無法改變自己的本性,正如山羊永遠無法變成綿羊一般。 你無法傳授給人如何去作基督徒。 他們必須在宣道中(如這篇道文所講的那樣)成為基督徒。 神所譴責的不單是行為,還包括了人心。 聖經說,"人都在罪惡之下"(羅3:9 )。 轉變前,世人都處在罪的權勢 與刑罰之下。 你必須宣講律法,使人感到他們的心地極為邪惡。 如今,所有人從某種程度上都承認自己是罪人。我從未遇過一個人能自稱是完美的。有人對牧師說, "我承認自己是〔個罪人〕, 但我並非像你講的那樣 罪大惡極。 我看,我是一個還不錯的罪人。至少我盡力做最好的人。"。 那人仍未準備好去得救! 在他得救前,他必須看到他是 "罪大惡極" 的罪人。那便是為什麼你必須講明他們邪惡的心靈。 沒有神的律法,人就不會看到他為什麼 需要基督的福音。 那正是為什麼你必須在講福音之前 宣講律法。聖經告訴我們,"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加3:24 )。 就像一位訓蒙的師傅,律法向人顯明他為何需要基督。 要先講律法,然後講福音。 路德(Luther)說的完全正確。如果你想學會宣講福音的話,你應該仔細地研讀他所說的話。 路德這樣說, 如你希望得到轉變,你必需感到〔不安〕– 也就是說,你需有一顆醒悟與顫抖的良心。當〔神〕創出如此條件之後,你必需抓牢神的聖工所賜的安慰,切莫倚靠你本人善工所帶來的任何勸慰。 祂遣送自己的聖子耶穌來到世間,為了向驚恐的罪人宣揚神的慈悲。這才是獲得轉變的道路。 一切其它路徑都是歧途(Martin Luther, Th.D., What Luther Says, 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1994年重印,第1014期,第343頁 )。 我說,"你必須宣講律法,使人看到並感到內心的罪惡"。 我並沒有說,"你必須宣講地獄"。 不錯,基督講過地獄。 地獄確實存在。 但如宣講地獄,你需很小心。 人可能變得很虔誠。 但懼怕地獄無法拯救任何人。 基督之死是為了我們的罪。 地獄不過是罪的惡果。 癥結的根源在於罪,而並非地獄。 我們注意到,即便整場有關地獄的宣道 都無法使人得到轉變。 福音宣道的第一部分 應揭露人的罪 –並非一、兩條罪行 – 而是人罪惡的心性。 若想向人顯明他們的罪,你必須指責人 罪惡與反叛的心靈。 但你不能就此而止。 律法不能拯救任何人。律法只能向人顯明他們內心的罪惡。 聖經說, "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 )。 聖經說,「拯救人」是 "律法所不能行的"(羅8:3 )。只有基督本人能改變罪人的心。 僅有基督的寶血能洗淨罪惡,而這便帶我們來到第二點。 II. 第二,你必須宣講福音–告訴人 基督為拯救他們脫離罪孽 所完成的事。 在你福音宣道的第二部分中,你必須宣講福音。 福音並不是教導人如何去行善。 福音也不是有關教會或天國的道理。 福音是 "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15:3 );福音是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 1:15 )。 福音並非一系列的規章制度。 福音向人顯明,神如此地愛罪人,甚至派祂的愛子基督降世來替他們死。 福音並非由律法構成。 它是純粹的愛和恩典。 如路德所說的那樣, 福音…講的不是我們應做什麼、或迴避什麼。 福音不是來立什麼要求,而是與律法所作的相反,做成的事也是相對 的。 它說,「這是神為你完成的事;祂讓自己的兒子為你化為肉身,為你的緣故被處死」…福音告訴我們…神所賜的是什麼,而不是…我們要為神做什麼、或提供什麼("How Christians Should Regard Moses," 1525年 )。 通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以及一座空墳墓,福音能為罪人提供一顆新的心靈 以及罪的赦免。 信靠耶穌的人…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贖罪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羅馬書 3:24, 25 )。 聖經說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我們〔靠〕祂的血稱義"(羅 5:8, 9 )。基督為人的罪 替罪人死。 正如以賽亞所說的,"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 都歸在〔基督〕祂身上"(賽 53:6 )。 福音是通過耶穌基督白白〔免費〕得赦免的恩賜。 當你宣講福音時,不要只宣講基督的死。 你還要宣講基督的復活! 那是福音的一部分﹕基督 "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 15:4 )。 基督的復活是福音的根本要素。 聖經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林前 15:17 )。 基督沒有逗留在墳墓中。 祂從死中復活了,為了給罪人提供一顆全新的心(參﹕ 結 11:19; 36:26, 27 )。 不要僅談基督的死。 還當宣講基督的寶血! 要記住,世人得救 "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羅 3:25 )。 我們 "靠着祂的血稱義"(羅 5:9 )。 聖經還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 9:22 )。 我很訝異有如此多的牧師在追隨 約翰.麥克阿瑟博士(Dr. John MacArthur ),因他說救恩不需要基督的寶血,而且基督的寶血如今並不存在。 但優秀忠心的牧師都會宣講基督的寶血! 鍾馬田醫生(Dr. Martyn Lloyd-Jones)說得好﹕"在復興期間…〔教會〕以寶血為榮耀…我們僅能藉助於一條路去大膽地進入至聖所,那便是通過耶穌的寶血"(Revival, Crossway Books, 1992年版,第48頁 )。 宣揚寶血吧!讚美寶血! "祂兒子耶穌的血 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 1:7 )。 福音是神的恩典通過基督白白賜下的禮物。 罪人不可能使自己變成完人。 罪人必須做的僅有一件事:必須信靠耶穌。 只信有關基督的事實無法拯救他。他必須信靠 耶穌本人。使徒保羅對腓立比獄卒說,"當信〔希臘文epi = 依靠,進入〕主耶穌,你…必得救"(徒 16:31 )。如罪人信靠了耶穌,他必得救。 罪人要做的一切僅有信靠基督。 耶穌已經完成了其他所有的工作。 祂賜給罪人一顆新心、一個新生命(弗 2:5; 約 3:6, 7 );祂用自己的寶血洗淨了罪人一切的罪(來 9:14; 啟1:5b; 5:9b)。"不過信祂,不過信祂,現在要來信;祂能救你,祂能救你,現在要救你 !"–《不過信祂》("Only Trust Him" 詞: John H. Stockton, 1813-1877 )。 在你宣道的結尾處,要召喚罪人來信靠耶穌。 請他們進入另一個房間,在那裡跟他們私下談話。 當他們來與你談話時,你的工作仍未結束。 "走向前" 跟信靠耶穌不一樣。"舉手決志" 和作 "罪人禱告" 跟信靠耶穌不一樣。 信靠耶穌是 信靠耶穌–不是其他任何東西。 那就是為什麼你必須與禮拜後 響應你邀請的人親自交談。 那也是為什麼你必須用心聽取他們說的話。 從他們的言談中,你可得知他們的錯誤概念,並加以更改。 親自和每個人交談,並盡力引導他們信靠基督。 但那是另一方面的主題。 願神賜福你,去盡力宣講人心的罪 與基督寶血的贖罪能力。 你當充滿激情地高聲去宣揚福音,猶如那些傳統的福音宣道士一樣! 請點擊這裡來觀看海羅伯博士宣講的一場福音宣道,"沐浴而得潔淨"! 點擊此鏈接來閱讀一篇海博士寫的福音宣道。 海博士宣福音已經六十年了。通過閱讀他寫的福音宣道,你能學到很多東西:《沐浴而得潔淨!–轉變的像徵》。 點擊標題便可閱讀。 它會展現應如何去宣講律法和福音。
(證道 / 宣道結束) 本站所載之宣道文稿不帶版權,無需得到海博士的允許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的獨唱﹕ |
宣道提綱 如何準備一篇福音宣道–令人轉變所需卻遭遺忘的真理 HOW TO PREPARE AN EVANGELISTIC SERMON – 凱根博士與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合著 "做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提摩太後書 4:5 )。 (使徒行傳 21:8; 8:5, 26-39, 40; 使徒行傳 2:14; I. 第一,你必須宣講律法–向人揭示他們邪惡的心, II. 第二,你必須宣講福音–告訴人基督為拯救他們脫離 |